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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调查与思考课题组组长:张新华课题组成员:杨国华 孙黎英执 笔 人:张新华风景名胜资源是景区赖以生存的先决条件,是风景区的生命和灵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资源和区域发展,切实保护好风景名胜资源,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是灵山风景名胜区和谐
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在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局把学习实践活动和灵山景区的保护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成立了课题专题调研小组,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以“灵山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调查与思考”实践活动,下面是本课题调研活动的调查与思考。
一、灵山风景名胜区简介灵山,唐代杜光庭著《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称其为灵应山,意为有求必应。宋代,张君房著《云笈七签》有“灵山在信州上饶县北,墨真人治之”和“天下第三十三福地”的记载。灵山素有“华夏第一龙脊,灵应逍遥福地”之称。2006年10月,灵山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区,景区总面积160平方公里。2008年5月,灵山启动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作。灵山景区距上饶市区25公里,两小时车程内有三清山、婺源、龟峰、龙虎山、武夷山等著名旅游风景区,灵山位于这些著名景区连接线的中心区域,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二、灵山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历史回顾灵山,自然风光旖旎,人文底蕴深厚。但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千百年来,灵山历尽沧桑,饱经战火和人为的蹂躏,自然和人文景观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更未得到应有的开发,使它独具风采的旖旎风光,长久以来一直似深藏的璞玉、蒙尘的宝珠而被忽略。宋代著名词人辛弃疾在他的著名词作《沁园春·灵山齐庵赋》中描写灵山“雄深雅健,如对文章太史公”,“检校长身十万松”,“在龙蛇影外,风雨声中”。当时辛弃疾在灵山齐庵小住,面对的是灵山无边无垠的高大、葱郁的松树林,在他的小屋中,看到的是灵山状如龙蛇般盘屈的松影,听到的是声如风雨的万壑松涛,给我们描绘的是当时苍松掩映,奇石峥嵘的灵山景象。辛弃疾还在他的另一首《归朝欢》词序中说 :“灵山齐庵菖蒲港,皆长松茂林。” 这说明连绵不断的茂密森林,是当时灵山的一大景色。灵山是座多难的山,灵山遭受破坏,从古至今,一直没有停歇。宋代王安石在他的诗作中写道:“灵山宁与世为仇?斤斧侵凌自不休。冰玉此来闻长价,市人无数起相雠。”描写的就是当时人民竞相在灵山无序开采水晶的混乱场面。灵山还饱受了战火的蹂躏。唐代黄巢起义军曾经驻扎在灵山;明代姚源聚众反抗朝庭,屯兵于灵山达2千有余;至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方志敏率领红十军和栗裕率领挺进师又转战于灵山境内。战事不断,使灵山屡遭火焚,弹痕累累,山上的森林植被遭破坏,遍布灵山的99座宫、观、殿、宇大部分毁于战火。解放以后,国家提出大跃进大炼钢铁,灵山上的树木,先是被大量砍伐,用来烧炭炼铁,后又成为农家柴薪,一茬茬屡遭摧残。文革期间,灵山著名的标志性自然奇观——石人公景观被当成“破四旧”炸毁,境内的许多古雕塑,也惨遭破坏。改革开放以后,一大批福建、浙江客商涌进灵山,大量开采花岗岩,对灵山的资源破坏十分严重。与此同时,灵山周边的当地居民,“觉悟”到灵山的石头也能变成“金”,于是“处处点火”,漫山遍野无序开采,对风景资源的破坏更为严重。如望仙著名的洋西蛤蟆石景观,就被当地采石者破坏殆尽;龙骨山、迷仙坛、老鸦尖擂鼓石、灵鹫峰等也不同程度遭到破坏。2003年以后,上饶县委、县政府对灵山风景名胜资源的认识不断提高,果断采取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把灵山列为县级风景名胜区,并积极向上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下发和张贴了“关于加强灵山旅游资源保护的通告”,多次组织国土、旅游、公安、林业、建设等部门和望仙、清水等乡镇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非法开采花岗岩矿山50余家,拆除违章建筑10多处。整个灵山的资源保护明显好转。然而,由于体制和机制原因,灵山景区内的矿业企业并没有得到根本整治,景区保护和管理工作“九龙治水”。加上部分当地居民和少数乡村干部对旅游开发的前景信心不足,认为旅游开发遥遥无期,而开山采石眼前就能获得巨大收益,于是一些偷开矿石、滥砍树木的现象又死灰复燃。同时,前些年就进驻景区内的矿山开采和加工企业,眼见景区管理将越来越规范,纷纷提前乘机加大了开采的进度,造成景区内环境日益恶化。
三、灵山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现状为了加强对灵山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灵山,实现灵山的可持续发展,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上饶县委县政府多措并举,全面加强了灵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建设。2006年,江西省政府批准灵山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灵山的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为了根治灵山保护沉积多年的顽疾,去年7月份以来,上饶县把灵山景区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委书记张鸿星、县长张祯祥亲自动员部署,多次召开现场会进行部署。去年11月29日,上饶县召开灵山风景名胜区矿业企业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号召全县广大干群和灵山景区内各矿业企业主积极投身保护灵山风景名胜资源工作中,加大整治灵山风景名胜区矿业企业的力度,以实际行动保护灵山的生态环境,实现
灵山旅游资源的有序利用。这次整治,水利、林业、国土、环保、安监、公安、旅游等多部门全力参与,这是在灵山风景名胜区整治力度最大,持续时间最长,工作效果最好的一次综合整治。截至去年12月底,灵山景区内29家矿石开采企业已全部停止生产,70多家石材加工企业逐步有序退出。在加大行政保护的同时,上饶县加强了景区的规划保护,在景区建设过程中,做到以规划为龙头。2006年12月,上饶县政府委托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编制了《灵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这个总体规划于今年3月份顺利通过了省级专家组评审并报省政府批准。尔后,又聘请编制单位编制完成了《灵山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和评价报告》。同时,上饶县以《灵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为纲,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要求,聘请专家领衔的设计单位编制水晶山、石人殿景区和服务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用规划总揽全局,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今年5月,灵山正式启动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作,这对灵山的资源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要求,上饶县出台了《关于加强灵山景区2008年旅游保护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灵山的保护与建设提上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在灵山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推进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灵山景区管委会的协调下,结合申报工作对灵山风景名胜区实行边申报边保护,边申报边建设,以申报促保护,以申报促建设,以申报促提高。但是,由于体制和机制原因,对灵山的管理仍然存在不少漏洞,景区内“九龙治水”的现状没有改变,非法建房、盗挖盗采、乱砍滥伐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近年来灵山保护工作逐年好转,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2003年,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灵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其目的是以灵山为龙头,整合全县旅游资源,做大做强全县旅游业。如果旅游资源得不到保护,这一目标将难以实现,我们的干部群众,尤其是干部如果不能跟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灵山的发展将是一句空话,如果我们认识不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不可移动性、不可替代性,我们就没有保护资源的自觉性,如果我们不保护好灵山风景名胜资源,灵山风景名胜区也就不可能做大做强。二是传统观念难改变。多年来,景区群众依靠石材开采和在石材开采企业里打工发家致富,生活逐步改善。在没有寻找到新的经济增长途径之前,这一观念难以转变,另一方面,景区人民祖祖辈辈住在山里做饭用薪,取暖用柴的观念,也难以改变。如果这种观念和生活方式得不到改变,景区资源保护也就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管理体制还不顺。目前,灵山管委会与县旅游局合署办公,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没有人员编制,没有对景区内人事的管理权。景区的林业归林业部门管,水利归水利部门管,矿产归国土部门管,景区的管理实际上是“九龙治水”,管理混乱。四是眼前利益在作怪。由于去年以来,景区内的矿业开采企业被关停以后,区内的石材的行情马上水涨船高,价位由原来的平均400元/方飙升至目前的1200元/方,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利润、高回报的好形势,利益的驱动让景区居民有些眼红了,手脚也管不住了,于是大量的盗挖盗采现象又出现了。五是景区监管不到位。目前的这种形势下,由于管委会还没有真正组建和运作起来,景区内各乡镇应作为管理主体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但是一些乡镇只顾眼前利益甚至充当保护伞,对非法开采和盗挖盗采现象听之任之,对乱砍滥伐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使大量资源继续遭到破坏。
五、加强灵山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一些建议如何解决以上几方面问题,使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措施落到实处,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转变传统思维定式首先是要教育干部。如果我们干部的认识跟不上,就不可能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景区建设就没有向心力、凝聚力,就不可能形成合力而协调发展;如果我们干部的认识跟不上,谁去教育景区居民,引导景区居民、管理景区居民,景区居民的认识不能统一,封山育林、保护资源将显得苍白无力;如果不形成干群一条心的局面,禁止乱砍滥伐将是一纸空文,不打一场相对持久的人民战争,保护资源不可能得到实效。所以我们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多途径、多方式地宣传保护森林资源对景区发展和建设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增强全民保护资源的意识。二要切实解决与景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生存是人的本能,利益是永远的话题。家庭经济如何增长、生活用柴等问题如何解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要想转变景区居民的传统观念,必须寻求新的经济增长途径,必须寻找新的生活替代能源。我认为可从以下途径逐步解决,一方面要加大对景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旅游业,同时鼓励景区居民发展旅游观光农业,从事与旅游相关的餐饮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维修、摄影、摄像、电子技术等行业,在提升景区服务水平和能力的同时为景区人民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在农村新能源建设运用上寻找途径。如沼气池的建设要逐步扩大用户,也鼓励部分农户改柴用煤、改柴用电、改柴用气,并尽可能地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出台一系列奖励政策。同时,所有单位和集镇居民必须限时改灶用煤,实行一刀切实现集镇生产生活无柴化。县委、县政府要在农村新能源建设及运用上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通过这些手段和方法,逐步转变居民耗用林木资源作原(燃)料的传统做法,真正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三要尽快理顺体制,走活一盘棋。尽快组建实质性的副县级管委会,理顺其管理体制,加大对景区的管理力度,对景区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组建好管委会,赋予管委会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运行机制,将景区范围纳入管委会统一管理,才能使景区管理拧成一股绳,上下一条心。因此要尽快理顺景区管理体制,让景区早日走上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建设的轨道上来。四要注重景区的立法和执法。尽管国务院、建设部、省政府、县政府就风景名胜区管理而颁布的各类法规性文件有很多。主要有国务院同意、建设部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灵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关于加强灵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的通告》等各项法规已经颁布,但多年来对景区的保护和管理所起到的作用不大,收效甚微,没有真正按文件执法,即使真正按文件规定执法,因执法主体不明确,导致看得见管不着,能执法、管得住的看不见。这些文件有些如同虚设,相应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究其根本原因是法制不全、执法不严。因此,只有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且在今后的管理中,落实各级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使执法必严落实到实处。破坏景区资源的行为才能得到制止,景区资源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五要建立健全资源管理网络。完善的、能制约的、健全的管理网络是景区资源保护的基础,各级一把手负总责,齐抓共管,共同参与是资源保护的前提,建立管理专业机构是保护景区资源的保障。景区的各级干部群众齐抓共管,打一场持久的、全面的人民战争,景区资源的保护才能落到实处。六要加大加快景区及中心集镇的建设力度。只有发展景区的经济,才能给景区人民带来更多的实惠,从而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一方面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办大旅游的观念,立足于景区的长远发展,充分认识到景区资源保护在确保景区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保护灵山资源的重任;另一方面鼓励景区人民从事第三产业,减少核心景区居住人口。对核心景区居住人口要采取鼓励政策,让他们迁入集镇,既可减轻核心景区管理压力,又可繁荣集镇市场,活跃集镇经济。稳定是发展的基础。只有景区人民的切身利益得到解决,景区社会才会稳定,景区人民才能安居乐业、才能形成共识,才会真正从心底里理解和支持灵山的旅游开发,灵山的发展才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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