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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汇报材料

03月24日 编辑 fanwen51.com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做好上情下达,将上级及局领导指示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整理和上报,完成局党务、政务所需的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一...+阅读

在“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丘区经济强县”的实践中,县委、县人民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探索重点对象学法,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的新办法、新举措,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统筹推进两个加快、

奋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一)落实领导责任。县委、县人民政府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综合考核体系、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考核、全县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的责任制”,制发了《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在内容、课时、检查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协调党校在举办的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中开设法制课程。宣传部门负责对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督促检查,把中心组学法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考核的内容之一,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力度。县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动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更好地学法用法。司法行政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基础性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交流反馈信息,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督导检查。制定了科学的考核评价方案,结合“五五”普法的中期督查和总结考核,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和抽查,安排了7次专项督查,力求全面、准确、真实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挖掘工作特色和亮点,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引导和保障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顺利开展。

二、创新机制,注重实效,激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热情

(一)建立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建立了县委常委会定期学法制度,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明确每次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法不少于半小时,每季度一次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并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任务需要,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新出台法律法规,适时邀请省、市部门领导和法学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今年县政府第16届28次、29次、31次、33次常务会议分别邀请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劳动和社保局领导和专家作了《国土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招投标法》、《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二)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建立和完善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学法应不少于2次,各级党政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心组学法的时间应安排2次以上,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党委(党组)科学决策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从“三五”普法以来,全县坚持实施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不学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予提拔使用。“五五”普法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87名提请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

(四)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制度。对领导干部参加各种培训、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比赛、担任法制讲课任务等学法活动进行认真登记,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公务员培训证书》或记入培训情况登记表,作为记载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和接受检查验收的重要凭据,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真正落到实处。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引领了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全县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已逐渐形成,也为全县“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五)拓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途径。充分发挥党校主渠道作用,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培训计划,把法制课作为一个独立的课程体系列入各类进修班或培训班。制定领导干部自学规划,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要求,增强学习效果。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全县每年举办2次以上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制宣传骨干进行培训;各镇乡和县级各部门每年不少于2次举办领导干部法 12全文查看制讲座,不断提高基层干部法律素质。

(六)大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浓厚氛围。结合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在县电视台增设了“政策法规之窗”、“每周一法”等专题宣传栏目,32个具有行政执法、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县级部门按照统一安排开展电视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专题访谈、法律法规解读答疑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提高干部群众的

法制观念。目前已制作并播出20期节目,在全县营造了更加良好的法制氛围,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三、学用结合,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县在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中,牢牢把握“统筹推进两个加快、奋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这个主题,坚持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运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县委、政府作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在做出重大决策时,都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发布公告,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我县“农村经济突出公路建设”累计投入资金2.9亿元,建成通乡(村)公路600多公里、农村客运站12个、招呼站148个、渡改桥2处,农村交通面貌大为改观。加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重建,以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为架构,打造青东坝纺织服装集中区、芦溪农副产品加工集中区和黄家坝机械制造集中区等特色园区,目前已新征地余亩,完成基础设施建设1亿元,福建长乐高氏20万纱锭、古杉10万吨生物柴油等20余个招商引资项目已落地开工,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显著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能力得以提升。全县1994个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投标,严把项目入口关。全县开展各类灾后重建督查300余次,纠错381起,处理违规人员174人,撤销了l名镇党委书记职务,开除了3名村级党员干部的党籍,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依法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行政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为重点改革,将原456项行政审批事项精减调整为337项,砍减率达26%;将18家县级单位327项与群众生活、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中心统一办理,方便了经营业主和办事群众。加大群众工作力度,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深化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干部大下访活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治国家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力度,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推动全县普法依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统筹推进“两个加快”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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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丘区经济强县”的实践中,县委、县人民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探索重点对象学法,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的新办法、新举措,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统筹推进两个加快、

奋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一)落实领导责任。县委、县人民政府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综合考核体系、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考核、全县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的责任制”,制发了《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在内容、课时、检查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协调党校在举办的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中开设法制课程。宣传部门负责对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督促检查,把中心组学法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考核的内容之一,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力度。县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动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更好地学法用法。司法行政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基础性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交流反馈信息,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督导检查。制定了科学的考核评价方案,结合“五五”普法的中期督查和总结考核,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和抽查,安排了7次专项督查,力求全面、准确、真实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挖掘工作特色和亮点,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引导和保障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顺利开展。

二、创新机制,注重实效,激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热情

(一)建立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建立了县委常委会定期学法制度,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明确每次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法不少于半小时,每季度一次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并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任务需要,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新出台法律法规,适时邀请省、市部门领导和法学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今年县政府第16届28次、29次、31次、33次常务会议分别邀请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劳动和社保局领导和专家作了《国土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招投标法》、《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二)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建立和完善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学法应不少于2次,各级党政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心组学法的时间应安排2次以上,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党委(党组)科学决策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从“三五”普法以来,全县坚持实施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不学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予提拔使用。“五五”普法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87名提请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

(四)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制度。对领导干部参加各种培训、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比赛、担任法制讲课任务等学法活动进行认真登记,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公务员培训证书》或记入培训情况登记表,作为记载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和接受检查验收的重要凭据,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真正落到实处。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引领了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全县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已逐渐形成,也为全县“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五)拓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途径。充分发挥党校主渠道作用,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培训计划,把法制课作为一个独立的课程体系列入各类进修班或培训班。制定领导干部自学规划,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要求,增强学习效果。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全县每年举办2次以上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制宣传骨干进行培训;各镇乡和县级各部门每年不少于2次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断提高基层干部法律素质。

(六)大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浓厚氛围。结合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在县电视台增设了“政策法规之窗”、“每周一法”等专题宣传栏目,32个具有行政执法、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县级部门按照统一安排开展电视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专题访谈、法律法规解读答疑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提高干部群众的

法制观念。目前已制作并播出20期节目,在全县营造了更加良好的法制氛围,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三、学用结合,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县在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中,牢牢把握“统筹推进两个加快、奋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这个主题,坚持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运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县委、政府作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在做出重大决策时,都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发布公告,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我县“农村经济突出公路建设”累计投入资金2.9亿元,建成通乡(村)公路600多公里、农村客运站12个、招呼站148个、渡改桥2处,农村交通面貌大为改观。加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重建,以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为架构,打造青东坝纺织服装集中区、芦溪农副产品加工集中区和黄家坝机械制造集中区等特色园区,目前已新征地余亩,完成基础设施建设1亿元,福建长乐高氏20万纱锭、古杉10万吨生物柴油等20余个招商引资项目已落地开工,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显著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能力得以提升。全县1994个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投标,严把项目入口关。全县开展各类灾后重建督查300余次,纠错381起,处理违规人员174人,撤销了l名镇党委书记职务,开除了3名村级党员干部的党籍,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依法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行政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为重点改革,将原456项行政审批事项精减调整为337项,砍减率达26%;将18家县级单位327项与群众生活、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中心统一办理,方便了经营业主和办事群众。加大群众工作力度,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深化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干部大下访活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治国家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力度,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推动全县普法依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统筹推进“两个加快”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在“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丘区经济强县”的实践中,县委、县人民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探索重点对象学法,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的新办法、新举措,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统筹推进两个加快、

奋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一)落实领导责任。县委、县人民政府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综合考核体系、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考核、全县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的责任制”,制发了《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在内容、课时、检查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协调党校在举办的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中开设法制课程。宣传部门负责对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督促检查,把中心组学法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考核的内容之一,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力度。县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动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更好地学法用法。司法行政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基础性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交流反馈信息,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督导检查。制定了科学的考核评价方案,结合“五五”普法的中期督查和总结考核,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和抽查,安排了7次专项督查,力求全面、准确、真实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挖掘工作特色和亮点,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引导和保障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顺利开展。

二、创新机制,注重实效,激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热情

(一)建立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建立了县委常委会定期学法制度,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明确每次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法不少于半小时,每季度一次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并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任务需要,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新出台法律法规,适时邀请省、市部门领导和法学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今年县政府第16届28次、29次、31次、33次常务会议分别邀请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劳动和社保局领导和专家作了《国土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招投标法》、《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二)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建立和完善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学法应不少于2次,各级党政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心组学法的时间应安排2次以上,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党委(党组)科学决策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从“三五”普法以来,全县坚持实施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不学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予提拔使用。“五五”普法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87名提请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

(四)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制度。对领导干部参加各种培训、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比赛、担任法制讲课任务等学法活动进行认真登记,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公务员培训证书》或记入培训情况登记表,作为记载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和接受检查验收的重要凭据,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真正落到实处。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引领了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全县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已逐渐形成,也为全县“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五)拓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途径。充分发挥党校主渠道作用,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培训计划,把法制课作为一个独立的课程体系列入各类进修班或培训班。制定领导干部自学规划,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要求,增强学习效果。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全县每年举办2次以上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制宣传骨干进行培训;各镇乡和县级各部门每年不少于2次举办领导干部法 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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