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调研报告]自10月份起,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服务业办公室、市交通局着手研究车辆外挂整治工作,期间就我市的货运量、运力、货源分布及税票开具、抵扣等情况做了大量的调研,在此基础上召开了...+阅读
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可见,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单位都应当无条件批准。 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故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5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各省(市、区)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即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不能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总之,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