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文化旅游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开发,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在xxxx地区的文化旅游项目运营,对有需求意向的客户进行深入挖掘等事项,双方结成共赢事业伙伴,现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 合作内容: 1。 乙方投资xxxx万元成立xxxxx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2、项目合作领域:企业文化培训、企业文化内训、经营管理培训、企业文化咨询、企业文化诊断、文化理念设计、企业文化手册、文化推广方案。 3。 在双方合作项目实施中途如因甲方或者乙方人为原因造成项目终止,由事件引起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如因其他客观原因造成项目终止的,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损失;如客户给予甲方相关课酬,甲方将同步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约定比例支付乙方。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本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费用标准及合作相关事宜等),否则视为违约,另一方保留索赔和解约的权利。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在xxxxx区域内推广业务,甲方确保在乙方需要支持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不直接跟乙方客户联系,不在正式或非正式的宣传中否定乙方的授权地位。 2。甲方有权选择性参加乙方的推广宣传活动,协助乙方推广,内容包含产品推广会、产品发布会等;其余辅助乙方谈判项目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此费用在项目合同签订后计入项目开发成本,由甲乙双方按照收益比例共同承担;如项目未谈成,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客户的宣传及服务品质,如乙方有违反此协议或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行业默认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二)乙方: 1。乙方确定甲方为资深事业合作伙伴,在合作期内,需对甲方项目及师资进行优先推广,并对甲方核心技术进行保密。 2。在维护甲方的权益和信誉前提下,乙方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自行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并可根据所在地的地域特征和客户群体,适当调整甲方所提供宣传资料的内容,对甲方进行宣传推广在此过程中,如乙方超出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外的任何宣传和承诺所带来的后果和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3。在乙方的推广宣传活动过程中,乙方负责提供场地、媒体、客户等相关事宜。 4。乙方在与客户前期谈判到签订协议、后期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均以甲方副总经理的名义出现。 5。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同第三方建立与本协议合作范围相同或相似业务内容的合作关系。 三。 协议的变更、转让、终止与解除 1。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 2。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义务具有不可转让性,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所规定其应享有和承担的任何权利与义务转让第三方,否则实施转让方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转让行为无效。 3。若遇不可抗力,具体包括地震、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终止。 4。若受国家政策影响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应遵从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效期限届满前三日内而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意见,本协议可视为自动延期壹年。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可对本协议加以修改或补充,所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双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往来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及电子格式文件将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 代表签字: 时间: 乙方: 代表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