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2) 医护人员进人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 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4) 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5) 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 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6) 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人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消毒剂。
(7) 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8) 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地面湿式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