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是党委领导下主管组织、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指示、决定,调查研究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制定组织工作计划,提出完成党的组织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
二、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检查督促各党总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建立健全党的民主生活制度。
三、协助党委做好干部工作。抓好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干部的管理,做好对干部的考核、选拔、推荐工作,为党委选拔使用干部当好助手和参谋。
四、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和老干部工作。
五、搞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和党的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抓好党内评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工作、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拟订党员发展计划,协助党委审查办理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七、协助党委办好党校,做好党的干部、党员和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八、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九、做好全校党员党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党员的党籍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接待、办理外调工作。
十、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部内同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安排及计生、离退人员、档案、信息、保密、治安等工作。 十
一、代表政府处理政府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十
二、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