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水路运输行业年审工作总结]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做好全省2006年水路运输行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粤交办字[2006]23号文)、《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2年第1号令)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从2006...+阅读
一、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稳定的水路运输客源、货源和船舶业务来源;
2、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3、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4、有符合下列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1)经营船舶代理业务的,为20万元人民币;
(2)经营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30万元人民币;
(3)同时经营船舶代理和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50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1、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章程草案;
4、拟注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资信证明;
6、办理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协议等);
7、主要出资单位同意设立企业的文件(董事会决议、联营协议或经济担保人证明);
8、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姓名、职务和身份证明。
8、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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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发展的好快水路运输的发展趋势分述如下。 客运方面 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岛国的水路客运仍将在现有水平上有所发展;发达国家的水路客运将以旅游为主。 货运方面 大宗货物的散装运输,件杂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