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无忧网范文学习范文大全

黔教师发2011263号文件折合学时数如何算

02月11日 编辑 fanwen51.com

学时计算

登记的学时含“集中培训”学时和“校本培训”学时两类。

1. 集中培训:

县级及其以上集中培训计为“集中培训”学时。按实际培训天数计算。全天计8学时,半天计4学时。五年累计集中培训登记学时数不得低于240学时,其中学科培训登记不低于200学时,师德培训(含法制教育)不低于40学时。

2.远程培训:

完成学习内容,取得合格证,按培训模块规定学时数的50%计算为“集中培训”学时。五年累计登记学时数不高于50学时。

3.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按1课时为1学时计算为“校本培训”学时。五年累计校本培训登记学时数不高于120学时,其中学科培训登记不高于100学时,师德培训(含法制教育)不高于20学时。

4.其他培训

(1)学历提高培训:五年内,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在取得与其任教学科同专业的学历或学位证的当年,一次性记入“集中培训”学时。其中,小学教师取得大专学历、初中教师取得本科学历、高中教师取得硕士学位的按60学时计;小学教师取得本科学历、初中教师取得硕士学位的按80学时计。

(2)脱产学习:经组织安排教师参加离岗脱产学习,取得合格证后,按实际培训天数计算“集中培训”学时,但学时数最多按20天计为160学时。超过的培训时间不再计算学时。

(3)主讲教师:中小学教师担任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集中培训、校本培训的主讲教师,凭承办单位证明、课程表(加盖公章)及讲稿等资料计算相应学时。担任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送教下乡、巡回讲学等授课的,按其实际授课时数3倍计算“集中培训”学时,其登记学时数累计不超过150学时;担任校本培训授课的,按其实际授课时数2倍计算“校本培训”学时。

(4)新教师培训:新入职教师参加岗位培训的120学时实行单独登记,不记入集中培训360总学时。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