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无忧网公文文书法律制度

试析我国刑事诉讼中还不宜引入诉辩交易制度

11月30日 编辑 fanwen51.com

[试析模因论视阙下研究跨文化交际语用失误]又是毕业季,越来越多的同学又在为毕业论文设计担忧,有了好的毕业论文,就意味着我们可以更顺利的领到毕业证,步入社会。下面FANWEN51小编为大家送上文化毕业论文一篇,希望能够帮到...+阅读

论文摘要 本文主要从我国不具备实施诉辩交易的背景及条件和诉辩交易制度与中国现行的法律观念、司法制度不相容两方面入手论述我国刑事诉讼中还不宜引入诉辩交易制度。论文关键词 刑事诉讼 诉辩交易 背景诉辩交易制度起源于美国,也以美国刑事诉讼法律中的规定为典型。根据美国BLACKSLAWDICTIONARY(SIXTHEDITION第六版)的解释,诉辩交易称为Pleabargainingor Pleaagreement,其含义是指在检察官签署控诉书之前,作为国家代表的检察官可以同作为被告代表的辩护人就被告是否有罪、所受刑罚的轻重进行交易,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协议。诉辩交易通常包括以下三种:一是降低指控,是指检察官同意以比原指控要轻的罪名对被告人进行指控,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二是减少指控,是指当被告人犯有数个罪名时,检察官以只对其中一罪进行指控,而撤销对另一些罪名的指控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三是刑罚交易,是指检察官以同意向法官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建议对被告人科处其同意的刑罚,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辩诉双方达成协议之后,一般来说,法院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实质性审判,而仅在形式上确认双方协议的内容。只有当法院认为辩诉交易的内容违反了正义和公正的原则时,法院才可以拒绝接受辩诉交易,但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极为罕见。一般来说,法官都会尊重检察官对辩方所做出的承诺。在公众看来,诉辩交易是在出卖正义,有些被告钻了法院积案过多和软骨头的公诉人的空子,没有得到其应受的惩罚。但是,刑事审判人员却认为诉辩交易是操作上必要的制度,原因很简单:没有足够的资源审判所有的案件。为了协调公众和司法机关在诉辩交易中的矛盾,州和联邦政府通过进一步完善立法,以改进实践中诉辩交易存在的杂乱无章、随意性和不可预测性等弊端。此外,在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实行诉辩交易的情况也各不相同。如意大利的诉辩交易制度就和美国不同,意大利式的诉辩交易没有将被告人作有罪答辩作为诉辩交易的前提条件,因为意大利新刑事诉讼法典的起草者担心,以承认有罪为前提的诉辩交易会损害意大利宪法所保证的对所有被告人实行无罪推定这一原则。又如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法国,直到今天仍然禁止诉辩交易,法国的理论界坚持认为:公诉权属于社会,检察机关仅仅是提起并进行公诉,而不能对公诉权进行处分,因此,检察机关无权与被告人进行交易,无权要求被告人向国库或受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即停止对犯罪人进行追诉,所以,除行政部门经授权进行公诉的情形(如:间接税征管部门、海关管理部门、林木水道管理部门可以与犯罪人进行这种类似于诉辩交易的和解)外,原则上法国是禁止诉辩交易的。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中,也并没有规定诉辩交易,针对我国的情况,笔者认为,中国现阶段不宜也并无必要引进诉辩交易制度,理由如下:

一、我国不具备实施诉辩交易的背景及条件笔者认为,诉辩交易在美国赖以存在或者说壮大的背景和条件中,中国至少缺乏这样几个:

(一)中国缺乏诉辩交易所要求的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制度辩诉交易是对抗式刑事诉讼司法制度的产物,在美国当事人主义含义颇多,单就与诉辩交易制度产生的相关性而言,至少包括两点:当事人处分原则和法官消极性原则。当事人处分原则,指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诉讼中的请求或标的物。诉辩交易的盛行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一程序的存在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法官消极性原则是指对于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只要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法官只须照此予以认定,而不必追究其是否真实。因此诉辩交易也体现了法官对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的选择的尊重。我国虽然进行了一些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改造,但并不具备如此丰富的且具有实质性的内涵和模式,换句话说,我国并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当事人主义,检察官没有这样大的裁量权,其起诉的罪名、量刑建议并不产生象美国那样的对法官的约束力,法官断案具有较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就这一点来讲,无法满足辩诉交易的基本需求。

(二)中国缺乏与诉辩交易相匹配的庭前程序辩诉交易要求被告人必须自愿而明智地对法律后果作出选择,为此英美国家都有周密的审前程序以及完善的证据制度(如诉前证据开示制度)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因此,在法院审判的时候,当事人认罪的自愿性一般可以得到保障。而在我国,类似相应的制度远未建立。不仅如此,我国在审前程序上对当事人的保护其实还很不够,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的情况下,什么是最好的选择,当事人能不能理智地作出这样的选择?这是有疑问的。此外,从诉辩交易得以发展壮大的背景来看,美国采取辩诉交易除了有现实司法资源的紧缺和案件积压造成的压力方面的考虑外,另一方面,也与判决结果的难以预料有关,在美国,由于陪审团的成员对法律不是很精通,他们作出的结论随意性很大,对控方来讲,有时候尽管证据很确凿、很充分,但经过陪审团的审判却很可能宣告无罪,对辩方来讲,自认为应被判无罪的案件,最后却可能被判有罪,结果是处罚更重,还不如事先与控方进行交易,获得较轻的处罚。所以,控辩双方往往乐于选择诉辩交易来避免陪审团审判的不确定性。然而,中国不同,中国是法官断案,要预测案件的判决结果,对同是司法工作者的检察官与律师来讲一般都较有把握,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检察院十有八九都有胜诉把握,事实也是如此。

二、诉辩交易制度与中国现行的法律观念、司法制度不相容

(一)中国缺乏诉辩交易制度赖以存在的观念基础长期以来,中国对包括刑法在内的法律的理解和定义是从国家需要的角度出发的,不包含自治的精神,法律被视做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即便到了现在,部分学者将统治阶级换成了掌权阶级、执政者等较温和的概念,也没有能改变其基本内涵。这种观念在对待刑法的本质及精神上更为盛行。由于犯罪是危害社会秩序最严重的行为,国家采取了最严厉的刑罚措施来惩罚这种行为,因此刑法毫无疑问被看作是统治者意志的产物和国家强制力运用的结果。而作为实现刑法目的的刑事诉讼法的运行自然是自上而下地进行发挥作用,作为刑法实施主体的司法机关和被作为追诉客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这种模式的运行中自然不能享有自治权,无权进行主动的选择。用通俗的话讲,在中国公众的观念之中,刑事法律是以保证正确有效地揭露犯罪、惩罚犯罪为首要任务的,检察官是代表国家庄严行使追诉权的,作为被告人只能接受惩办的份,哪能与检察官平起平坐,甚至讨价还价,这岂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吗?因此,即便是从事刑事司法实践的工作者,通过自身的实践,逐步体会到了欧美国家实行诉辩交易带来的诱人成果,然而,作为与诉辩交易无涉的被害人及普通的公众,他们能够接受与他们向来对法律的理解大相径庭的诉辩交易制度吗?笔者认为,他们目前很难达到这样的承受能力。试析我国刑事诉讼中还不宜引入诉辩交易制度

延伸阅读:

试析地方性司法规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欢迎参考与阅读!论文摘要 与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渊源不同,地方性司法规定并不是一个法定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叫法,也有...

试析环境侵权问题马上就是一轮毕业生,但是好多大学生的毕业论文不知道该怎么写,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法律毕业论文一篇,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论文摘要 环境侵权问题不同于以往常见的侵权行为,它...

试析弗里德曼的“法律文化”概念研究毕业论文是结束大学学习生活走向社会的一个中介和桥梁。毕业论文是大学生才华的第一次显露,是向祖国和人民所交的一份有份量的答卷,是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报到书。下...

试析我国农村土地信托制度的建立会计毕业论文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济毕业论文范文,欢迎参考与阅读!论文摘要:农村土地信托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新方式。我国农村土地信托在信托权利、信托期...

刑事诉讼上诉状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下面是...

试析法律语言的模糊性及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毕业论文是每个毕业生都要经过的一道门槛,下面文书帮小编直接为大家送上法律毕业论文一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哦。 论文摘要 本文在模糊概念基础上试析了法律语言的模糊性的成因...

试析损伤并发症、后遗症的司法鉴定【摘要】损伤后并发症及后遗症的损伤程度法医学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碰到,但目前《标准》中的条款仅是原 则性的规定,并不具体,本文试提出此类法医学鉴定的基本方案,使之具有...

浅析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电子证据的审查一、电子证据概念简述 (一)电子证据的内涵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被广泛运用到现代诉讼当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下发规定,明确了刑事诉讼过...

试析医疗合同法律关系【摘要】医疗法律关系是医疗卫生领域的主要社会关系,它包括医疗合同关系、医疗无因管理关系和强制医 疗关系等,其中最常见的应是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之间的合同关系。本...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