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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述职述廉报告

12月16日 编辑 fanwen51.com

[司法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以"三严三实"为主题开好科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xx[2015]xx号)文件精神,为了开好区司法局此次民主生活会,现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阅读

2007年以来, 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省争先十大工程”的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开拓进取,按照打造一流实战单位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

用,完善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维护稳定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局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把中心组理论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着重开展了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党员和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四个专题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结合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学,深化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基本观点的理解;结合省委、省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学,努力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学,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结合党组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实际学,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通过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加强了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观世界改造,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了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驾驭全局的能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制定和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制订了《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局内重大事项决策的原则、程序,形成了凡涉及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都要进行集体研究,由局党组集体作出决定的科学决策体制,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讨论问题时自觉按程序办,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在实际工作中,局党组每位成员都能自觉地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共同努力营造有民主又有集中、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氛围。局党组集体决定的事项,每个党组成员都能坚决服从,认真落实,形成了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团结一致,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避免了重大决策的失误,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加强队伍培训,大力培养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认真组织学习抗震救灾英模和司法行政先进楷模事迹,以英模事迹为激励,引导队伍切实担负起维护人民权益、确保大局稳定的政治任务;进一步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队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技能建设,提高干警“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业务水平;抓好学历教育,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狠抓岗位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队伍的整体能力。今年以来,参加各类理论培训、业务培训达70余人次,参加培训人员占干警总人数95%以上。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一批德才兼备、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肯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被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

二、加强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稳步提升一是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使司法所日常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逐步走上有章可循、规范运作的轨道;强化业务建设,健全工作流程、完善指标体系、明确行为规范、严格工作纪律作为业务工作规范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2007年,全市有69个司法所通过省厅规范化司法所验收,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已达84个,达标率为75.68%,今年可望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率100%。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完善矫正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注重矫正过程中的危险控制,切实防止脱管漏管;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三支队伍建设,推行社会化教育改造挽救工程;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全面深化社区矫正示范点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成果、新经验。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两年来,全市共接收矫正对象3448人,解除矫正2106人,无重新犯罪。三是刑释解教人员帮教12全文查看安置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行“帮教科学化、安置多元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管理,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积极探索社会化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增强帮教安置的效果。两年来,全市安置帮教组织接收回归刑释解教人员3831人,安置3803人,帮教3819人,安置率、帮

教率分别为99.3%、99.7%,无重新违法犯罪。四是大调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进一步完善县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巩固完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展专业性、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调解工作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全覆盖;全面推行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援调对接、纪调对接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配合;规范大调解运行机制,规范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规范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规范矛盾纠纷的分流指派、规范调解工作的检查督办;强化大调解工作制度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的意识,确保了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两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8764件,调解成功28050件,调解成功率97.52%。

三、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五五”普法深入推进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投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内容,重视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实现途径,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性。继续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大力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和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普法教育的实际成效。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顺利通过了省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考核。

四、促进社会和谐,法律服务层次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应援尽援”,放宽受援标准和条件,简化援助程序,法律援助便民程度进一步提高。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机构设施建设的投入,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工程,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规范体系。强化执业活动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加大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全市实现法律援助经费财政全额保障,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2007年,全市六大法援中心建设全部通过省级规范化验收(全省仅有两家)。两年来,全市共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67件,受援人数3227人。按照服务于“实现更大突破”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拓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积极投入到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中,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实现工业突破提供法律服务;主动介入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广泛参与招商引资、国内及国际贸易、投资、融资、知识产权保护、仲裁等民商事领域;积极参与经济政策制定活动,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参与“三农”问题的解决,着力于农村招商引资、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等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推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两年来,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33465件,律师行业办理案件8531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22557件,非诉讼代理13131 件。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开展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思想教育,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争创“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为契机,不断完善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切实预防和遏制司法行政队伍中容易出现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末位调整、行风评议等,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和《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廉政勤政承诺书。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点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经常邀请相关部门、行风监督员、开发商代表等参加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开通政(行)风热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弘扬新风正气,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通过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把全体人员的行为纳入制度约束的轨道,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实现了用好的制度管理人、教育人、规范人。同时,坚决查处队伍中违法违纪和违反管理制度的问题,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决不宽容,以此来纯洁队伍,提高队伍的整体形象。两年以来,没有发现一起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现象。

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高,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强,在建立勤政廉政长效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基层建设,尤其是司法所建设仍是突出问题,基础设施薄弱、财政保障乏力、行政编制专职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三是基层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更好的工作方法和思路,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奋力实现**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12全文查看2007年以来, 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省争先十大工程”的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开拓进取,按照打造一流实战单位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

用,完善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维护稳定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局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把中心组理论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着重开展了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党员和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四个专题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结合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学,深化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基本观点的理解;结合省委、省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学,努力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学,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结合党组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实际学,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通过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加强了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观世界改造,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了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驾驭全局的能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制定和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制订了《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局内重大事项决策的原则、程序,形成了凡涉及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都要进行集体研究,由局党组集体作出决定的科学决策体制,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讨论问题时自觉按程序办,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在实际工作中,局党组每位成员都能自觉地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共同努力营造有民主又有集中、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氛围。局党组集体决定的事项,每个党组成员都能坚决服从,认真落实,形成了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团结一致,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避免了重大决策的失误,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加强队伍培训,大力培养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认真组织学习抗震救灾英模和司法行政先进楷模事迹,以英模事迹为激励,引导队伍切实担负起维护人民权益、确保大局稳定的政治任务;进一步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队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技能建设,提高干警“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业务水平;抓好学历教育,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狠抓岗位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队伍的整体能力。今年以来,参加各类理论培训、业务培训达70余人次,参加培训人员占干警总人数95%以上。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一批德才兼备、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肯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被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

二、加强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稳步提升一是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使司法所日常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逐步走上有章可循、规范运作的轨道;强化业务建设,健全工作流程、完善指标体系、明确行为规范、严格工作纪律作为业务工作规范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2007年,全市有69个司法所通过省厅规范化司法所验收,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已达84个,达标率为75.68%,今年可望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率100%。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完善矫正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注重矫正过程中的危险控制,切实防止脱管漏管;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三支队伍建设,推行社会化教育改造挽救工程;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全面深化社区矫正示范点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成果、新经验。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两年来,全市共接收矫正对象3448人,解除矫正2106人,无重新犯罪。三是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行“帮教科学化、安置多元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管理,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积极探索社会化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增强帮教安置的效果。两年来,全市安置帮教组织接收回归刑释解教人员3831人,安置3803人,帮教3819人,安置率、帮

教率分别为99.3%、99.7%,无重新违法犯罪。四是大调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进一步完善县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巩固完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展专业性、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调解工作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全覆盖;全面推行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援调对接、纪调对接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配合;规范大调解运行机制,规范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规范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规范矛盾纠纷的分流指派、规范调解工作的检查督办;强化大调解工作制度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的意识,确保了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两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8764件,调解成功28050件,调解成功率97.52%。

三、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五五”普法深入推进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投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内容,重视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实现途径,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性。继续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大力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和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普法教育的实际成效。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顺利通过了省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考核。

四、促进社会和谐,法律服务层次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应援尽援”,放宽受援标准和条件,简化援助程序,法律援助便民程度进一步提高。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机构设施建设的投入,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工程,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规范体系。强化执业活动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加大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全市实现法律援助经费财政全额保障,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2007年,全市六大法援中心建设全部通过省级规范化验收(全省仅有两家)。两年来,全市共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67件,受援人数3227人。按照服务于“实现更大突破”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拓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积极投入到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中,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实现工业突破提供法律服务;主动介入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广泛参与招商引资、国内及国际贸易、投资、融资、知识产权保护、仲裁等民商事领域;积极参与经济政策制定活动,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参与“三农”问题的解决,着力于农村招商引资、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等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推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两年来,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33465件,律师行业办理案件8531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22557件,非诉讼代理13131 件。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开展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思想教育,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争创“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为契机,不断完善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切实预防和遏制司法行政队伍中容易出现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末位调整、行风评议等,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和《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廉政勤政承诺书。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点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经常邀请相关部门、行风监督员、开发商代表等参加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开通政(行)风热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弘扬新风正气,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通过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把全体人员的行为纳入制度约束的轨道,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实现了用好的制度管理人、教育人、规范人。同时,坚决查处队伍中违法违纪和违反管理制度的问题,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决不宽容,以此来纯洁队伍,提高队伍的整体形象。两年以来,没有发现一起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现象。

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高,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强,在建立勤政廉政长效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基层建设,尤其是司法所建设仍是突出问题,基础设施薄弱、财政保障乏力、行政编制专职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三是基层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更好的工作方法和思路,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奋力实现**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以来, 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省争先十大工程”的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开拓进取,按照打造一流实战单位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

用,完善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维护稳定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局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把中心组理论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着重开展了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党员和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四个专题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结合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学,深化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基本观点的理解;结合省委、省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学,努力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学,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结合党组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实际学,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通过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加强了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观世界改造,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了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驾驭全局的能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制定和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制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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