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和判断执行案件的证据]如何审查和判断执行案件的证据 执行案件证据的审查判断,是执行人员对当事人及证人提供的证据和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鉴别真伪,确立证据的证明力,从而...+阅读
劳动仲裁案件审理中如何质证和辩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一)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里的质证是指当事人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对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提出质疑,否定其证明力的活动。在质证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指出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存在的问题,通过否定其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来否定其证明力。同时,针对对方提出的质疑,当事人需要作出回应,论证己方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因此质证是通过双方的互相质疑和自我辩护,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判断其证明力,去伪存真的过程。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1)申请人出示证据,被申请人、第三人与申请人进行质证;
(2)被申请人出示证据,申请人、第三人与被申请人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申请人、被申请人与第三人进行质证。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的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仲裁庭应当将当事人的质证情况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出庭的,经仲裁庭许可,可以以出具书面证言等方式作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仲裁庭应当告知证人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仲裁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仲裁庭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 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庭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仲裁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经仲裁庭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仲裁庭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二)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 事实愈辩愈明,法理愈辩愈明。这里的辩论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实认定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各自陈述己方的主张和根据,挑战对方的主张和根据,对对方的挑战进行反驳,以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的活动。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辩论,仲裁庭可以进一步查清事实,确定定案的根据,正确适用法律,最终作出公正的裁决。 辩论由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次进行。辩论的顺序,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顺序: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发言,主要是针对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表自己的意见。 2.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答辩。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答辩主要是针对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主张进行的。内容主要是驳斥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主张,为自己的主张辩护。 3.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仲裁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言、答辩完毕后,仲裁庭应当请第三人就案件事实和应当适用的法律等问题,发表意见,阐述主张。 4.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互相辩论。经过上述程序后,仲裁庭应当让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发问。辩论的顺序原则上还是申请人及其代理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 第一轮辩论结束,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询问当事人是否还有补充意见。当事人要求继续发言的,应当允许,但当事人不得重复第一轮的发言。一轮辩论结束后当事人要求继续辩论的,可以进行下一轮辩论。下一轮辩论不得重复上一轮的内容。 仲裁庭应当引导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必要时,仲裁庭可以限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发表意见的时间。仲裁庭应当保证双方平等地进行辩论。在辩论过程中,仲裁员不得就双方争议的问题发表意见,不得与当事人辩论。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哄闹滋事;不得发表与争议焦点无关的意见,...
证人如何出庭作证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延伸阅读:
在党纪案件公开审理现场会上的讲话尊敬的省监察厅杨厅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盛夏时节,在**这块涌动着改革和创新激情的土地上,迎来了云南省党纪案件公开审理现场会议的隆重召开。省纪委领导以及各地、州、市领导、...
在辩论中如何训练辩手的反应能力这样的知识积累和学习效率是超过大多数人的! 2,善思考,学了知识能活学活用。应用知识的效率高于大多数人。 3,慎言语,说话谨慎,没有乱说话的习惯,心性沉稳!但思维敏捷,出语恰到好处!这...
如何开展劳动竞赛激发员工劳动热情和创新活力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是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拓展发展思路的重要举措,是提升职工主动性、积极性以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把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和名师...
辩论会中公辩的注意事项和技巧辩论赛应该注意的9大事项: 1、辩手必须熟悉辩论的规则 2、自我展示方面力求创新,展现队伍的整体性 3、环节的发掘。比如说对于剩余时间的安排。 4、辩位安排:一辩求稳;二、三辩...
辩论赛中三辩手的具体任务和辩论赛技巧各是什么我是三辩兼最佳辩手,所以讲一些自己的意见应注重礼貌、坐姿、手势,这是很重要的要有气势,即使辩题对你不利,也要坚定对地相信自己是对的,对方是不一定对的再者我们是三遍,随机应变...
谁知道辩论赛中三辩手的具体任务和辩论赛技巧啊!!我是三辩兼最佳辩手,所以讲一些自己的意见 应注重礼貌、坐姿、手势,这是很重要的 要有气势,即使辩题对你不利,也要坚定对地相信自己是对的,对方是不一定对的 再者我们是三遍,随机...
辩论中如何反驳中学生打暑假工1、社会并没有给想要锻炼的未成年学生提供锻炼的良好体验环境,大多数时候中学生假期做暑期工的局面是比较混乱的,关于禁止童工这一块,仍有争议(同样16岁,你辍学去打工的便成了工...
辩论会自由辩论中如何让秒杀对方我方观点是现代社会的发展更需要专哈哈哈!首先,我要祝贺您!因为我擅长辩论更擅长秒杀!我首先帮您分析对方的可能的反驳 一:对方可能说:在这个日新月异,社会不断发展的时代,我们正需要各方面都有所了解的通才,这不仅有...
骚扰在案件中怎样辩论骚扰在案件中怎样辩论,哪位高手能够帮我找出分析民事诉讼法上辩论原则中三种事实的案例:辩论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所有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原则和程序。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