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保护应按规定(JGJ59—99)有关标准认真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扣。
2. 搭设井架、脚手架等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 阳台、楼面、屋面等临时保护必须防护严密,设不小于二道防护拦杆或挂安全网封闭。
4. 楼梯踏步及平台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拦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防护删或采用全封闭围护。
5. 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须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设警示标志。
6. 通道口应均搭设防护栅、栅宽大于通道,栅顶铺脚手架,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栅顶须设双层脚手片(交错搭设)。
7. 严禁使用破损、缺带安全帽和霉变断裂、硬脆的安全带(安全网)。
具体到本工程的关于各类洞口的安全防护应该由土建施工单位做。
但是如果出现高坠事故的话,不能简单归结为哪个单位的责任了,需要调查清楚事故的原因方可判断。
作为钢结构施工单位本身,建议你单位在施工前至少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按照劳动法规定与工人签订劳务合同。
2、对参与施工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3、为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给从事作业的工人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5、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报批专项施工方案,对工人进行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6、由班组长组织召开每天的班前会。
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安全监控,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8、会同甲方、监理,与土建施工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