一、我区畜牧养殖现状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三、当前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虽然近几年我区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件,但我区畜产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问题有:
(一)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不管是养殖户、屠宰场,还是兽药饲料生产经营户,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畜产品安全意识淡薄,是畜产品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
有的群众在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认为以前多年来都有食用死亡畜禽现象,也没有见到发生什么严重后果。目前养殖户对病死畜禽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扔掉或者埋掉的;自己食用的;低价卖掉的。这是造成病害肉屡禁不止的源头。
(二)检测手段落后。目前,动物产品常规检疫主要靠感观和普通光学显微镜检查,设备十分简陋,开展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验检测手段和仪器设备就更加匮乏,目前我区畜牧机构不完全具备检测条件。
政府对畜产品安全检测的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开展。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或不配套,动物防疫监督和兽药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基础设备薄弱、手段落后、人员不足,加之饲料、兽药生产厂家纵多,监督管理难以到位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不健全。我区畜牧业虽然发展迅速,但从传统习惯沿袭过来的养殖方式带有普遍的保守性、盲目性,还需要一支数量大、素质高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队伍去矫正、去引领。
目前,我区畜牧机构人员少,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不配套,无专职从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人员队伍,信息网络建设滞后,综合服务能力较差,这都影响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四)管理和执法力度不够。目前,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涉及畜牧、商务、工商、卫生、质监和公安等部门。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畜产品在生产环节由畜牧部门管理,经营环节由工商部门管理,生猪的定点屠宰由商务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职责范围不清,协调不畅通,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到位,监测没有手段等均制约了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我们将充分依托现有条件发挥职能作用。一是组织人员搞好集中抽查行动,营造好气势和氛围;二是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工作上的衔接和违法案件的移交、处罚;三是加大对养殖户,兽药、饲料经营户的监督检查及宣传培训工作;四是努力争取政府财政对检验检测设备、能力的支持。
五、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独立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首先要成立独立的执法监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当前,畜牧局集三员于一身,即发展生产的运动员,指导生产的教练员,监督生产的监督员。如果不转变角色或实现专职监督,就无从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完善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在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畜牧兽医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完善乡、镇、村级防检疫服务队伍,提高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福利待遇,增强对全区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能力;培养、选拔专业人才担任基层检疫派出机构负责人,引入激励竞争机制,严格考核,不断提升检疫人员整体文化、专业和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工作纪律、责任追究、违法处理、证照管理、财务管理、案件办理等规章制度,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不断规范检疫行为,加大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监控力度,搞好产地和屠宰检疫。
形成以区级日常监管检测为主体、乡镇简易快速检测为补充的格局。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动物防疫水平,抓好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确保存栏畜禽强制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检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真正构筑起坚固的免疫保护屏障,最大限度地减少畜禽的死亡率,从源头上提高畜禽的质量。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一是要强化机构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财政投入政策,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要严格防止和认真解决好监管脱节和相互推诿等问题,做到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设施,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三是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并与各站、所检疫监管人员、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层层签定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任务明确到人。
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文明执法,树立行业新风,建立一支政策法规水平高、业务技术能力强、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