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词汇出现的具体语境,有些情况下监管和托管为同一意思或比较模糊,也有些情况下略有差异。
资金监管较常见于商品房交易中,尤其是预售房和二手房资金监管,银行是卖方(开发商、房产中介等)和买方(购房者)之外的第三者,对于资金用途存在“监督“职责,卖方使用资金需符合资金监管合同所约束的条件以及房管部门的政策。一般接洽的部门为零售银行部(个人金融部)。该类业务不需要监管部门特批。
而资产托管则主要是根据委托,对受托资产履行资产保管、资金清算、资产估值、会计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的职责,受托资产包括企业年金、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理财产品、信托资产、保险资金、QFII资产等,一般委托人为甲方,受托人(银行)为乙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不少股份制商业银行都设置了资产托管部专门负责此类业务,但也需要业务部门(对公、同业)的配合。该类业务需要银监、证监等部门批准。
另外,提一下还有一个类似的:第三方存管。主要是和证券公司的合作,证券公司保管投资者的投资证券,银行保管投资者的结算资金,这笔资金属于投资者,券商无法动用,万一券商破产,银行也能保障这笔资金。该业务涉及到同业部门,并且需要证监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