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 一 查证。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阅读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是所有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购房者的权利义务尽在其中。但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的信息不对称,有时购房者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者在购房商品房时,应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现就签订合同中的主要条款进行逐一分析: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等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开发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购房者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同时,开发商也可注明如贷款不能通过又未能如约履行给付购房款义务,有权解除合同,购房者需无条件返还所购商品房。
(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由于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要开发商提供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签署相关协议,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 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购房者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此期限约定过长,如:120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 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违约责任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 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同时,在出现购房者违约的情形下,作为开发商也有权将违约金的比例进行提升。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签订购房合同需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需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事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定面积问题时容易产生纠纷。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规,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面积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将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购房者。
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为避免尴尬法律状态,购房者不能接受未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补充协议通常由开发商起草,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消费者在约定时要注意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买房签合同时要注意些什么
、签约前,要严审发展商的主体资格。 首先,要看发展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看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 其次,分期房和现房两种情况查验发展商的有关证件。如果购买期房,要审查发展商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证。 如果购买现房,则只要审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规定:“商品房现房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得上市销售;房地产交易部门也不得办理商品房过户手续。” 再次,对于购买期房的,要认真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其中批准销售的面积、地点、项目名称、销售内容等,看您欲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证批准销售的范围之内。如果批准销售的范围只是某一项目的A、B幢,而您欲购的是该项目的C幢的某一套,则您应慎重考虑。 最后,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购房者可以在正式签约前要发展商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签约时的每一条款要约定得明确、具体、细致、规范。 一般来说,发展商在售房时使用的应该都是政府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但购房者还是要对其中的每个条款(尤其是主要条款)与发展商反复磋商。现举其要点,分述如下: 1.《合同》的前三条分别是项目建设依据、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前两条中的每一空格必须填写,第三条中必须明确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各是多少平方米。 2.《合同》中“面积的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时的处理方法,既可以由双方约定,也可以按照本条第2种方法处理(建议购房者与发展商约定采用这种方法)。该方法的主要优点是,购房者有较大的选择权,对购房者的权益保护力度大。该方法主要内容是: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时,购房者既有权退房,也可不退房;不退房的,超过合同约定面积大于3%部分的房价款由发展商承担、产权归购房者;不足合同约定面积大于3%部分的房价款由发展商双倍返还给购房者。 对于付款方式,如果是银行按揭,双方应明确约定如不能按期取得银行贷款的处理方式。第七条是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要注意与下面第九条的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对等。 关于房屋交接、规划设计变更处理、装饰装修标准、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等,主要应该注意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时,发展商应当提供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房屋进行竣工验收的《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对可以延期交房的“特殊原因”,尽量不要让发展商加上“市政配套问题”、“技术困难”、“天气情况”等本来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中,购房者可以参照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约定买受人退房的,由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对装饰和设备标准,切忌使用“进口、高档”一类的模糊词语,而应该使用明确具体的品牌、型号;对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最好明确约定正常运行的具体日期,并可约定超过期限的按照逾期交房处理。 关于产权登记和保修责任的规定。对产权登记,购房者可参照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发展商约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的一定日期之内,由发展商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关于保修责任,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期限、保修责任等。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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