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农村公共事业现状调查小组”对儋州市和庆镇、雅星镇、光村镇、白马井镇等四个乡镇的农村公共事业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涉及80户农户,有效问卷64份,涉及64户362口人,本文就有关农村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现状作一个说明。
农民医疗开支主要用于小病防治和重病治疗,“有病无钱医,因病致贫”现象严重。
调查显示,受访者2002年户均医疗开支为76.7元,人均开支仅13.6元。农民医疗开支主要用于小病防治和重病治疗,73.4%的农村家庭的医疗开支主要用于发烧感冒等无须住院的小病防治;40.6%的农村家庭医疗开支用于治疗重病。值得注意的是,只有9.4%的家庭医疗主要开支用于生育,据了解,大多数的农村孕妇产前不检查,为了节省费用,到价格低廉、卫生条件差的非法诊所、甚至在家中生产,产后遗留下来的疾病严重影响了妇女的健康,和其他慢性疾病一样,不到万不得已,农民是不会到医院就医的。面对日益上涨的医疗费用,大多数农民或者延误就医小病拖成大病,或者因病致残、致贫。(一) 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凋零,公共卫生与预防保健工作薄弱,流行病尤其是儿童流行性疾病预防工作不到位。
过去形成的县乡村三级医疗网已经不复存在,除了县一级的医疗机构仍比较全,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和防疫站,乡和村这两级的医疗体系是极为不健全的,尤其是村一级的网底实际上已经破了。(二) 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完全崩溃,农民缺乏分担医疗费用的保险机制。
在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中国农村曾广泛地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形成了集预防、医疗、保健功能于一身的三级(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曾把中国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改革以前,有85%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但20世纪80年代以后,合作医疗大面积滑坡。现在只有10%的村有合作医疗,而且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在我们所调查的乡村里,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完全崩溃,广大农民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缺乏分担医疗费用的保险机制,基本上处于自费医疗的状态。(三) 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缺位,政府救济有限。
调查中,93.8%的农户从未享受过政府提供的任何社会保障,只有4.7%的农户表示曾获得政府救济,1.5%的农户获得自然灾害救济。而且款项非常少,少则3-5元,多则几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