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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风味食品800字

05月30日 编辑 fanwen51.com

[我最喜欢的传统文化作文800字]这个星期,我收集了许多中国传统的资料:有对联、十二生肖、剪纸,还有中国的传统节日的图片和文字等。其中我最喜欢传统节日的资料,因为我对传统节日很感兴趣。 我感兴趣的传统节...+阅读

我最喜欢的风味食品800字

我有很多喜欢的食品,但我最喜欢吃的那就要数家乡的风味食品---煎堆了,煎堆是每年过年时家家户户都吃的其中一种风味食品。下面就让我来说说煎堆的故事吧! 记得在某个快过年的前几天,我坐公交车回到老家,爷爷说叫我做煎堆,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于是,爷爷拿出面粉和白糖,将它们倒入一个大盆子里,再加上一些水,用手将他们反复搅拌,搅拌均匀后,爷爷便让我把它们揉成球体,爷爷先做了一个示范,将调和的粉放入手心,再用双手轻轻揉动,直到揉出一个球体为止。我按爷爷的做法做,先拿了一点调和好的粉放入手心。于是,爷爷便在上面撒了一层白芝麻。 全都准备好了,下一步时放入锅里炸,爷爷将油放入锅里,等油沸腾时,再将它们一个一个放入锅里炸,刚开始煎堆还没有任何变化,慢慢的变成淡黄色,到最后便变成金黄色,这时,煎堆便可以吃了,我迫不及待拿起一个刚要放入嘴里吃时,“哇,好烫。

”烫得我手上起了一个小泡泡!”爷爷见了,笑着说:“别那么急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呢,这里有一双筷子,用筷子夹着吃吧!”我接过筷子,夹起一个咬了一口,“嗯,真好吃,有点甜但又很松软,很香。”我吃了一个真想再吃第二个,但是不行,刚出锅的煎堆不能吃太多,不然会上火的哟! 我爱吃家乡的风味食品,但我更爱吃爷爷做的煎堆!...

我喜欢的食物800字

我喜欢的食物只要别人一聊起美食的话题,我就会眼睛发亮、全神贯注的听着并且参与其中。我喜欢的食物不胜枚举,其中布丁巧克力蛋糕、生菜沙拉、焗烤意大利面……都是令人胃口大开,食指大动的极品。布丁巧克力蛋糕是我最喜爱的甜点。品尝一口浓郁的巧克力,那甜甜的味道在嘴巴里蔓延开来,十分可口,巧克力入口即化,一股美味冲击着我的味蕾,让我舌上开了一朵又一朵的花,令我赞不绝口。香甜的布丁配上可口的巧克力脆片,真是人间美味!生菜沙拉是我们家最受欢迎的食物。嚼着嫩绿的莴苣、紫色的高丽菜,再吃一口淡淡黄色的马铃薯沙拉,就好像吃到了清爽的薄荷冰,让我全身的细胞都苏活了起来。使我彷佛置身于天堂中。焗烤意大利面则是我们家“美食名单”中的第一名。

香浓的起司加上米白的蘑菇,真是令人垂涎三尺。弹牙的面条手牵手,在嘴里跳着轻快的华尔滋,挑逗着我们的味蕾。独一无二的焗烤香气,使我不由自主的狼吞虎咽起来。香浓的布丁巧克力蛋糕、清爽的生菜沙拉以及香味四溢的焗烤意大利面,都是我喜欢的食物,能吃到这些美味食物,真是太幸福了。我更要感谢这些充满爱心、厨艺精湛的厨师,要不是他们心中有爱,为食物添加了好滋味,我就没办法尝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作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800字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请帮我找一篇小学800字作文我最喜爱的一种小动物谢谢!

世界上的动物有很多,有活拨的小白兔,笨笨的熊猫,可爱的孩子。但我最喜欢的动物还是小狗。

小时候,我们生活在文塔,在文塔里差不多每家每户都养狗,我们家也不例外,养了一条黑狗,我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阿黑”。“肥仔”非常通人性,是我们家的“开心果”。每天我放学的时候,肥仔都会离我家不远的路等我回来,它只要远地看见我,便会以最快的速度向我跑过来,用石头添我的手脚,用爪子捉我的衣服,那尾巴不停地摇来摇去,好像在欢迎我回来。刚才的时候我觉得很不卫生,使我对它另眼相看了,那一天放学回到家里,我没带钥匙,妈妈到天里干活了,我只好在门口等了。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后,妈妈回来了,后面跟着肥仔。我觉得很奇怪,我问:“妈妈,你怎么知道我没带钥匙回家,知道我回来。”妈妈说:“是肥仔告诉我的。”我觉得很奇怪,肥仔有不会奇怪,它有不会说话,怎么回叫你回来呢?妈妈告诉我说:“肥仔在我的面前走来走去,它笑眯眯地看着我,那样子很讨人喜爱的。”我们一家人每天都会拿肥仔来取乐。

肥仔在它十二岁的时候就死了。它死的那一天,我们一家人都很少说话,更别说听见笑声了,它的儿子小黑也遗传了肥仔的优点,紧紧地守在肥仔的旁边,寸步不离。我们呢也很不舍得,在第二天才把肥仔安葬了。直到我还会经常想起肥仔的许多事情。

现在我还是很想念肥仔!

我最喜欢的一种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一种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 小动物就是小狗,狗的种类非常多,有:西施、八哥、腊肠、金巴等等。其中 我最喜欢西施犬。

西施犬的毛长长的,卷卷的,远看活像一只小羊羔。。它的眼睛又大又黑,像两个玻璃珠子,在夜晚泛着骇人的绿光。最可爱的是它那袖珍般的鼻子,在天气闷热时,它的鼻子是黑色的;而在寒冷干燥的时候,它的鼻子又变成了淡粉色,与它那深邃而又明亮的眼睛相配极了。鼻子下面就是那张似有似无的嘴巴了。刚出生不久的狗嘴里都会有一股奶奶的味道,但长大后就会有一股怪怪的味道,有时还会发出一点血腥,那也许是狗的特性吧!还有它那锋利的犬齿是专门用于撕裂食物的,活像螃蟹的两个大钳子,一但钳到猎物就决不放开。这要被咬一口,不上医院才怪。

听姥姥说被狗咬了不打狂犬疫苗会得狂犬病,潜伏期是十年。一但发作就会怕见阳光、怕听水声,还会乱咬人,最后就会死亡。在姥姥那一辈没有狂犬疫苗可以打,就剪一撮狗毛烧一烧,然后贴在被咬处。如果被咬了来不及上医院,这是一个好办法。

大家都知道,狗最擅长的就是跑步了,狗为什么跑的那么快呢???

因为狗有发达的肌肉和强健有力的四肢,它之所以跑的快是因为它是用四肢来辅助运动的,而人类只有两条腿,不外乎跑不过有四只腿的狗。

狗还有一件秘密武器,那就是它的粪便和尿。狗之所以不会迷路,就是因为它有自己的记号。我们经常看到狗出去上厕所,那其实就是它在做记号,这样再回来的时候当然不会迷路。所以狗狗们常认为这项秘密武器对它们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现在你对西施是否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想不想马上养一只呢?但一定要记住要保证你的小狗的健康和卫生,不要让它乱咬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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