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早期的校训是“察验真理”(Veritas [1643年])、“荣耀归于基督”(In Christ Gloriam [1650]),以及“为基督·为教会”(Christo et Ecclesiae [1692年])。哈佛早期印章:展示三本翻开的书本,两本面向上,一本面向下,象征着理性(reason)与启示(revelation)之间的动力关系。哈佛的一份最早期文献——1642年的学院法例——如此写道:"让每一位学生都认真考虑以认识神并耶稣基督为永生之源(约17:3),作为他人生与学习的主要目标,因而以基督作为一切正统知识和学习的惟一基础。所有人既看见主赐下智慧,便当在隐密处认真借着祷告寻求他的智慧。" 美国建国后,消灭了基督宗教专制,实现了宗教信仰自由,以后追求真理和发展科学文化教育的事业才逐渐兴盛起来,哈佛大学校训最终被确定为“真理”(Veritas)。 “与柏拉图为友,与亚里士多德为友,与真理为友”并不是哈佛的校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