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解读]2017年10月1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报道说: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阅读
准则条例认识体会【一】20XX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本单位党支部积极组织学习了《准则》与《条例》,通过学习,我对党组织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比旧《准则》与旧《条例》,补充了不少时代发展中出现的新的问题的规范,更加完整与细化,是对现在党组织发展存在现实问题的直面迎击。
通过学习,我看到了党中央对党员队伍规范化治理的态度,对排除队伍中毒瘤的决心。
一直以来,我对于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之后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存有疑惑,对于怎样的人可以入党,怎样的人该剔除出党的队伍感到不解。
入党之后,我见过不少克己奉公的优秀共产党员,也见识过自私自利虚荣虚伪的党内毒瘤。
一名的优秀的共产党员,他个人所得的荣誉,也像是为党组织赢得的荣誉,人们在夸赞他的同时,也会因为他是一名共产党员而对共产党产生好感。
一名党内毒瘤,所作所为危害他人,顶着共产党员的名号,会让人疑惑这是一个怎样腐朽的组织才会容下这等毒瘤。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组织的名声近几年在一些党内毒瘤的负面影响下,不断受到考验与冲击,去除党内的毒瘤迫在眉睫。
总书记上任之后,开展过大规模的反腐倡廉行动,但是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同样担心这阵反腐大风刮过就失去了踪影。
而今《准则》与《条例》的修改,更像是坚定反腐倡廉行动不放松的一个信号,让我对党组织的未来充满信心。
学习过程中看到的一些新出的规定总能让我联想到一些人。
近几年接触网络较多,网络的发展使得群众的表达渠道空前繁荣,一些党组织成员也在慢慢的活跃于网络中,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活跃,暴露出自己身上的问题。
或吃着体制的饭砸体制的锅,或公然与党组织新宣扬的文件对抗,或公然辱骂党内领袖,这些党员披着党的衣服,浑然一副混进组织内特务的嘴脸,在公开平台上言行放肆,让群众大跌眼镜,为我党招黑。
《条例》中明确了不少党员干部们言论上存在的新问题的规定,不知这些党员在学习之后能否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何等的愚蠢。
《准则》与《条例》中,有不少对党员个人行为的约束,有人问我,被这么多规定约束着你不觉得难受么。
而我觉得,正是因为有对党员的约束,能接受组织约束的人,才能称之为党员。
组织对党员的约束是对个人修养与政治修养的筛选,并没有随意限制个人自由,我一直觉得选择要不要入党是个人自由,当初自己主观上既然选择加入共产党,就应该是认同了这个组织的思想理念,认同了这个组织的规范才选择加入,在对新党员的加入这一条上,各地党组织应该更加认真的对待,而不是用考核标准去计算人头数量。
拉高了数量,拉低了质量,对一个组织来说并不是好事。
于我自身而言,我为自己是一个党员而自豪,在2008年入党之前,我学习了党章,被党章所描述的一个执政党正面光辉的形象所吸引。
党的文件是好的,是正面的,他所接纳的组织成员更应该是支持着他的思想的共同战线的战士,这样的组织才能统一思想共同前进。
我希望自己能一直忠党爱党下去,也希望我爱着的这个共产党能让每个入党的新党员们为这个组织感到骄傲,并且一直一直骄傲下去。
廉洁自律准则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二】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
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
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
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
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
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
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
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
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
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
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
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
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
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
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
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
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
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
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
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
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
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
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
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
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
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
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
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准则条例认识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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