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入排查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随着我区郊区城市化建设速度的加快,征地拆迁范围不断扩大,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部分群众切身利益,因而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比较突出,解决的难度也不断加大,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搞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是贯彻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各级政府、党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社会稳定工作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大事来抓,摆到工作的议事日程,各级的主要领导作为“保一方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稳定工作,同时各村(居)委会也要相应的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机关工作人员要改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深怀爱民之心,恪守爱民之责,善谋实民之策,多为民办实事,多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意见,树立干部在群众中的信任感和亲和力,要从心里和情态上和他们打成一片,消除隔阂。例如宁南街道在20xx年3月,共青团路南下造路时有203人农转非因户口没有得到落实,影响了群众劳动就业、子女入园、入托、入学。群众反映比较大,意见也很多。经过街道领导认真分析,走访群众,了解困难所在,责成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做群众的解释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谅解,实际证明,只有各级领导重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只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才能顺利展开。
二、认真排查,全面分析,依法治理,钝化矛盾
(一)明确纠纷排查方法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精心安排,在实际工作中应采取:
1、实际调查法。深入基层,密切关注本地区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出台后可能会产生的社会矛盾。
2、预测法。预测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及时掌握社会动态。
3、群众路线法。深入群众,走访人民群众,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4、跟踪法。广泛吸取反映社会强烈的问题,跟踪调查改革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5、联系社会法。切实关注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6、总结经验法。认真检查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失误,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形成制度,健全机制,常抓不懈。工作中形成:一是要每周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梳理,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给予高度警惕,并适时的加以调处;二是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工作中坚持“三个明确”即调处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处理办法及具体措施明确;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各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坚持“四个不”即不弄虚作假、不夸大问题、不缩小问题、不隐瞒事实,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五是落实排查台帐制度,各街道、村(居)委会,街道直属单位按户建立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进行梳理分类,详细汇入档案,做到一目了然,有底有数;六是热情接待来访。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实际证明,只有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纠纷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是完全可以化解在萌芽状态的。
三、加强信息收集,实行资料、文件、台帐的规范化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各街道、村(居)委会都要成立一支信息员队伍,负责信息的收集,并及时上报,加强信息的畅通和反馈,同时构建全区安全与社会稳定责任与信息网络。二是坚持周纠纷排查上报制度。继续坚持不稳定因素排查周报制度。各街道、村(居)委会每周对本辖区内不稳定因素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和梳理,同时做好对社会有不满倾向的“高危分子”、“五种人”、有重新犯罪可能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监控帮教管理力度。三是加强司法所人员的配备,要把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的人员配备到司法所工作,同时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工作中要求做到“五勤”即:嘴勤,主动与相关部门、村(居)委会联系信息情况;眼勤,注意观察身边的人,注意观察周围发生的事,做一个有心的人;腿勤,经常深入到社区、单位,特别是矛盾纠纷多的部门,主动上门与之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手勤,多动手记录,从点滴做起,积累各类信息;脑勤,与时俱进,开动脑筋,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超前思维,做好调处纠纷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