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无忧网公文文书协议合同

保管合同有什么特点

07月14日 编辑 fanwen51.com

[电子商务合同有什么特点]传统的合同形式包括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的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在法律上有着许多明显的区别,有着许多新的特点。 1、 邀约承诺通过互联网进行,合同双方...+阅读

保管合同有什么特点

(一)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实践合同是以标的物交付与接受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寄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因此,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这也正是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

(二)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 保管是指将物品置于保管人的控制之下,加以保护并维持其原状。

保管合同的履行是以足以达到维持保管物的原状为标准。保管合同转移保管物的占有权,但并不发生保管物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保管是一种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保管人在保管过程中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

(三)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寄存人按约定需向保管人支付报酬,这种保管合同为有偿的保管合同。

近现代西方国家立法一般规定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我国的保管合同是社会成员相互提供帮助或服务部门为公民提供服务的一种形式,也应以无偿为原则。 现实生活中,确有大量的保管关系,保管人并不要寄托人付出任何代价,如超市免费为顾客保管随身携带物品等,这类保管是无偿的,且经常而大量发生。因此,我国合同法对于保管合同的有偿与无偿未作硬性规定,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既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四)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 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保管寄存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这也是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相同之处。 保管合同的标的物的范围较为广泛,一切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种类物和特定物均可作为保管合同的标的物,此外,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等非物质财产也可以成为保管合同的标的物,但在实践中,保管合同的标的物应有易保管的性质。

(五)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保管合同仅以寄存人对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为成立要件,并不要当事人必须采取何种特定形式,所以,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我国合同法又规定,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

请举例什么是无偿合同

1好意施惠就是无偿合同。一般好意施惠价值较低,并当场履行。例,发放救灾物资。2不履行普通的无偿合同不承担法律责任。但,3、4列举情况例外。3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交付。4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交付。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管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

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一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二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第三百七十六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三百七十七条 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延伸阅读:

货运代理合同有什么特点就货运代理合同而言,因代理业务的需要,委托人,代理人乃至第三方之间会发生多种民事法律关系。与之相适应,代理人也就处于多种法律地位。当与承运人交接货物或办理催审、审证、结...

电子合同有什么特点电子合同虽也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的文件,但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故具有以下特点: 1、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合同内容...

保管合同的特点是怎样的(一)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实践合同是以标的物交付与接受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寄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自保管物...

什么是保管合同什么是保管合同,保管合同订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一、保管合同的概念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二...

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什么是保管合同?什么是保管合同保管合同纠纷诉讼提交哪些证据:(1)保管人的权利 1)保管人对寄存人的保管物未告之瑕疵及需采取特殊保管措施致使...

委托合同有什么特点委托合同有什么特点,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委托合同的特征 (1)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劳务 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

合同法常识:委托合同有什么特点合同法常识:委托合同有什么特点,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你好!委托合同的特点如下: (一)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

居间合同有什么特点居间合同有什么特点,居间合同的特点有哪些:)居间合同的特点 1。居间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 大多数国家的民商法典和民商法理论上都承认居间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典型合同。居间有利于...

一般保管合同与储保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般保管合同与储保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2113义务的内...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