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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电价效能监察成果申报材料

11月14日 编辑 fanwen51.com

[银行实时联网代收电费系统的实践与应用]文章标题:银行实时联网代收电费系统的实践与应用 (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供电分公司,广东广州510620) 摘要:为减轻电费缴费业务的压力,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供电分公...+阅读

文章标题:电费电价效能监察成果申报材料

(一)概述

近年来我公司市场营销科、用电稽查科等部门加强了对波阳、乐平两分公司电费回收考核,电费回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电费回收、电价管理、抄收人员责任意识等方面存在程度不一的薄弱环节。为强化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提高企业效益,我们从6月份开始立项,经过三

个多月的工作,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取得了一定成绩,达到了预定的目的。

(二)选题立项[---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通过在清产核资中开展效能监察,发现波阳分公司在电费管理中,存在电费回收不到位,电费电价管理不完善,部分营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个别抄表员负责催收的客户拖欠电费数额较大等现象,公司总经理祝铂渝同志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按照赣电监察[2004]2号文的部署,围绕供电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公司监察室拟对波阳分公司电费电价实施效能监察,并进行立项(见附录1)。目的在于对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分析,采取措施,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规范电费电价管理制度,从而进一步提高营业管理工作的质量。开展电费电价效能监察时做到监中有帮、察中有促,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组织准备

1、建立效能监察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组织,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是保障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开展的关键。为加强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工作,我公司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祝铂渝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盛江南为副组长,财务科科长王建鸣,审计科科长乐嘉伟,市场营销科科长石新生,用电稽查科副科长刘文新以及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杨红兵为成员的电费电价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公司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专业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有效地开展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工作。(见附录3)

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简介

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称职务分工

祝铂渝42男大学工程师总经理组长

盛江南43男大专政工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纪委书记副组长

杨红兵36男大专助理政工师监察室副主任成员

石新生33男大学工程师市场营销科科长成员

乐嘉伟51男大专助理会计师审计科科长成员

王建鸣43男大学高级会计师财务科科长成员

刘文新30男大学助理工程师用电稽查科副科长成员

李小春38男中专助理工程师科员成员

魏文杰37男中专助理工程师科员成员

李雪辉31男大专助理会计师科员成员

王新明40男大学中教一级科员成员

2、制定实施方案。为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围绕供电企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按照赣电监察[2004]2号文的部署,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赣东北供电公司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见附录3-1)

3、组织学习。按照《江西赣东北供电公司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工作方案》要求,公司纪委书记组织效能监察领导成员和工作成员学习效能监察基础知识,学习《行政监察法》、《国家电网公司效能监察办法》、《江西赣东北供电公司营业抄表、结算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江西赣东北供电公司电费回收及电费资金上缴考核办法》等法规和工作规范,使大家明确了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职能部门对效能监察的认识,从而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四)检查实施

1、参加了公司清产核资效能监察,对波阳分公司陈旧电费发票核销工作进行监察。

上半年对波阳分公司2813张上报核销电费发票(1999年以前发票)进行监查,共计145418.41元,虽然这些发票核销都取得相应的合法手续或具有当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但从另一方面看出波阳分公司电费管理不完善,考核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2、检查波阳分公司2003年以及2004年的电费财务账目,对电费回收情况进行全面监察。

根据《江西赣东北供电公司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公司电费电价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在6月底对波阳分公司电费回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查看了2003年到2004年的电费财务帐目,检查了抄收员的抄表卡、发票、有关台帐,发现抄收员黄志勇同志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致使抄收工作不到位。他在2003年电费回收未结零,2004年1至5月份又欠收电费共计102245.12元,5月份他负责的电费回收率仅达27.63,给公司用电营销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12全文查看响。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成员于7月6日召开会议,对波阳分公司电费回收管理进行了分析(见附录4-2),经研究决定对波阳分公司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波阳分公司在7月10日前将2003年陈欠电费回收,2004年上半年的陈欠电费在7月30日前全部回收到位,同时加强电费回收管理,规范健全电费电价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做好员工政治

思想工作,增强员工工作责任感(见附录9-1)。同时为教育黄志勇本人和广大员工,建议对其进行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并根据电费回收办法对其作出了经济处罚。(见附录11和附录12)

波阳分公司领导班子对我们开展的效能监察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开会分析黄志勇同志电费回收不到位的原因,分公司领导认真做好他的思想工作,使他认识到消极的工作态度产生的严重后果,并努力改正错误。通过他自己一个多月的努力,催收1至5月份的陈欠电费90767.87元,并做到了

6、7两个月的当月电费回收结零。

8月初,效能监察小组成员再次对波阳分公司电费回收情况进行检查,波阳分公司电费回收率达98.54,对黄志勇陈欠11477.25元电费进行逐户核对,有多抄电度表数冲正电费4378.36元,另外还有6千多元是某私营个体户经营不善倒闭,导致电费无法回收(抄收员多次对其催收)。针对这种情况,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再次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抄收员要按电度表实际数抄表,不得多抄或少抄。对抄收员通过个人努力确实无法回收的电费部分,要求波阳分公司班子领导要想办法协助抄收员回收电费。(见附录9-3)

波阳分公司公变区域内的情况比较复杂,电费回收数额比较大,月收电费最高达246万多元,个人抄收最高达近36万元,工作量大,电费回收困难也是波阳分公司存在的实际情况,加上前几年电费回收管理不健全,容易产生电费拖欠,分析有十种电费欠费原因。针对这十种欠费原因,经过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监察、督促波阳分公司整改,波阳分公司电费管理逐步完善,催收工作做得很细(如多次上门催收,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四次直到收到电费为止,对拒不交电费的用户,按照规定断其电源),电费回收工作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3、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电费回收考核的监察。

通过对波阳分公司开展电费电价效能监察,我们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波阳分公司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了《赣东北供电公司营业抄表、结算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范了电费电价管理制度。我们发现每月电费回收考核,奖励和扣罚放在一起,对分公司进行综合奖考核,不利于考核实施。于是从7月份起,改进了考核办法,对分公司电费回收,实行奖励部分和扣罚部分分开考核,

7、8月份对抄收按规定完成任务的抄收员奖励共计3700元,对抄收没有完成指标的抄收员扣罚综合奖2350元,并当月兑现。(见附13)

4、拓宽电费电价效能监察领域,对乐平分公司、波阳分公司在商业用电方面进行了监察。

在乐平分公司和波阳分公司供电区域内进行商业用电检查,发现一些问题,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有少数用户的商业电价存在执行不到位现象,个别用户在申报用电办理了居民用电及电费结算手续,随着此用户开展商业活动或租赁给商业经营户用电后,未及时申报办理变更商业用电手续;二是另一部分是采取一表分比例结算商业电价和居民电价的办法,因核算初期用于商业用电的电气设备较少,核定的商业用电比例就较少,一般为30至50,但随着用户增容,商业用途的电器都未到供电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供电部门未及时变更商业用电比例;三是商业用电的电量变化有很强的季节性,而商业用电比例是用电初期按全年的平均比例制定,在夏季用电高峰期,其商业用电比例明显加大,极易反映出商业电量的不到位,也易造成电费的流失。针对以上情况,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乐平、波阳分公司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波阳和乐平分公司对所供电区域内商业电价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见附录9-5至9-7)

(五)工作成果

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通过公司市场营销科、用电稽查科、审计科以及纪检监察室共同监督检查,波阳分公司电费回收取得较好成效,追收陈欠电费119725.78元,并做到当月回收电费率98.54(见附录12),到12份全年电费回率达100(因鄱阳县个体小加工厂多,平时经营资金周转不灵,对电费上交有些困难的用户,我们将利用年末资金回笼有利时期加大催收电费力度,确保电费足额回收)。因此我们将继续做好后期跟踪监察工作。

波阳分公司在商业用电方面,一是对23户已具有商业用电性质的用户,将增加其商业用电结构比例,预计今年增25000kwh商业用电量,增收差价电费(0.879-0.56)元/kwh*25000kwh=7975元;二是对35户商业电价变化的用户,已完成商业用电比例调整工作,预计今年增加29440kwh商业用电量,增收差价电费(0.879-0.56)元/kwh*29440kwh=9391元。(见附录9-6至9-7)乐平分公司对13家居民将临街住房改为各类经营店面的用电客户通过调整其商业用电比例或加装计量表的方式予以解决,如乐平城区沿渠巷内一电脑网吧,乐平分公司不仅调整了其用电结构比例,并责令其追补了差价电费。

我们通过效能监察工作,发现电费回收管理及考核还不够完善,在7月份重新健全了《赣东北供电公司营业抄表、结算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加大了电费电价管理和考核力度。

7、8月份对按规定完成抄收任务的抄收员奖励共计3700元,对抄收没有完成指标的抄收员扣罚综合奖2350元,并当月兑现。并对工作失职的员工黄志勇同志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达到了教育其本人和其他员工的效果。波阳分公司的公变照明电费回收管理逐步完善,抄收员责任意识有所提高,考核制度执行到位,有效地堵塞了管理和考核上的漏洞,促进了分公司领导和职能管理人员高效履行职责,提高了管理效能,达到了效能监察预期效果。

(六)启示

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工作,由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加之扎实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将在今后的效能监察工作中,不断完善制度,拓宽效能监察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为推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经济效益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00四年十月

《电费电价效能监察成果申报材料》12全文查看文章标题:电费电价效能监察成果申报材料

(一)概述

近年来我公司市场营销科、用电稽查科等部门加强了对波阳、乐平两分公司电费回收考核,电费回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电费回收、电价管理、抄收人员责任意识等方面存在程度不一的薄弱环节。

为强化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提高企业效益,我们从6月份开始立项,经过三

个多月的工作,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取得了一定成绩,达到了预定的目的。

(二)选题立项[---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通过在清产核资中开展效能监察,发现波阳分公司在电费管理中,存在电费回收不到位,电费电价管理不完善,部分营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个别抄表员负责催收的客户拖欠电费数额较大等现象,公司总经理祝铂渝同志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按照赣电监察[2004]2号文的部署,围绕供电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公司监察室拟对波阳分公司电费电价实施效能监察,并进行立项(见附录1)。目的在于对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分析,采取措施,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规范电费电价管理制度,从而进一步提高营业管理工作的质量。开展电费电价效能监察时做到监中有帮、察中有促,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组织准备

1、建立效能监察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组织,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是保障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开展的关键。为加强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工作,我公司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祝铂渝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盛江南为副组长,财务科科长王建鸣,审计科科长乐嘉伟,市场营销科科长石新生,用电稽查科副科长刘文新以及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杨红兵为成员的电费电价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公司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专业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有效地开展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工作。(见附录3)

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简介

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称职务分工

祝铂渝42男大学工程师总经理组长

盛江南43男大专政工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纪委书记副组长

杨红兵36男大专助理政工师监察室副主任成员

石新生33男大学工程师市场营销科科长成员

乐嘉伟51男大专助理会计师审计科科长成员

王建鸣43男大学高级会计师财务科科长成员

刘文新30男大学助理工程师用电稽查科副科长成员

李小春38男中专助理工程师科员成员

魏文杰37男中专助理工程师科员成员

李雪辉31男大专助理会计师科员成员

王新明40男大学中教一级科员成员

2、制定实施方案。为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围绕供电企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按照赣电监察[2004]2号文的部署,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赣东北供电公司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见附录3-1)

3、组织学习。按照《江西赣东北供电公司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工作方案》要求,公司纪委书记组织效能监察领导成员和工作成员学习效能监察基础知识,学习《行政监察法》、《国家电网公司效能监察办法》、《江西赣东北供电公司营业抄表、结算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江西赣东北供电公司电费回收及电费资金上缴考核办法》等法规和工作规范,使大家明确了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职能部门对效能监察的认识,从而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四)检查实施

1、参加了公司清产核资效能监察,对波阳分公司陈旧电费发票核销工作进行监察。

上半年对波阳分公司2813张上报核销电费发票(1999年以前发票)进行监查,共计145418.41元,虽然这些发票核销都取得相应的合法手续或具有当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但从另一方面看出波阳分公司电费管理不完善,考核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2、检查波阳分公司2003年以及2004年的电费财务账目,对电费回收情况进行全面监察。

根据《江西赣东北供电公司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公司电费电价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在6月底对波阳分公司电费回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查看了2003年到2004年的电费财务帐目,检查了抄收员的抄表卡、发票、有关台帐,发现抄收员黄志勇同志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致使抄收工作不到位。他在2003年电费回收未结零,2004年1至5月份又欠收电费共计102245.12元,5月份他负责的电费回收率仅达27.63,给公司用电营销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成员于7月6日召开会议,对波阳分公司电费回收管理进行了分析(见附录4-2),经研究决定对波阳分公司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波阳分公司在7月10日前将2003年陈欠电费回收,2004年上半年的陈欠电费在7月30日前全部回收到位,同时加强电费回收管理,规范健全电费电价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做好员工政治

思想工作,增强员工工作责任感(见附录9-1)。同时为教育黄志勇本人和广大员工,建议对其进行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并根据电费回收办法对其作出了经济处罚。(见附录11和附录12)

波阳分公司领导班子对我们开展的效能监察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开会分析黄志勇同志电费回收不到位的原因,分公司领导认真做好他的思想工作,使他认识到消极的工作态度产生的严重后果,并努力改正错误。通过他自己一个多月的努力,催收1至5月份的陈欠电费90767.87元,并做到了

6、7两个月的当月电费回收结零。

8月初,效能监察小组成员再次对波阳分公司电费回收情况进行检查,波阳分公司电费回收率达98.54,对黄志勇陈欠11477.25元电费进行逐户核对,有多抄电度表数冲正电费4378.36元,另外还有6千多元是某私营个体户经营不善倒闭,导致电费无法回收(抄收员多次对其催收)。针对这种情况,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再次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抄收员要按电度表实际数抄表,不得多抄或少抄。对抄收员通过个人努力确实无法回收的电费部分,要求波阳分公司班子领导要想办法协助抄收员回收电费。(见附录9-3)

波阳分公司公变区域内的情况比较复杂,电费回收数额比较大,月收电费最高达246万多元,个人抄收最高达近36万元,工作量大,电费回收困难也是波阳分公司存在的实际情况,加上前几年电费回收管理不健全,容易产生电费拖欠,分析有十种电费欠费原因。针对这十种欠费原因,经过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监察、督促波阳分公司整改,波阳分公司电费管理逐步完善,催收工作做得很细(如多次上门催收,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四次直到收到电费为止,对拒不交电费的用户,按照规定断其电源),电费回收工作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3、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电费回收考核的监察。

通过对波阳分公司开展电费电价效能监察,我们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波阳分公司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了《赣东北供电公司营业抄表、结算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范了电费电价管理制度。我们发现每月电费回收考核,奖励和扣罚放在一起,对分公司进行综合奖考核,不利于考核实施。于是从7月份起,改进了考核办法,对分公司电费回收,实行奖励部分和扣罚部分分开考核,

7、8月份对抄收按规定完成任务的抄收员奖励共计3700元,对抄收没有完成指标的抄收员扣罚综合奖2350元,并当月兑现。(见附13)

4、拓宽电费电价效能监察领域,对乐平分公司、波阳分公司在商业用电方面进行了监察。

在乐平分公司和波阳分公司供电区域内进行商业用电检查,发现一些问题,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有少数用户的商业电价存在执行不到位现象,个别用户在申报用电办理了居民用电及电费结算手续,随着此用户开展商业活动或租赁给商业经营户用电后,未及时申报办理变更商业用电手续;二是另一部分是采取一表分比例结算商业电价和居民电价的办法,因核算初期用于商业用电的电气设备较少,核定的商业用电比例就较少,一般为30至50,但随着用户增容,商业用途的电器都未到供电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供电部门未及时变更商业用电比例;三是商业用电的电量变化有很强的季节性,而商业用电比例是用电初期按全年的平均比例制定,在夏季用电高峰期,其商业用电比例明显加大,极易反映出商业电量的不到位,也易造成电费的流失。针对以上情况,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乐平、波阳分公司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波阳和乐平分公司对所供电区域内商业电价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见附录9-5至9-7)

(五)工作成果

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通过公司市场营销科、用电稽查科、审计科以及纪检监察室共同监督检查,波阳分公司电费回收取得较好成效,追收陈欠电费119725.78元,并做到当月回收电费率98.54(见附录12),到12份全年电费回率达100(因鄱阳县个体小加工厂多,平时经营资金周转不灵,对电费上交有些困难的用户,我们将利用年末资金回笼有利时期加大催收电费力度,确保电费足额回收)。因此我们将继续做好后期跟踪监察工作。

波阳分公司在商业用电方面,一是对23户已具有商业用电性质的用户,将增加其商业用电结构比例,预计今年增25000kwh商业用电量,增收差价电费(0.879-0.56)元/kwh*25000kwh=7975元;二是对35户商业电价变化的用户,已完成商业用电比例调整工作,预计今年增加29440kwh商业用电量,增收差价电费(0.879-0.56)元/kwh*29440kwh=9391元。(见附录9-6至9-7)乐平分公司对13家居民将临街住房改为各类经营店面的用电客户通过调整其商业用电比例或加装计量表的方式予以解决,如乐平城区沿渠巷内一电脑网吧,乐平分公司不仅调整了其用电结构比例,并责令其追补了差价电费。

我们通过效能监察工作,发现电费回收管理及考核还不够完善,在7月份重新健全了《赣东北供电公司营业抄表、结算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加大了电费电价管理和考核力度。

7、8月份对按规定完成抄收任务的抄收员奖励共计3700元,对抄收没有完成指标的抄收员扣罚综合奖2350元,并当月兑现。并对工作失职的员工黄志勇同志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达到了教育其本人和其他员工的效果。波阳分公司的公变照明电费回收管理逐步完善,抄收员责任意识有所提高,考核制度执行到位,有效地堵塞了管理和考核上的漏洞,促进了分公司领导和职能管理人员高效履行职责,提高了管理效能,达到了效能监察预期效果。

(六)启示

电费电价效能监察工作,由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加之扎实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将在今后的效能监察工作中,不断完善制度,拓宽效能监察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为推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经济效益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00四年十月

《电费电价效能监察成果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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