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推行阳光部务汇报材料]xxx组织部以开展组织工作公开活动为载体推行阳光部务拉近干群关系 xx市委组织部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履行组织部门工作职责,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阅读
2004年以来,我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立足我区实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干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为进一步做好干部
监督管理工作,我区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同时,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聘请干部监督员的意见》、《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关于召开联系通报会议的通知》、《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警示诫勉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的意见》等规定,2004年制定下发了《关于选聘街道社区社会监督员的意见》,起草了《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体系。一是认真落实联系通报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组织部牵头,区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审计局、信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会议,及时通报掌握每季度干部违法违纪情况。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负有一定经济责任、任职满两年且两年内未进行过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准备调整的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力求做到、“先审后离、先审后任”。今年,已审计9个单位,领导干部13人。三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科级领导干部每半年申报一次个人收入;要求领导干部对本人及家属婚丧嫁娶、升学就业、房产买卖等情况及时进行报告。一年来共组织领导干部收入申报1次,510人。收到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1份。四是认真落实警示诫勉谈话制度。对2003年度考核和2004年度半年考核中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警示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改正。2004年共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诫勉,对1名问题比较严重的科级干部做了降职处理。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对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起草了《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对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内容和监督办法,使干部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六是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员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今年召开干部监督员工作会议1次,认真听取干部监督员工作汇报,部署下半年干部监督工作。同时,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制定下发了《关于选聘街道社区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在全区15个社区选聘了45名社区社会监督员,对各级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等情况进行监督,这项工作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
二、强化监督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最有效途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区不断探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形式,丰富监督内容。一是认真落实考察预告制度。在考察班子和重点考察时,都事先将考察的有关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预告,增加考察工作的透明度。二是继续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区委常委会讨论确定被公示人选后,通过电视台和到被公示人单位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设专人、专点、专门电话来接待干部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公示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对群众举报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整理,上报区委常委会,由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对被公示人选的任免。一年来,我区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此反映良好。三是继续实行干部试用期制度。我区对新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全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让这些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试用日期从区委常委会议或组织部部务会(根据管理权限而定)批准三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对这些干部任职一年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于工作表现好、业绩比较突出的,由组织部发通报解除试用期;否则,予以降免职处理。四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回避制度。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坚决做到该交流的交流,该回避的回避。2004年以来,我区对*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通过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措施,有效地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和不正之风。2004年1月以来,区委共调整科级干部*人,其中交流*人,提拔任用**人。在新提拔的人中:大学本科以上*人,占*%;大专*人,占*%;中专*人,占*%。年龄*岁以下*人,占*%;36—45岁*人,占*%;46岁以上*人,占**%。女干部*人,占*%。调整工作严格履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工作程序,新提拔任职的全部 12全文查看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考察材料齐全,并全部实行了任前公示。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没有出现违反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干部任用条例》的现象,广大干部群众对选拔上来的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都比较满意。
三、进一步加强对出国人员的政审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出国人员的政审和思想教育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国(境)人员审查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出国(境)审批手续,坚决把好审批关。2004年我区共办理出国(境)审批17人次。所有出国人员都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全部进行了出国前教育,并且做到了各种材料齐全。所有出国人员都能按规定日期回国,没有出现违纪现象。
四、认真做好组织部门信访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我部建立了信访工作台帐,实行了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对干部来信来访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是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对每一位信访人员,我们都认真听取本人陈述,并做好来信来访记录。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对干部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我们都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给予解决。2004年,我们共接待干部来信、来访/人次,其中/件已经妥善解决,其余/件正在处理之中。在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没有出现推诿扯皮或违反政策规定的现象,受到有关领导和信访人员的好评。《区委组织部关于年度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汇报》 12全文查看
2004年以来,我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立足我区实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干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为进一步做好干部
监督管理工作,我区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同时,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聘请干部监督员的意见》、《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关于召开联系通报会议的通知》、《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警示诫勉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的意见》等规定,2004年制定下发了《关于选聘街道社区社会监督员的意见》,起草了《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体系。一是认真落实联系通报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组织部牵头,区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审计局、信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会议,及时通报掌握每季度干部违法违纪情况。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负有一定经济责任、任职满两年且两年内未进行过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准备调整的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力求做到、“先审后离、先审后任”。今年,已审计9个单位,领导干部13人。三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科级领导干部每半年申报一次个人收入;要求领导干部对本人及家属婚丧嫁娶、升学就业、房产买卖等情况及时进行报告。一年来共组织领导干部收入申报1次,510人。收到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1份。四是认真落实警示诫勉谈话制度。对2003年度考核和2004年度半年考核中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警示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改正。2004年共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诫勉,对1名问题比较严重的科级干部做了降职处理。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对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起草了《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对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内容和监督办法,使干部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六是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员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今年召开干部监督员工作会议1次,认真听取干部监督员工作汇报,部署下半年干部监督工作。同时,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制定下发了《关于选聘街道社区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在全区15个社区选聘了45名社区社会监督员,对各级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等情况进行监督,这项工作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
二、强化监督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最有效途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区不断探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形式,丰富监督内容。一是认真落实考察预告制度。在考察班子和重点考察时,都事先将考察的有关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预告,增加考察工作的透明度。二是继续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区委常委会讨论确定被公示人选后,通过电视台和到被公示人单位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设专人、专点、专门电话来接待干部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公示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对群众举报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整理,上报区委常委会,由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对被公示人选的任免。一年来,我区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此反映良好。三是继续实行干部试用期制度。我区对新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全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让这些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试用日期从区委常委会议或组织部部务会(根据管理权限而定)批准三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对这些干部任职一年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于工作表现好、业绩比较突出的,由组织部发通报解除试用期;否则,予以降免职处理。四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回避制度。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坚决做到该交流的交流,该回避的回避。2004年以来,我区对*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通过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措施,有效地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和不正之风。2004年1月以来,区委共调整科级干部*人,其中交流*人,提拔任用**人。在新提拔的人中:大学本科以上*人,占*%;大专*人,占*%;中专*人,占*%。年龄*岁以下*人,占*%;36—45岁*人,占*%;46岁以上*人,占**%。女干部*人,占*%。调整工作严格履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工作程序,新提拔任职的全部[]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考察材料齐全,并全部实行了任前公示。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没有出现违反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干部任用条例》的现象,广大干部群众对选拔上来的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都比较满意。
三、进一步加强对出国人员的政审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出国人员的政审和思想教育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国(境)人员审查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出国(境)审批手续,坚决把好审批关。2004年我区共办理出国(境)审批17人次。所有出国人员都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全部进行了出国前教育,并且做到了各种材料齐全。所有出国人员都能按规定日期回国,没有出现违纪现象。
四、认真做好组织部门信访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我部建立了信访工作台帐,实行了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对干部来信来访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是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对每一位信访人员,我们都认真听取本人陈述,并做好来信来访记录。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对干部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我们都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给予解决。2004年,我们共接待干部来信、来访/人次,其中/件已经妥善解决,其余/件正在处理之中。在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没有出现推诿扯皮或违反政策规定的现象,受到有关领导和信访人员的好评。《区委组织部关于年度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汇报》
2004年以来,我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立足我区实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干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为进一步做好干部
监督管理工作,我区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同时,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聘请干部监督员的意见》、《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关于召开联系通报会议的通知》、《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警示诫勉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的意见》等规定,2004年制定下发了《关于选聘街道社区社会监督员的意见》,起草了《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体系。一是认真落实联系通报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组织部牵头,区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审计局、信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会议,及时通报掌握每季度干部违法违纪情况。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负有一定经济责任、任职满两年且两年内未进行过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准备调整的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力求做到、“先审后离、先审后任”。今年,已审计9个单位,领导干部13人。三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科级领导干部每半年申报一次个人收入;要求领导干部对本人及家属婚丧嫁娶、升学就业、房产买卖等情况及时进行报告。一年来共组织领导干部收入申报1次,510人。收到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1份。四是认真落实警示诫勉谈话制度。对2003年度考核和2004年度半年考核中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警示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改正。2004年共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诫勉,对1名问题比较严重的科级干部做了降职处理。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对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起草了《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对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内容和监督办法,使干部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六是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员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今年召开干部监督员工作会议1次,认真听取干部监督员工作汇报,部署下半年干部监督工作。同时,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制定下发了《关于选聘街道社区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在全区15个社区选聘了45名社区社会监督员,对各级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等情况进行监督,这项工作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
二、强化监督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最有效途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区不断探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形式,丰富监督内容。一是认真落实考察预告制度。在考察班子和重点考察时,都事先将考察的有关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预告,增加考察工作的透明度。二是继续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区委常委会讨论确定被公示人选后,通过电视台和到被公示人单位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设专人、专点、专门电话来接待干部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公示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对群众举报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整理,上报区委常委会,由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对被公示人选的任免。一年来,我区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此反映良好。三是继续实行干部试用期制度。我区对新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全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让这些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试用日期从区委常委会议或组织部部务会(根据管理权限而定)批准三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对这些干部任职一年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于工作表现好、业绩比较突出的,由组织部发通报解除试用期;否则,予以降免职处理。四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回避制度。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坚决做到该交流的交流,该回避的回避。2004年以来,我区对*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通过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措施,有效地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和不正之风。2004年1月以来,区委共调整科级干部*人,其中交流*人,提拔任用**人。在新提拔的人中:大学本科以上*人,占*%;大专*人,占*%;中专*人,占*%。年龄*岁以下*人,占*%;36—45岁*人,占*%;46岁以上*人,占**%。女干部*人,占*%。调整工作严格履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工作程序,新提拔任职的全部 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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