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人口老龄化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资料显示:人口老龄化将是中国21世纪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九象网23: .9xwang.而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了,而这将对我国...+阅读
**县人民政府法制局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计划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08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是继续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第四年,也是我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关键的一年,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
我局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年初确定的部门工作计划和县政府《2008年政府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目标及考核办法》中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同时积极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增强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紧迫感和对工作的责任感,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通过开展活动倡导良好的风气,树立了忧患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在政府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推进依法治县的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工作重点,强化服务意识,年初及时制定了工作计划,将全年工作分成九项,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今年的任务主要是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和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登记、公布和备案等抽象行政行为,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法定职责,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当好政府和部门的法律顾问。
(二)、积极参加千名干部进村入户开展维护稳定工作。
“3&&emsp8226;14”西藏拉萨事件发生后,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和民族稳定的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我局从2008年3月至6月参加了千名干部入户活动,进驻云岭乡红坡村开展维稳工作。在为期三个多月的维稳工作中,严格按照州委、县委的要求,通过开展“拜访活佛、与群众谈心、关心社情民意、关注老年人、走进寺庙”等活动,掌握事件的发展动态做好应对,对前来朝拜的外来人员进行追踪和了解,在搞好稳维工作的同时,主动帮助寺庙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寺规等,协助乡、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向寺庙僧侣和群众认真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知识,解决红坡村法制宣传补助经费伍仟元,为维护我县政治和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尽到了一份责任。
(三)、认真把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和备案关,规范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及其重要的一种抽象行政行为,也是行政机关对某一领域范围内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文件的准立法行为。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体现着政府制度和立法建设的质量,体现着政府及其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质量。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并纠正违法行为是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方面之一,因此我们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和备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凡是送到我局来审查的县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省政府129号令规定的程序办理,把好质量关。一年来,我们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具体有:《关于要求理顺规范统筹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的请示》、《梅里雪山景区门票收费公示栏和游客须知》、《**县阿墩子古城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县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开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县重大资源开发和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管理办法》、《**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共8件,通过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法律顾问讨论研究,从规范性文件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出台的必要性等方面提出了书面建议均被采纳。《阿墩子古城开发管理办法草案》和《**县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办法》因为出台的条件尚不成熟,加之内容有违法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因此我们退回起草单位,由于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建议起草单位下发一般性的管理具体事项的通知文件。由于有些部门和领导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重视不够,对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和备案工作至今还未能完全开展,今年到目前为止,通过我局的建议,仅有《**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政府129号令规定的程序向州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这突破了《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自2004年实施以来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零登记”的情况,为进一步搞好我县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始。我们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还不够,下一步还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在加强政府立法方面,按照县政府的安排,三月起由我局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工作暂12全文查看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我们按照立法程序以及《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在整个起草过程中,首先,通过网络查询了相关资料,借鉴办理工作中好的方法和经验,做好基础性工作。其次,总结近几年我县办理工作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完成《暂行办法》草稿的起草。第三,向州、县人大、政协,各承办部门及部分代表和委员征求意见
,认真采纳了所提的意见并修改草稿。《暂行办法》从办理范围、领导机构、交办、承办、答复、办理期限及制度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已于五月底下文执行,为我县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依据,使我县的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得到了上级政府的肯定。
(四)、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实行评议量化考核制度,做好 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加强法制督察队伍力量,发挥法制监督检查作用。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政府的形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作为《纲要》的一个配套制度,要求各部门依法梳理“权力清单”,界定执法职责。我局作为县政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机构,在县政府的授权下与六乡两镇及43个县级行政机关分别签定了依法行政评议考核责任状,责任状包括考核办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和具体评分标准,可操作性强。通过签订考核责任状,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提高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强化执法部门的领导和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相统一,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环境,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行政不当和行政违法的行为。
进一步做好执法人员的证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对今年新取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共99人、受委托行政执法证件共65人的资料进行了补充和备案,因岗位变动及人事调动,收回执法证件16件。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充实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的力量,根据相关规定和省政府的要求,十月份组织政府办、药监、卫生、林业、公安、国土、教育、水电等部门共17名人员参加了全省法制督察培训班并取得了证件和督察资格,并做好督察人员资料的建档。
(五)、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搞好培训及考核等相关工作。
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个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制度。为了《条例》在我县的顺利贯彻实施,按照县政府和上级法制机构的部署,我局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条例》的培训考核相关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为顺利开展《条例》考核提供组织保障,3月7日成立了学习培训考核《条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二是3月中旬组织人事、保密和司法局参加了全省师资培训班。三是以会代训,在3月底召开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中我局就《条例》包含的五章三十八条的内容向参会人员作了详细的介绍和培训。四是组织全县各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征订《条例》学习教材共872本。五是组织考试,进一步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4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全县机关公务员参加了全省统一考试,共设考场54个,成立了监考小组进行巡考。考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阅卷,并对每个单位的参考人员进行成绩登记建档,对个别考试不及格的人员我们对单位进行了反馈,希望能引起各部门领导的重视。
按照《条例》的要求及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结合本部门岗位职能,编制了本部门的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发布平台(dqdq.xxgk.yn.gov),将本局工作职责、内设科室职责、行政复议受理程序、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动态、提供法律咨询等列入公开范围,在网上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格式和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六)、组织实施与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文件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08年6月2日收到了《迪庆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的现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按照通知中关于认真开展有关与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的现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6月3日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的现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德府法〔2008〕5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按照文件中的清理方法和清理范围,认真组织实施。由我局负责清理县人民政府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并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的清理工作,各单位的法制机构或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清理工作。各单位对清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不断向我局来电或现场咨询,并指定了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完成了本次清理工作。
通过认真清理,到目前为止,县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未出台过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只有制定过一些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内执行的各种专项应急预案,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17个专项应急预案,每年的一些防汛抗旱、抗灾救灾方面的一般性通知文件。下一步我们将对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和修改,对照《突发事件应对法》,重点审查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修改。如需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将按照省政府令129号规定的程序,依照法定职责和职权,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和备案工作。
(七)、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登记、分类和交办、督办工作。
今年州、县“两会”闭幕后,收到了县人大代表建议30件、政协委员提案39件,州政协提案2件。按照我们年初起草现已下发的《**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作为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对全部建议、提案认真登记并分类,讨论研究后逐件确定承办单位。二是简化交办程序。为了提高效率,减少环节,经县政府批准,对今年“两会”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一次性行文确定承办单位并交办。三是加强跟踪督办。交办工作结束后,我们不定期对承办单位的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进行跟踪督办。四是召开现场办理会议。会议由县长主持,各副县长、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上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逐项进行研究讨论,部署办理答复。会后各承办单位按照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工作,深入基层,联系代表,反复研究,按时按质完成了承办工作。
今年州政协关于建议**县选址修建停车场和将**县升平镇阿墩子古城建设项目列入县城拓展整治项目并予以尽快实施的2件提案都得到了解决,相关工作现已全面开展。县人大代表共30件的建议,14件得到了解决和落实,16件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县政协委员共39件的提案,15件得到了解决,17件列入计划,因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以及财力困难,有7件提案目前暂时无法解决。
今年的办理工作中,我们在总结以往办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了办理责任,完善了办理程序,规范了办理制度,提高了办理质量,面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和新要求,各承办单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办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代表满意理解率达到了100%,办理工作得到了州、县人大和政协的肯定。
(八)、做好涉法事务,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今年我局积极抽调人员赴拖顶乡参加林权改革试点工作,赴各乡(镇)参加县人大组织的普法调研工作,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对《企业兼并协议书》和向我县征求意见的《迪庆州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讨论稿)》各提出6条书面建议;协助县旅游局起草《雾浓顶旅游经营一条街合作开发协议书》等合同;全年共接待30人次群众来访,认真解答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宣传基本法律知识;指导和协调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部门开展法制工作提供法律帮助,提供法律文书格式。
(九)、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于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具体规定。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在我县得到顺利贯彻实施,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迪庆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迪政办发〔2008〕40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县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局,由我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检查。2008年9月4日召开了**县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开展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安排部署工作,并印发了《2008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在各相关部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法制督察人员,邀请了人大、政协领导于9月中下旬对全县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以县交警大队为重点督察单位,听取了单位负责人的汇报,查看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等,查阅了2006年以来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档案、行政处罚案卷,并指出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执法部门公正、公开、文明执法。通过检查,也发现了县城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比较大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县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交通功能不完善,私车多又没有停车场,违法停车现象严重;由于没有设置规范的道路标志、标线和标示牌,交通警察执行公务时只有违法执法,将来会出现相对人因为交警违法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县城主线个体户占道经营的现象严重。二是从示范小学到医院段的交通安全隐患比较严重,弯道坡陡路较窄,路边随意停车,学生放学工作人员下班时候比较拥挤。三是对汽车修理和洗车场所申办证照时候发证机关审查不严格,在没有相关场所的情况下给予发证,存在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影响了交通的通达能力,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履行行政复议宣传和职责情况。
政府层级监督是行政监督的重要方面,特别是要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随着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增强,对依法行政和行政监督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种形势下,要求我们复议办案人员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能力,8月份参加了全省行政复议业务培训,学习了行政复议流程与法律文书规范制作,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等内容,添置了“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软件,逐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报告制度。
12月4日上午,我局和县司法局联合在县城农贸市场门口、县医院路口开展了以行政复议法、婚姻法为主要内容的12.4法制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五百份,张贴标语,现场设立了法律政策咨询台,热情回答过往群众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宣传活动发放的资料以问答的形式,主要宣传了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制度对公民有什么用处、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哪个行政机关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机构等知识。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依法维权的意识,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渠道寻求法律救济,减少和预防越级上访的问题,创造了一个与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治县相适宜的法制环境。
(十一)举办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为新申报办理执法证件人员把好资格审查关。
为促进依法行政进程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执法队伍的力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关于行政机关建立与本单位行政执法任务相适应的行政执法队伍的要求和《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中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在取得证件前必须接受综合执法培训并通过考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局具体组织,12月5日在县公安局会议室举办了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来自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的53人参加了培训,并于当天下午进行了统一考试。
培训系统讲解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省法制办要求培训的有关内容以及近期出台的与执法密切相关的新法律法规等内容。这次培训是我县举办的第二次全方位的综合行政执法培训,通过培训,参训人员既学到了行政执法的基础知识,又掌握理解了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了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为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监督的力度,不断规范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把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总的来看,今年是我县法制工作发展较好的一年,虽然我们如期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制机构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许多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思想认识和意识方面,部分部门的个别领导对法制工作重要认识不够,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有的工作处于应付状态。
二是对政府及各部门的合同、协议审查方面的主导性不力。我局目前还未能介入合同的协商谈判过程,对合同的背景、基本情况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掌握,常常是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几小时相关单位才将合同报送我局审查,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只能粗略性对重点、敏感、显著性不足进行修改,直接影响了合同的法律审查,易留下败诉隐患。
三是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不够,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监督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报送登记和备案工作处于混乱中。
四是机构规格和工作条件、人员配备与当前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工作难有新的突破。
五是对一些涉及法制事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不够深入;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登记、备案中反映的问题比较突出,与部门协调联系不够,管理混乱;
六是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法制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打开工作的新局面。
二、2009年的工作安排
2009年,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促进依法行政进程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奋发有为的状态,务求实效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在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制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法制宣传和执法培训等工作上争取有新的突破。
(一)履行好法制宣传职能。继续深入做好行政复议法、赔偿法、处罚法、诉讼法和许可法等公共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正确引导依法维权的意识。
(二)履行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能。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争取把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矛盾萌芽阶段。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全面查找现有行政复议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探索开展工作的方法,提高办案能力。
(三)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加大对各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层级监督中的作用,发挥法制督察人员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及时做好到期执法证件的审验和换证、新申请办证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对行政执法项目较多的部门通过明察暗访、查看执法现场、查阅执法案卷等方式进行执法质量抽查;研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法制督察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依据基本准确,程序合法。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抽象行政行为。按照“有件必审、有错必纠、有件必登、有件必备”的要求,不断探索规范性文件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科学有效的审查工作制度。要将规范性文件工作纳入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有效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解决规范性文件制而不登不备、逃避监督的问题,改变当前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审查、登记、公布、备案环节中的问题。
(五)全面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完成梳理和公告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行政执法责任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加强评议考核,落实责任追究等工作,推进建立权责明细、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为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解决行政“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六)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下发了《决定》,这是国务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又一重要举措,充分表达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做好《决定》的学习宣传工作,对我们今后贯彻落实好《决定》有重要的意义。
(七)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群众寻求法律咨询帮助的服务工作,当好县政府的助手,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指导和解释工作。
(八)做好县政府在县城整治拓展、新区建设、阿墩子古城开发、214国道改造、县医院和客运站的扩建等项目和工程建设中的涉法事务,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律参谋和助手的作用。
(九)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综合协调及参谋助手的作用。注重法制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和修订及新法的颁布,我们工作人员也要相应的需要不断的更新、充实新的法律知识。
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不断推进,新的一年里,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将会越来越广泛,工作越来越繁琐。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切实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要从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统筹兼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强化政府法制监督,保证法律的严格实施,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跟踪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12全文查看**县人民政府法制局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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