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市住建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下简称“四难”) 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服务意识、群众意识,依据《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鄂办发〔2013〕33号)和《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随群组办发〔2014〕1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从现在起至9月底在住建系统开展“四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住建系统“四难”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不断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形成风清政简、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治理目标和重点
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以解决“四难”为重点,深入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查处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乱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督促各级各单位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各项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住建事业全面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提供优质的政务环境保障。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
2、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3、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的问题;
4、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问题;
5、在待人接物方面言语冰冷、口大气粗的问题;
6、在转变职能、行政审批方面不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乱设前置条件、乱收费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抓好“四难”专项整治的四个环节,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确保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学习教育及行政提速提效(8月下旬—9月上旬)
各单位要着重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市重要文件精神,促使各级干部提升思想境界,自觉破除“四风”。进一步强化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作风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自觉破除执行不力、政令不畅等不良作风。
认真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开展行政效能提速专项行动方案》,优化工作流程,开辟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对审批时限相对较长的手续,实行权力下放一级,先办后核、先证后签制,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件时间。全面推行“一表制”收费,全面清理建设领域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规范各协会、学会的收费标准,有效遏止超标准收费、随意减免收费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四难”问题的发生。
(二)自查自纠(10月中旬——10月下旬)
各单位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窗口工作人员等要结合本单位和干部职工岗位实际,结合行评工作自查阶段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和治理重点,采取广泛征求意见与自我查摆问题相结合,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电话回访服务对象、主动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深入查摆问题,查摆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走过场。对查摆出的“四难”问题,要分析问题症结,剖析产生根源,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三)监督检查(11月上旬—11月下旬)
委纪检组、督导组和行评办要坚持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采取开门抓作风,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督查员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各单位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情况开展不间断的明察暗访;充分发挥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四位一体”热线电话12329和委行评办监督举报电话332783
8、3257510作用,及时受理各类电话投诉;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委窗口设立“四难”专项整治(暨政风行风建设)投诉举报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对于监督检查和群众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即有了线索不调查不放过,调查了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了不曝光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四难”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建章立制(12月上旬至12月下旬)
各单位要围绕解决“四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规范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四难”整治活动长效机制。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配套衔接,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要强化制度执行,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委群众路线教育领导小组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委纪检组牵头,委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行政审批科等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工作,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提供保障。
(二)完善制度建设。各单位要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风行风建设,重点整治机关和党员干部存在的“低、慢、怕、浮、散、奢”六种不良风气,达到治低增能力、治慢提效能、治怕勇担当、治浮求实干、治散聚合力、治奢倡节俭,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体系。
(三)强化群众监督。“四难”问题整治工作要积极依靠群众,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四难”问题的意见建议。结合今年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继续开展“三评两查”活动,即群众评科长、企业评机关、社会评站所,查处不在状态党员干部、查处“四难”问题的典型。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媒体曝光的问题,实行三个“一律”,即: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一律严格照章处理;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一律严肃处理;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一律严肃查处。凡被市级以上(含市级)通报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将严肃追究单位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