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九不”
禁止驾驶执照的条件不符合,不考试或没有资格的人员出具检验驾驶执照;
第二,不符合严格禁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牌照;
3,严禁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由旗出具机动车辆的检查;
4,非还原驱动程序检查,降低标准或参与,协助,纵容对考试作弊的驱动程序;
5禁止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驶,汽车销售商,汽车报废回收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6,不接受违反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的规定,企业和个人;
7,严禁与非法中介串通谋取经济利益;
8,非侵入计算机系统中违反规定,泄露,篡改,买卖系统数据,或者泄漏系统密码;
9,严禁未经违反项目,以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服务收取管理费的规定,授权,指定车辆测试,医疗,摄影或销售产品。民警违反禁令,根据“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人员编制违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