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无忧网公文文书法律制度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是什么哪位知道

03月11日 编辑 fanwen51.com

[家庭农场补贴标准2017规定与政策]家庭农场补贴标准2017规定与政策有哪些?2017家庭农场分类补助政策详情就在下面哦! 2017家庭农场分类补助政策 办家庭农场 可以享受什么样的补贴? 所有农庄都可以享受的补贴...+阅读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是什么哪位知道

对不同的方面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婚姻法》规定的一些方面:第二章 结 婚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三章 家庭关系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加急关于婚姻家庭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问题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非法同居生的小孩的抚养费的问题和婚后所生的是一样的 ,就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五、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六、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时?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家庭继承法的热点问题有哪些

1,论现代科技对婚姻家庭的影响。2,论同性婚姻3,论婚姻和家庭的概念.4,论婚姻家庭的本质。5,论婚姻目的的理论与实践意义。6,论婚姻制度的伦理价值。7,论婚姻法的伦理精神。8,论一夫一妻的产生及其存在的社会条件。9,对婚姻契约论的理论分析。10,论婚姻法的地位。11,论婚姻法的价值。12,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立法选择。13,对婚姻登记条例的反思。14,论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15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6论婚姻自由。17论家庭暴力及其防范。18论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9论亲属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20论婚约。21论婚姻的成立。22论我国的婚姻无效制度。23论夫妻关系。24论父母子女关系。25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26论收养成立与解除的条件、程序和效力。

27论亲权制度。28论夫妻财产制。29论婚姻关系的消灭。30论我国离婚立法的指导思想?31论离婚的法定原则。32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地认定。33论子女利益。34论婚姻利益。35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36论外涉婚姻。37论涉台婚姻。38关于完善我国亲属立法的思考39对我国亲属立法的反思40对我国亲属立法的展望41对我国亲属立法的建议42论婚姻危机及其对策。43继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44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45遗产的概念与特征46遗嘱的概念与特征47遗赠的概念与特征48遗托的概念与特征49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与特征50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51论遗嘱继承。52论法定继承。53论遗赠扶养协议54论我国继承法的原则55论继承权的丧失56论遗产分配的原则57确定继承开始时间与开始地点的法律意义 58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59论婚姻的基础。

60论婚姻心理学的法学价值。...

婚姻家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1.矛盾缓和

婚姻家庭纠纷多由琐事日积月累引起的,一旦爆发容易使矛盾极度对立,要马上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并非易事。因此,首先要做好缓和双方矛盾的工作,确保矛盾不进一步恶化,以免造成难于挽回的后果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2.情绪疏导

婚姻家庭纠纷,往往与感情上的纠纷有关。要解决双方的矛盾,首先要在情绪疏导上做工作,帮助双方回想感情好的时光,逐步发现对方的优点,理性包容对方的缺点,使当事人逐步回到对对方的现实看法中。情绪上的不理性因素逐步消除后,调解处理纠纷的工作难度就会逐步降低。

3.借助外力

父母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纠葛,往往因双方之间情感互动出现问题才会产生矛盾。因此,单纯依赖夫妻双方往往难以将矛盾及时化解。这时要借助双方共同的熟人,如与双方关系密切的朋友、有较高威望的长辈、单位领导等参与调解。通过家族的威望或组织的力量来教育存在一定过错的一方,形成双方当事人关系新的均衡,调解工作就会事半功倍。

延伸阅读:

我国的基本制度是什么?我国的基本制度是什么我国的基本制度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规...

有哪位高手知道小学少先队辅导员是专门做些什么事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职责少先队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队辅导员是校长贯彻执行计划、进行儿童思想教育的主要助手,是少先队员的知心朋友和指导者。要在上级少...

哪位知道什么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我们应该做好什么事情中国共产党新时期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始终把理论建设作为根本建设,把用科学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作为宣传工作第一位的任务,坚持党...

我国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一、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又称婚姻自主,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的权利。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基于...

我国户籍管理有什么政策6月15日 16:53 据我看,世界上应该每个国家都有它的户籍管理制度,像美国这样的高度民主的国家,每个居民都还有一个社会保险号,类似于我国的户口。其它国家也有,方式有所不同。但是...

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制度的政策是什么?为什么实行这一政策1、(1)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它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我国有哪五部与校园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详细请见下文——————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

论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与发展是什么?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自9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在会计领域迈出了改革的步伐。会计改革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的范畴,它包括会计制度的改革、会计手段的改革、会计管理体制...

形势与政策是干什么的形势与政策是干什么的,大一形式与政策名词解释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欧债危机 3结构性锐:《形势与政策》是德育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门重要课程...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