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采购合同]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b.“合同价...+阅读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章程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009年12月1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简称中国机电商会)。英文名称: China Chamber of Commerce for Import & Export of Machinery & Electronic Products,缩写:CCCME。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从事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及相关活动的各种经济类型组织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推进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及投资等相关活动,为会员及其他组织提供咨询、服务;维护正常的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国家、行业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及投资的健康发展。 本团体要秉公办事,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9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 宣传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会员守法经营。
(二)积极推进机电产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协调解决相关纠纷,组织制定行业服务规范,促进行业自律,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经营秩序和会员的共同利益。
(三)建立健全行业及产业保护机制,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就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倾销、补贴和保障措施指控进行应诉;参加国外对我出口产品提出的知识产权诉讼的应诉工作;协助会员企业开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工作;为会员企业提供涉外法律咨询和援助。
(四)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代表会员企业利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诉求并对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建议,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