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月查季考年总评制度实施情况汇报]我县坚持“月查季考年总评”制度,强化每月每季度推进效果的量化考核,突出考核重点,创新考核方式,用过程考核引领工作方向,有利的推动了各项工作,实现了目标责任考核的四大转变。...+阅读
篇一:降消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省“降消”项目及妇幼卫生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XX-20XX)》目标,全面落实“降消”项目工作,现将20XX年全县“降消”项目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项目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20XX年孕产妇死亡率在20XX年85.95/10万的基础上下降1/4;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下降到1‰以下;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在75.02%的基础上,上升为80%以上。
4、消毒接生率≥98%;
5、产前检查覆盖率≥90%;
6、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及妇幼保健专(兼)职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率≥95%,考核合格率≥90%。
二、项目内容
(一)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的进修培训工作。
为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年内要举办3期培训班。一类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班、一类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班、一类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村级培训由妇幼站组织师资配合乡镇卫生院开展培训工作。
(1)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对象主要为各乡镇分管领导、卫生院院长、妇女干部等相关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项目目标、各级管理职责、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转诊急救系统的建立、项目监督及协调等;
(2)县、中心乡(镇)卫生院产儿科人员培训内容为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以及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等,以提高急救能力为主。同时年内选送3名乡级助产人员参加全省“降消”项目进修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月;对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的处理、常见产科基本急救技能及转诊过程中的基本急救技能等;
(3)对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以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与管理、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筛查和识别高危孕产妇、动员住院分娩、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为主要内容。
(4)全县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由妇幼站轮训一遍,每个乡镇卫生院要举办四期乡村医生和村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
(二)大力推行健康教育工作。
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是广大妇女提高自我保健意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要措施。
1、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要进村入户开展“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妇幼站设立孕妇学校,建立健全健教设备,针对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低、旧的风俗习惯等,不定期举办各式培训班。
3、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每月办一次广播讲座;编写语言通俗、图文并茂的传单、宣传册等,利用集日、节日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孕期保健及住院分娩的好处、“降消”项目的政策等,使群众了解有关孕产期保健知识,并提高利用妇幼保健服务的能力。
4、在18个乡镇人群密集、醒目的地方至少刷写一条“住院分娩、母婴安全”、“住院分娩好”、“实行免费住院分娩,保障母子平安”的固定标语,墙体标语每乡不少于3条,每村至少有一个固定宣传栏。
5、各医疗单位在接诊服务对象时,进行面对面交流宣传,和利用开健康处方的方式传授健康教育知识。
(三)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加强监督指导是实施好项目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此,今年县项目办要对各乡镇的监督指导每2月进行一次,全年覆盖所有乡和行政村。乡镇卫生院要每月督导一次,覆盖所有的行政村,并要按月召开乡医、保健员例会,安排本月的具体工作。
监督指导的主要内容为:
⑴项目计划进度情况;
⑵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⑶“三基”知识培训和入户调查健康教育的效果;
⑷配备设备的使用管护、以及设备使用效果;
⑸项目指标及活动内容完成情况;
⑹急救“绿色通道”的运转、转诊、抢救记录、出诊情况等;
⑺现场指导和专题讲座,以及乡医例会,孕产妇系统管理纪录;
⑻各级项目工作运行的情况,查阅各类档案资料。
每次督导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确保督导效果。
(四)认真做好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工作。
1、县、乡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降消”项目补助经费“预付”制度,孕产妇住院分娩后,先由接受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医疗单位在产妇出院时预付,再申报县项目办核准拨付;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补助对象,由产妇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按标准审核预付后,再申报项目办核拨。县、乡各医疗单位要定期收集上报已住院分娩产妇的资料,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加强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按每人400元(其中50元用于新生儿疾病筛查,50元用于村级孕产妇孕期保健服务)补助,从20XX年5月份开始执行。实行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县医院、中医院平产收费650-800元,妇幼站、乡镇卫生院平产免费住院分娩,剖宫产费用继续控制在2000元以内。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收费标准,干预不合理医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使住院孕产妇能够直接受益,同时各医疗单位要对外公示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报销方式。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报账,实行季报。农村孕产妇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出院时根据标准当即减免住院时所需费用,并在出院结账单上注明“降消”项目减免的金额,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经费单》,确定减免费用额度,由产妇本人或家属在出院发票、《单》和《甘肃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经费补助汇总表》上签字,医疗机构在《单》上盖章,第一联交县项目办保存,第二联由医疗保健机构保存,第由被补助对象保存。各医疗单位最后凭孕产妇身份证、户口本、住院发票复印件、《单》、《甘肃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经费补助汇总表》在县项目办审核拨付经费。
4、合理用药。根据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实际情况,合理用药,避免滥用抗生素和名目繁多的保健品,以减少产妇住院的经济负担。
(五)加强产科建设,确保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1、县医院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孕产妇抢救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急救功能,最低限度减少孕产妇死亡,形成上下贯通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技术力量。
2、各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农村卫生院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产儿科设备,努力完善产科硬件建设,做好平产的接生工作,同时要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及时做好转诊工作。
3、村级要负责好高危孕产妇筛查和转送工作,取缔家庭接生。
(六)加强对“降消”项目信息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继续实行“降消”项目信息数据进行网络直报,各医疗单位要充分认识项目数据工作的重要性,要向项目办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坚决杜绝隐报、瞒报、谎报等现象。同时,妇幼站要加强对乡、村级妇幼人员信息管理工作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做到信息数据规范化管理。
(七)项目的组织管理。
1、制定合理的经费管理办法,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坚持救助资金公正透明,每年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将审计情况及时上报省项目办。
2、县项目办具体组织实施项目活动,制定人员进修计划,组织开展社会动员活动,督促各医疗机构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的限价收费标准,加强项目设备使用与维护,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3、接受国家、省、市项目领导小组的评估考核,加强对项目各环节的管理。
篇二:降消项目实施方案
我镇已连续三年实施了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降低孕产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20XX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项目资金,补助我镇实施“降消”项目。为落实《20XX的中央补助太湖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20XX年年度目标
1、全年孕产妇死亡数不超过1例,尽量避免孕产妇死亡率;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二)20XX年度支持性目标
1、消毒接生率>98%;
2、产前检查履盖率>90%;
3、卫生院产科“三基”考核合格率>85%。
二、项目内容及组织实施
(一)人员进修:选派产科技术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妇产科进修,进修内容以产科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和新生儿窒息苏技术为重点,以提高产科医务人员的急救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培训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
(三)社会动员:广泛宣传,实施社会动员,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实施“降消”项目的宣传力度,让全镇老百姓和社会知晓、关心、支持项目实施。
(四)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
1、范围:属本县农村户口以及部分城镇户口困难家庭的孕产妇20XX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之间在本县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可享受住院分娩救助。
2、标准: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按150元标准补助,特困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按450元标准补助,我镇孕产妇特困名额分配为农村40人,城镇4人(分配表附后)。
3、住院分娩救助实行报帐制,乡镇卫生院应严格控制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实行限价住院分娩,控制在600元以内,即实行免费住院分娩(项目补助450元,新农合补偿150元),超过限价由卫生院承担。
4、运转程序:符合救助条件的孕妇或其家庭申请填写《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申请表》、村民(居)委会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救助范围、对象以及补助标准进行审核,特困救助对象和城镇户口救助对象名单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镇卫生院,经复核后将特困救助名单和当地城镇户口的孕产妇贫困救助名单形成电子文档连同救助资金申请表报至县“降消”项目办公室。经审批后的对象名单、救助卡发放至镇卫生院和村(居)委会,并由其下发至孕产妇家庭,孕产妇持卡到本县医疗保健机构享受住院分娩相应补助,医疗保健机构填写救助经费单连同救助卡、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情况登记表(电子报表和纸质报表)到县降消项目办报帐,项目办审核后将经费汇拔至医疗机构。
三、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于20XX年1月启动,12月31日完毕。
四、监督评估
县“降消”项目办将不定期抽查各医疗保健机构,了解减负是否符合要求和标准,并随时抽取受救助的产妇进行入户调查了解资金落实情况。
篇三:降消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XX-20XX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XX-20XX年)》目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为落实省卫生厅、财政厅、妇儿工委《20XX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方案(卫计秘[20XX]930号)》,结合琅琊区区(含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到2010年底,辖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下降到1‰以下,力争避免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发生。
3.消毒接生率≥98%。
4.产前检查覆盖率≥90%。
5.市直、琅琊区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8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此项目覆盖琅琊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项目内容
1.人员培训
市卫生局、市保健所负责项目管理培训工作,市直、琅琊区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人员参加培训。
2.健康教育
市、区两级医疗保健单位积极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社区医疗机构举办“孕妇学校”、“家长学校”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播;编写语言通俗、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读本,发放至孕妇和家庭成员,广泛宣传住院分娩的好处。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张贴孕产期保健知识、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使群众了解有关孕产妇保健知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利用率。
3.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
市一院作为孕产妇抢救中心,市二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孕产妇抢救分中心,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市一院作为新生儿急救中心,区助产机构要加强产科建设,做好平产接生工作和高危孕产妇筛查,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城区社区居委会危重孕产妇转运由市120急救中心负责;涉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转送小组,组织机动车辆2台,负责转送高危孕产妇。
4.项目启动和宣传
四月份召开项目启动会,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开展讲座等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降消项目”内容,增强妇幼保健意识,提高医疗保健服务利用率。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按照省妇儿工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降消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秘[20XX]506号)要求,成立琅琊区“降消”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由琅琊区妇儿工委、卫生局和市保健所负责对项目执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琅琊区妇儿工委和卫生局负责项目在本地区的组织与实施,市妇幼保健所负责具体落实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培训进修
市妇儿工委、卫生局和市保健所人员参加行政管理培训,由省妇幼保健所负责。市卫生局与市妇幼保健所负责街、村(居)级行政管理人员和产科人员培训。
(三)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员培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凡持“农业户口”且为计划内生育的农村孕产妇在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均可享受每位孕产妇400元的补助,农村孕产妇在区内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填写《安徽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直接抵扣住院分娩费用,再由医疗机构按月集中到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核报;在区外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由产妇持出院小结、住院发票、户口簿、计生证件、补助卡到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核报。
(五)严格控制剖宫产率
市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率不得超过5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剖宫产率不得超过20%,市、区卫生局将定期对助产机构剖宫产情况进行督查,对剖宫产率超过规定标准5%以上的助产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工作于20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至20XX年12月31日完成。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1.监督指导
市、区卫生局、市保健所监督指导每季度一次,全覆盖。督导内容:组织管理、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健康教育、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群众反映和评价等。
2.资金使用和设备管理
各医疗机构对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有明细账目,不得挪作他用。项目配备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并保持完好状态。
篇四:降消项目实施方案
为巩固上周期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成果,努力实现20XX—20XX年妇女儿童《两纲》健康目标,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根据《20XX年遵义市降消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长期目标(以县为单位)
到20XX年,孕产妇死亡率在20XX年基础上下降1/3,建立全县妇幼卫生监测体系,完善产科建设,全县24个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产科,有助产医护人员。为实施评价“降消”项目提供可靠的基础依据,为政府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年度目标(以县为单位)
1、总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在20XX年基础上下降1/4(80/十万以下)
(2)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50%以上
(4)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以上
(5)做好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监测和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2、支持性目标
(1)孕产妇产前检查覆盖率:≥90%
(2)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率:70%以上
(3)消毒接生率:≥98%
(4)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区)卫生院产科“三基”考试合格率:≥98%
(5)育龄妇女健教知晓率:>85%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一)项目工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区)、村。
(二)孕产妇死亡在全县范围内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点为:桑木镇、温水镇、民化乡。出生缺陷监测点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计生妇幼保健中心。
(三)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三、项目任务
项目总体任务为:人员培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开展健康教育,监督指导;乡级卫生院产科基本设备配备,巩固和创建爱婴医院成果,积极创建爱婴县。
四、项目措施
本阶段项目工作在上周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项目管理
1、调整充实“降消”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协调、组织和管理职能,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领导。
2、县卫生局调整充实项目技术指导组和督导组,加强项目管理及业务指导。
3、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县降消项目调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乡镇(区)人民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区)根据县“降消”项目实施方案,结合乡镇(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逐级签定责任书,将项目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到基层。
(二)人员培训
1、管理培训:(每次培训要有通知、培训记录、签到册等资料)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为主,县妇儿工委配合。
(2)培训对象及内容
①行政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县、乡镇(区)行政领导干部,组织实施项目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培训内容为项目目的及意义、相关部门职责、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项目监督及协调。
②医疗保健机构培训:培训对象为县医疗保健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为项目目的及意义、项目实施及执行单位职责与管理、孕产妇急救系统建立与运行。
③村干部培训:培训对象为村支书、主任、妇女主任。培训内容为项目目的及意义、村干部职责、健康教育方法、村孕产妇运转急救“绿色生命通道”支持系统的建立与运行。
2、业务培训:县卫生局组织,每次培训有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讲稿和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考试考核结果。
(1)县级师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培训的目的要求、培训方法、培训计划的制定;孕产妇保健、产科危重症的处理及转诊;有关卫生技术服务规范、产科常用技术操作规程及急救设备操作规范、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等。
(2)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区)卫生院助产人员培训: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中心乡镇(区)卫生院助产人员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一般乡镇(区)卫生院助产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教材以“降消”项目县、乡、村级教材及题库为主。
(3)村医、村接生员、保健员培训:重点培训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孕产妇记危识别与管理、产后访视、母乳喂养及婴幼儿营养指导、健康教育方法等。转变接生员职能,做好宣传动员和护送孕产妇(尤其是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
3、时间安排
县、乡两级各类培训分两个阶段完成,业务培训在20XX年4月上旬完成,行政管理培训在20XX年6月30前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管理及产科临床、妇幼保健服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适时进行强化培训。
(三)项目督导
1、特派专家蹲点督导
专家人选:由县卫生局协调省、市卫生厅(局)选派具有中、高级职称和一定临床及管理经验的妇幼保健、产科临床业务骨干担任特派驻县专家。
2、分级督导
(1)县降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及业务督导,按分级督导原则,在项目执行期内,县级督导不定期进行,县妇幼保健站实行项目分片包干责任制,覆盖所有乡(镇、区)和行政村;乡镇(区)卫生院也要划片包干,下村指导工作,指导工作要覆盖所有行政村。
(2)督导内容
①项目的组织管理。乡镇(区)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的组织领导、协调及项目计划制定、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料收集整理;
②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
③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运行,乡镇卫生院助产技术服务及高危孕产妇转诊系统运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规范化管理;
④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管理与使用,县、乡两级平产住院分娩限价收费。
(3)督导要求
①对项目实施全程进行监督指导,掌握项目执行单位运行情况;
②帮助基层单位提高执行项目的能力和工作质量;
③帮助基层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④深入乡村和农户了解情况。
⑤督导记录,每次督导填写项目督导记录,一式两份,由被督导单位负责人签章后,一份留被督导单位,一份报降消项目办(卫生局)备查。
(四)爱婴医院(卫生院)
在“降消”项目(延续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巩固爱婴医院(卫生院)成果,开展创建“爱婴县”活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要抓好地段围产保健工作,土城、良村、温水、桑木、二郎、马临、大坡、程寨、同民、永安卫生院要在强化产科建设和服务质量的同时,积极带动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习酒、官店、寨坝三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其他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积极创建爱婴卫生院。
(五)孕产妇住院分娩
促进孕产妇住院分娩是本阶段项目工作的重中之重。
1、实行住院分娩限价
为使农村孕产妇均能接受住院分娩,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乡镇(区)卫生院要实行住院分娩限价,平产费用包干。限价对象为:本县农村户口孕产妇(城镇下岗职工、特困户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证明、证件可进入项目管理)。
(1)县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平产限价30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
(2)县级医疗机构剖宫产限价1500元,乡镇卫生院1000元;
(3)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将限价情况张榜公布或通过媒体公示限价收费标准。
2、开展住院分娩救助
(1)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对象:凡在持有经市、县卫生局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持有计划生育证件的本县农村户口孕产妇、城镇特困户、下岗职工孕产妇。对未持计划生育证件到医疗服务机构分娩的,医疗服务机构必须及时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反馈,依法作相应处理。
(2)救助标准:住院分娩救助经费按每个孕产妇平产救助150元,难产每例救助250元,剖宫产(有医学指征需特殊抢救的)及产科严重并发症每例救助500元(在此所谓难产为:①产钳助产;②横臀位分娩;③产程延长需处理;④产时大出血;⑤胎儿宫内窘迫;⑥产道损伤需处理;⑦胎盘粘连;⑧子宫收缩乏力等)。
(3)贫困救助减免程序按照《卫生部基妇司关于“降消”项目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运转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的“习水县降消项目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运转方案”办理。
(4)乡镇(区)应审定贫困孕产妇救助对象,并张榜公布7天无反应后,做好住院分娩宣传动员工作,每季度向县降消项目办(卫生局)报送一次《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申请表》,经审定后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措施。
3、实施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转送补助
村医、卫生员、接生员护送一名高危孕产妇到卫生院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给予误工补贴,补助30元,由接产单位垫付,每季度向县降消项目办(卫生局)报帐。
4、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区)卫生院要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合理用药,避免滥用抗生素,千方百计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经济负担。
(六)生命绿色通道
1、加强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急救设施,强化技能培训,提高救治水平,认真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和孕产妇运送和救治工作。乡镇(区)卫生院也要加强产科建设,规范操作技能,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乡村医生和接生员要做好孕产期保健服务,提高高危孕产妇识别能力,及时转运护送高危孕产妇,形成上下贯通的孕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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