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漫画的作者,但是动画片是这样的:漫画作者会被动画片公司邀请或者他主动联系动画公司或者杂志社出面联系动画公司,达成共识之后签署协议,动画公司会向作者支付高昂的版权费用,但是动画公司制作的动画片些赚取的金额是由动画公司所有的。动画片的制作,漫画家不可以参与其中,但是可以与编辑和导演协调一些细节的变化。动画的形象由动画公司来决定,不仅如此,漫画家还会反过来根据动画片的形象修改自己漫画的形象,以达到形象的统一。火影忍者这部影片动画片形象由在日本和美国工作的一位中国20多岁的才女担任,她的名字我不方便提供,她于去年早些时候过马路涵洞时被货车轧死,十分悲惨!至于情节,则由导演来安排可以做调整,剧场版更是如此。但是如果导演做的路线使得收视率不高或者严重下降,将被撤换,就像犬夜叉的动画片导演被更换一样。但是,前面我说了,这个产业涉及版权,如果导演和动画公司做的修改太多是会引起版权纠纷的,所以这个时候作者是有说话权的,这个说话权利的度很微妙,有杂志社的压力,作者的耐心等我就不多说了 现在总结:漫画,动画,还有剧场版故事情节都是岸本构思的吗?答案是否定的。漫画故事情节都是岸本构思的。动画故事情节不是岸本构思的,是动画公司按照岸本的漫画再次创作的,是可以改动,添加,删除的。剧场版故事情节是截取一个漫画情节甚至仅仅是一个元素添油加醋扩大了之后的结果,剧本形成之后,要再次和作者确定版权,因为剧场版不等同于动画片,虽然它是动画片,但是它不是之前签约的那个连续剧的动画片,需要和作者商量,作者拥有持有过问权和放弃过问权这些权利。 一般作者是不会和动画公司因为情节而闹版权纠纷的,因为作者已经把作品和作品修改权卖给了动画公司,从此两不相欠。情节的改变只有2个原因:1,导演在耍大牌,按照自己喜好修改剧本 2.收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