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无忧网范文学习范文大全

寻衅滋事罪怎么认定的

07月05日 编辑 fanwen51.com

[寻衅滋事投案自首可以减轻多少]自首属于可以减轻刑事处罚的法定情形,具体减刑多少,是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来裁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阅读

寻衅滋事罪怎么认定的

此罪由以前的流氓罪转化而来。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体认定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二)客观要件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裘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裘、侮辱妇女罪。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在审判实践中,行为人往往既“强拿硬要”,又“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先“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后“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人为满足其寻精神刺激、开心取乐的流氓动机一般会实施多个行为,这时只以本罪一罪认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教师资格证怎么认定最简单

教师资格证考试认定首先登陆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信息,确认现场要提交的材料,提交照片,学历证书编号等要的内容,按照规定提交。提交后,按时体检,然后现场审核,最后等待审核通过,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

一、教师资格证如何认定考取教师资格证,点击蓝字咨询机构

(一)准备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打印,由认定机构下载和打印并妥善存档

2、身份证

3、学历证明

4、体检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需要指定医院体检,详看本地公告)

5、普通话证书。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照片。小2寸近期照片。

8、户籍证明/居住证明。说明:①体检合格证明由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的测试后获得。

(二)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网提出申请;申请各类教师资格对应的认定机构分别为:①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②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③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部分经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委托,可以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本校提出认定申请。 三)提交认定材料在网上提交认定申请后,在指定时间内到所选定的认定机构提交准备的认定材料。

(四)等待审批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批的时间为1个月左右,各地所需时间不同,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五)领取证书申请人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非常重要,是今后教师资格再注册或教师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印证材料,是入职、调动等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回后请妥善保管,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现场认定时须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户口簿原件,或安徽省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信网上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考取教师资格证,点击蓝字咨询机构。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呢

一、尽量提供能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相关材料 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要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

二、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 要出庭作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三、让自己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予以证明 证明自己曾经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

四、申请调查取证 对一些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单位,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部门向社会保险部门、银行调取相关的资料。

工伤应该是如何认定的

工伤应该认定如下:

一、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 1。职权来源审 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首先审查授权作出相应行为的行政组织法规定(法定权限)。行政主体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具有行政权限。“越权无效”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工伤保险条件》(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第17条、第20条将工伤认定的决定权赋予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也交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如福建省,工伤保险实行设区的市级统筹,这表明该省工伤认定的决定机关、行政诉讼被告都是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依照法规、规章的规定,将工伤认定职权委给县级实施。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市级委托从事工伤认定工作,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实施受委托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 也就是说,工伤认定的决定仍应以市级的名义作出,如引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其被告是委托行政机关即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不是受委托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应诉说明职权来源时还应提交上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事实审 即作出工伤认定要有充分的事实根据,证据要确凿、充分。 《行政诉讼法》第31条根据证据载体的不同对证据的类型作了法定的列举:一是书证。通常表现为各种文书、文件、证书、合同书等;二是物证。可以是原物,也可以是原物的复制品、照片;三是视听资料,包括录像带、录音带、唱片、电影胶卷、光盘、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或图像;四是证人证言;五是当事人陈述;六是鉴定结论;七是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第19条的规定,在工伤认定案件中可作为事实根据的证明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牌、工资支付凭据、病历材料或死亡证明等证明劳动关系确立及工伤职工伤亡情况的书证,事故现场图片等物证,受伤人员情况自述、企业调查报告等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各方提供的证人证言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和调查笔录等。 在事实方面要证明的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伤亡者与哪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二是是否因工伤亡。 3。法律审 即认定或不认定工伤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应正确。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目前,在工伤认定案件中应适用《条例》第14条认定工伤、第15条视同工伤、第16条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规定。 对于既不属于第14条、第15条认定工伤、视同工伤的情形,又不属于第16条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对于这种情况的工伤认定问题成为法律规定的盲区,并给法律适用带来了困难。建议在以后的配套规定或相关解释中对工伤的内涵作个明确规定,从受案范围上更加清楚地区分工伤与非工伤的界限。 以上事实审和法律审都属行政实体法审查。 4。程序审 属行政程序法审查。行政行为不仅要证据确凿,而且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行政程序须遵守先取证,后裁决的权力规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至第20条、《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7号)的规定,工伤认定的程序主要为:

(1)申请,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分别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材料:伤残职工的身份证或户口薄或当地居委会的证明等、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此外还应提交被诉人企业工商登记注册资料、未注册登记单位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2)补证告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立案受理,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在受理时效内、属管辖范围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通知。

(4)调查核实,要用人单位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根据审核需要向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工友、目击证人等有关单位管理人员调查取证,向有关单位调阅案卷复制相关内容。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进行调查核实时,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5)作出书面的工伤认定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或不是工伤的决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员工所在单位,并抄送工伤社保机构。

二、工伤认定应注意的问题 1。关于证明材料的调取 调取的书证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人、核对人、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复印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或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核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调查类笔录,应当表明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有行政执法人员(2人)、 被调查人签名或盖章。注明被调查人、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有被...

延伸阅读:

如何认定玩忽职守罪中的因果关系一、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主要属偶然因果关系 我国刑法理论的传统观点,是将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分为必然因果关系和偶然因果关系,无论是必然因果关系还是偶然因果关系,都属于刑法中...

玩忽职守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玩忽职守罪您好, 一、玩忽职守罪如何认定 (一)玩忽职守罪的客体要件 玩忽职守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背职务上的注意义务,滥用职权,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的方式有哪些呢1、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的认定及处理 《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该款规定反映出信息网络的...

寻衅滋事是什么罪?我犯三起最多能判几年寻衅滋事罪,是指出于不正当目的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 所谓寻衅滋事,是指无事生非,故意找茬,肆意挑衅,滋生事端,进行破坏扰乱。具体表现为: (1)随意...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

寻衅滋事罪是怎么定罪的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寻衅滋事罪...

妨碍公务罪怎么量刑和定罪妨碍公务罪怎么量刑和定罪,妨碍公务和妨害公务有什么区别:首先,楼主应该是民警,对你们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表示慰问和理解。 回答你的问题:妨害公务罪通常要求以暴、威胁等手段干...

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该如何判断:一、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什么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什么是指故意或者过失的实施了危害或者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

酒后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要怎么写酒后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要怎么写,寻衅滋事罪上诉状怎么写:首先回答你的问题,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主体是一般的刑事行为能力人。客体是社会秩序和国家法律法规。主管方面是直接...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