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倡议书]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从6月起,我市启动了新一轮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目的是打造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秩序。但是,良好的交通环境仅仅依靠公安交通管理...+阅读
一、关爱生命的整体发展
人的生命具有整体性。促进人生命的整体生成,才是“以人为目的”的教育,才是全面发展的教育。从学生个体的生命发展来看,真正的学习不仅是知识的获取和技能的增强,它应该是参与生命的整体生成。《课标》将语文教学由“认知(知识)领域”调整到“生命全域”,这是语文教学观念的一场深刻变革。由此出发,必将使语文教学进入
一个新的境界。
首先,《课标》对语文课程的性质的界定,体现了对人生命意义和价值的关注。以往的语文教学曾出现过两种不良倾向:一是过分强调思想性;二是过分强调工具性。前者是“教育为政治服务”在语文学科上的表现,后者导致了各种名目的“语言训练”(机械训练),其结果是把语文丰富的育人功能简单化、低俗化。从实质上看,上述二种倾向都是教育工具论的反映。把教育目的定位于为社会政治、经济服务,为个人的谋生做准备,这种定位对社会、对个人确定很现实,也似乎很容易见效,可是它忘记了教育的真义——对人的终极关怀。
当代教育着力于教会人的是“何以为生”的知识与本领,却忽视了“为何而生”的教育,即人盲目地热衷于各种外在目的追求,却忘记了关心自己的灵魂,忘记了“人是目的”的意义,不能让人们从人生的意义、生存的价值等根本问题上去认识和改变自己。《标准》指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领域影响是深广的,具有“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
这就要求语文教学既关注人的知识和能力的层面,又要关注人的精神世界,并使二者互为作用,促进学生健康、和谐的发展。
其次,课程设计体现了对人生命发展的整体关注。人的生命有多方面的需要: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物质的、精神的、行为的,认知的、价值的、情感的、信仰的。人生命是多层次、多方面的整合体。狄尔泰认为,人是整体的人,是“有意志、有情感、有想像的存在物”在“人这一整体事实中”“精神生活与人的心理—物理(灵与肉),生命统一体完善融合”(转引自邹静著:《现代德国文化教育学》,山西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26-27页)。
基于对人生命的上述认识,有些学者认为,必须使教育目标不仅反映时代要求,而且顾及到生命整体的各个层次和方面,使教育是对整个人的健全教育,而不是只关注某一方面发展的畸形的教育(叶澜:《时代精神与新教育理想的构建》《教育研究》1994年第10期)。当下的语文教学,关注的是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这种以“应试”为目的功利性教学,忽视生命主体精神、智慧、意义和价值的生成,导致人的发展的片面性。
《课标》中“课程目标根据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三个方面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注重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这样,使语文教学关注了作为生命完整个体发展的三个领域:认知、情感与动作技能,而不仅仅是知识方面的要求。《课标》的这一设计思路立足于生命整体观,对学生素质全面而和谐的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二、关爱生命的自由发展
“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类的特性”(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50页)。
马克思把自由活动看作人的本质,从根本上揭示了人和其他自然存在物的不同。自然存在物的存在是固定、封闭、单一和静止的,只能消极被动地服从物种的规定而不能自由地超越本身去选择另一种不同的存在方式。而人不同,人不仅是先天因素与环境这作用的产物,人也是自我选择的产物。人的自由本质使人永远处于生成之中。因此,教育目的是为了一个自由主体的产生,教育即自由。
在教育教学中,给学生充分的自由,学生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发展。《课标》既体现了对人生命自由本质的尊重,又力求为人生命的自由生长提供适宜的教学。
第
一、《课标》强调“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学生只有成为“学习的主人”,才能在教学活动中实现充分自由的发展。传统的教育学把人类的个体成长与发展归因于外部环境塑造的结果,由此形成了外铄式教育教学模式,其基本理念是环境决定论和“白板说”,在教学中表现为“以教师为中心”“以知识为中心”。
在这样的教学中,学生总是在被动地接受教师传授知识,失去了学习的自主性和能动性。《课标》不仅明确提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的观念,而且在师生关系、教学活动全过程中给予充分保证。首先,《课标》强调“语文教学应在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教学中的教师专制、知识专制,“学生学习、发展被牵着走”成为一种违“法”行为,“平等对话”的师生关系将取代不平等的陈旧的师生关系。
在对话的交互关系中,教师和学生双方将会自由地思考、想像和创造。这样的教学就可以帮助一个人以一切可能的形式去实现他自己,使他成为发展变化的主体,……实现他自己潜能的主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发展委员会编著:《学会生存——教师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12全文查看版,第197页)。其次,《课标》对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自主性提出了具体要求。
如强调学生“有主动的愿望,学习独立识字”;“阅读是学生个性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要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提倡学生自主拟题”;综合性学习“主要由学生自已设计和组织活动”。这些要求,其实质是把学习者从外部环境运转的工具转
换到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目的上来。
第二,给学生学习以选择的自由。生命哲学认为,在活动中不是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而是服从于他人意志的强制,仍然不能算是真正的自由主体。
《课标》在学习内容方面给学生以选择的自由。如:“教材要有开放性和弹性。……为学生留出选择和拓展的空间,以满足不同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鼓励学生自主选择阅读材料”;“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学生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提倡学生自主拟题,少写命题作文”。《课标》在学习方式方面也给学生选择的权力。如要求“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根据表达的中心,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
上述要求,一方面有利于学生自主意识和能动性的发展,使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得到了“法”定的、具体的保证,另一方面有利于学生生命个性化和创造性的发展。
第三,对生命个体的差异给以充分的尊重。生命是具体的、独特的,而不是抽象的、同一的,每一个生命都有其不同天赋、兴趣与气质、冲动等。生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生命都有其独特的价值。教育就是要“帮助每一个人打开眼界看到自己,使他看见、理解、感觉到自己身上的人类自豪感的火花”。
《课标》对生命个体差异性的尊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学习者个人的意愿、兴趣的关注。如“积累自己喜欢的成语和格言警句”“写自己想说的话”“讲述自己感兴趣的见闻”等;二是对学习者生命素质发展个性化的关注,如“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
三、关爱生命的智慧发展
智慧是人生命潜能的最佳展示,是人生存能力、创新能力的最重要的体现,是人能力素质中的最有价值的部分。
当前,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都特别重视智慧教育。所谓智慧,是指利用知识、技能、能力创造性地解决疑难问题的才智。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人不仅要有知识,更重要的是必须有智慧。使传统教育的内核是知识,未来教育的视是智慧。从传授知识走向培养智慧,是当代教育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趋势。《课标》中要求引导学生“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并在课程目标、实施及评价中对学生的智慧发展给予多方面的关注,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引导学生亲近智慧、追求智慧、发展智慧。
一是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智慧。我国古代学者早就认识到,“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现代不少学者强调,“方法”比“知识”更重要。面对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更新周期不断加快,人们要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必须掌握获取新知识的方法,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即“学习智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学会学习”的口号之所以被国际所普遍认同,其意义就在于此。
《课标》在总目标中强调,学生要“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并在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中对学生掌握“学习方法”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注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智慧。同以往《语文教学大纲》相比,《课标》特别关注学生语文教学的实践环节,强调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除在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三方面提高语言实践的要求外,还将“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单列作为课程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语言是人生命的一部分,语言实践是人生命的需要,学生只有在自己的语言实践k才能享受语言的魅力,更好地生成语言智慧。在语言实践活动中,存在着主、客双向对象化和彼此融合,生成机制。在主体性语言实践活动中,既存在主体将自身现有的精神、语言素质对象化到客体中的过程(主体客体化),同时也存在外部语言营养(客体的)及活动过程以形象、符号、感受等心理形式进入主体的内心世界的过程,此即客体的主体化(内化)。
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人的一般语言能力和更高层次的语言智慧得以生成。《课标》强调了语文的实践性是语文教学向“本真”的回归,从生命的意义上说,这是语文教学对人生命性的尊重,对人生命活力的张扬。
三是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智慧。人的创新智慧孕育着生命的辉煌之美,是人智慧的最高层次。“教育应当时时是创造之时,处处是创造之地,人人是创造之人”(陶行知语)。
传统语文教学强调基本知识的掌握、注重基本技能的训练,重结论、重过程,重记忆、轻思考,重复制、轻独创,不利于人创新智慧的生成。《课标》强调要“正确处理基本素养与创新能力的关系”“注重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促进学生持续发展”。《课标》对学生创新智慧的发展给予高度关注。一方面,强调在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个性。如:要求培养学生“对周围事物有好奇心”“在交流和讨论中,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断”。
“好奇心”“判断力”是创新人才必备的心理品质,语文教学若能关注这一维度,对改善民族文化心理中守旧、盲从的弱点将大有裨益。另一方面,在语文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课标》要求,在阅读教学中,“逐步培养学生的探究性阅读和创造性阅读的能力,提倡多角度的、有创意的阅读”;在作文教学中,要“激发学生展开想像和幻想,鼓励写想像中的事物,减少对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地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在“综合性学习”中,要“鼓励学生运用多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多样化的探究”,能“提出学习和生活中感兴趣的问题,共同讨论,选出研究主题……独立或合作写出简单的研究报告”。
显然,按照上述要求实施语文教学,必将有效地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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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爱生命的整体发展
人的生命具有整体性。
促进人生命的整体生成,才是“以人为目的”的教育,才是全面发展的教育。从学生个体的生命发展来看,真正的学习不仅是知识的获取和技能的增强,它应该是参与生命的整体生成。《课标》将语文教学由“认知(知识)领域”调整到“生命全域”,这是语文教学观念的一场深刻变革。
由此出发,必将使语文教学进入
一个新的境界。首先,《课标》对语文课程的性质的界定,体现了对人生命意义和价值的关注。以往的语文教学曾出现过两种不良倾向:一是过分强调思想性;二是过分强调工具性。前者是“教育为政治服务”在语文学科上的表现,后者导致了各种名目的“语言训练”(机械训练),其结果是把语文丰富的育人功能简单化、低俗化。从实质上看,上述二种倾向都是教育工具论的反映。
把教育目的定位于为社会政治、经济服务,为个人的谋生做准备,这种定位对社会、对个人确定很现实,也似乎很容易见效,可是它忘记了教育的真义——对人的终极关怀。当代教育着力于教会人的是“何以为生”的知识与本领,却忽视了“为何而生”的教育,即人盲目地热衷于各种外在目的追求,却忘记了关心自己的灵魂,忘记了“人是目的”的意义,不能让人们从人生的意义、生存的价值等根本问题上去认识和改变自己。
《标准》指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领域影响是深广的,具有“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这就要求语文教学既关注人的知识和能力的层面,又要关注人的精神世界,并使二者互为作用,促进学生健康、和谐的发展。
其次,课程设计体现了对人生命发展的整体关注。人的生命有多方面的需要: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物质的、精神的、行为的,认知的、价值的、情感的、信仰的。
人生命是多层次、多方面的整合体。狄尔泰认为,人是整体的人,是“有意志、有情感、有想像的存在物”在“人这一整体事实中”“精神生活与人的心理—物理(灵与肉),生命统一体完善融合”(转引自邹静著:《现代德国文化教育学》,山西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26-27页)。基于对人生命的上述认识,有些学者认为,必须使教育目标不仅反映时代要求,而且顾及到生命整体的各个层次和方面,使教育是对整个人的健全教育,而不是只关注某一方面发展的畸形的教育(叶澜:《时代精神与新教育理想的构建》《教育研究》1994年第10期)。
当下的语文教学,关注的是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这种以“应试”为目的功利性教学,忽视生命主体精神、智慧、意义和价值的生成,导致人的发展的片面性。《课标》中“课程目标根据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三个方面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注重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这样,使语文教学关注了作为生命完整个体发展的三个领域:认知、情感与动作技能,而不仅仅是知识方面的要求。
《课标》的这一设计思路立足于生命整体观,对学生素质全面而和谐的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二、关爱生命的自由发展
“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类的特性”(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50页)。马克思把自由活动看作人的本质,从根本上揭示了人和其他自然存在物的不同。自然存在物的存在是固定、封闭、单一和静止的,只能消极被动地服从物种的规定而不能自由地超越本身去选择另一种不同的存在方式。
而人不同,人不仅是先天因素与环境这作用的产物,人也是自我选择的产物。人的自由本质使人永远处于生成之中。因此,教育目的是为了一个自由主体的产生,教育即自由。在教育教学中,给学生充分的自由,学生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发展。《课标》既体现了对人生命自由本质的尊重,又力求为人生命的自由生长提供适宜的教学。
第
一、《课标》强调“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
学生只有成为“学习的主人”,才能在教学活动中实现充分自由的发展。传统的教育学把人类的个体成长与发展归因于外部环境塑造的结果,由此形成了外铄式教育教学模式,其基本理念是环境决定论和“白板说”,在教学中表现为“以教师为中心”“以知识为中心”。在这样的教学中,学生总是在被动地接受教师传授知识,失去了学习的自主性和能动性。《课标》不仅明确提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的观念,而且在师生关系、教学活动全过程中给予充分保证。
首先,《课标》强调“语文教学应在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教学中的教师专制、知识专制,“学生学习、发展被牵着走”成为一种违“法”行为,“平等对话”的师生关系将取代不平等的陈旧的师生关系。在对话的交互关系中,教师和学生双方将会自由地思考、想像和创造。这样的教学就可以帮助一个人以一切可能的形式去实现他自己,使他成为发展变化的主体,……实现他自己潜能的主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发展委员会编著:《学会生存——教师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97页)。
其次,《课标》对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自主性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强调学生“有主动的愿望,学习独立识字”;“阅读是学生个性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要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提倡学生自主拟题”;综合性学习“主要由学生自已设计和组织活动”。这些要求,其实质是把学习者从外部环境运转的工具转
换到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目的上来。
第二,给学生学习以选择的自由。生命哲学认为,在活动中不是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而是服从于他人意志的强制,仍然不能算是真正的自由主体。《课标》在学习内容方面给学生以选择的自由。如:“教材要有开放性和弹性。……为学生留出选择和拓展的空间,以满足不同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鼓励学生自主选择阅读材料”;“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学生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
提倡学生自主拟题,少写命题作文”。《课标》在学习方式方面也给学生选择的权力。如要求“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根据表达的中心,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上述要求,一方面有利于学生自主意识和能动性的发展,使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得到了“法”定的、具体的保证,另一方面有利于学生生命个性化和创造性的发展。
第三,对生命个体的差异给以充分的尊重。
生命是具体的、独特的,而不是抽象的、同一的,每一个生命都有其不同天赋、兴趣与气质、冲动等。生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生命都有其独特的价值。教育就是要“帮助每一个人打开眼界看到自己,使他看见、理解、感觉到自己身上的人类自豪感的火花”。《课标》对生命个体差异性的尊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学习者个人的意愿、兴趣的关注。如“积累自己喜欢的成语和格言警句”“写自己想说的话”“讲述自己感兴趣的见闻”等;二是对学习者生命素质发展个性化的关注,如“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
三、关爱生命的智慧发展
智慧是人生命潜能的最佳展示,是人生存能力、创新能力的最重要的体现,是人能力素质中的最有价值的部分。当前,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都特别重视智慧教育。所谓智慧,是指利用知识、技能、能力创造性地解决疑难问题的才智。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人不仅要有知识,更重要的是必须有智慧。使传统教育的内核是知识,未来教育的视是智慧。
从传授知识走向培养智慧,是当代教育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趋势。《课标》中要求引导学生“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并在课程目标、实施及评价中对学生的智慧发展给予多方面的关注,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引导学生亲近智慧、追求智慧、发展智慧。
一是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智慧。我国古代学者早就认识到,“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现代不少学者强调,“方法”比“知识”更重要。
面对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更新周期不断加快,人们要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必须掌握获取新知识的方法,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即“学习智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学会学习”的口号之所以被国际所普遍认同,其意义就在于此。《课标》在总目标中强调,学生要“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并在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中对学生掌握“学习方法”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注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智慧。同以往《语文教学大纲》相比,《课标》特别关注学生语文教学的实践环节,强调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除在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三方面提高语言实践的要求外,还将“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单列作为课程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是人生命的一部分,语言实践是人生命的需要,学生只有在自己的语言实践k才能享受语言的魅力,更好地生成语言智慧。
在语言实践活动中,存在着主、客双向对象化和彼此融合,生成机制。在主体性语言实践活动中,既存在主体将自身现有的精神、语言素质对象化到客体中的过程(主体客体化),同时也存在外部语言营养(客体的)及活动过程以形象、符号、感受等心理形式进入主体的内心世界的过程,此即客体的主体化(内化)。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人的一般语言能力和更高层次的语言智慧得以生成。
《课标》强调了语文的实践性是语文教学向“本真”的回归,从生命的意义上说,这是语文教学对人生命性的尊重,对人生命活力的张扬。
三是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智慧。人的创新智慧孕育着生命的辉煌之美,是人智慧的最高层次。“教育应当时时是创造之时,处处是创造之地,人人是创造之人”(陶行知语)。传统语文教学强调基本知识的掌握、注重基本技能的训练,重结论、重过程,重记忆、轻思考,重复制、轻独创,不利于人创新智慧的生成。
《课标》强调要“正确处理基本素养与创新能力的关系”“注重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促进学生持续发展”。《课标》对学生创新智慧的发展给予高度关注。一方面,强调在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个性。如:要求培养学生“对周围事物有好奇心”“在交流和讨论中,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断”。“好奇心”“判断力”是创新人才必备的心理品质,语文教学若能关注这一维度,对改善民族文化心理中守旧、盲从的弱点将大有裨益。
另一方面,在语文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课标》要求,在阅读教学中,“逐步培养学生的探究性阅读和创造性阅读的能力,提倡多角度的、有创意的阅读”;在作文教学中,要“激发学生展开想像和幻想,鼓励写想像中的事物,减少对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地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在“综合性学习”中,要“鼓励学生运用多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多样化的探究”,能“提出学习和生活中感兴趣的问题,共同讨论,选出研究主题……独立或合作写出简单的研究报告”。
显然,按照上述要求实施语文教学,必将有效地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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