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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选贤任能的有效方式

12月02日 编辑 fanwen51.com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选贤任能的有效方式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选贤任能的有效方式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一点体会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用好的制度选好人、用好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干部任用条例》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方式,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在

干部选任机制上引入了市场化的竞争择优体系,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有利于促进领导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必然会发挥其基础性作用,实现对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党政领导干部这一优秀的人才群体,作为一种人力资源,也应该遵循市场规律,“流向”最需要、最适合、最能产生领导效益的职位。长时间来,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还没有真正实现人尽其才,其领导潜能没有得到充分释放,导致了人力资源的大量浪费。《干部任用条例》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明确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种方式,为运用市场机制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提供了更大的创新空间,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了良好环境。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的“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拉到赛场溜一溜”,“马”的能力如何即见了分效。这有利于组织部门更好地发现和使用干部,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批干部凭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适的领导岗位,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封闭式、神秘化的操作方式为“在多数人中选人”和“由多数人选人”的“阳光”作业方式,把整个干部选任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打破了“熬官者”的梦,阻断了“跑官者”的路,封闭了“买官者”的门扩大了选人用人民主,有利于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临时考察任用干部为建立完善后备干部库,使一批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暂时未进入公选和竞争岗位的比较优秀的干部进入了组织部门的视野,建立了后备人才档案,储备了后备人才资源。这不仅有利于尽早培养后备干部,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更有利于增强广大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激励干部努力学习、参与竞争,从而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形成“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局面。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一种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方式,必须坚持和完善。近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方面,认真实践,探索了一条干部选任工作的新的有效的路子,总结和推广了一些好的作法和经验。但是,由于这种择才方式必须通过量化指标进行取舍,因此在其具体操作上,还存在一些与干部选任工作的新形势、与“创造一个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条件”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如职位设置的适用性、命题内容的科学性、资格认定的合理性、考察结果的有效性等等,都需要不断加以完善。这些“不适应”性,一是容易导致“以分取人”、“唯考是举”的不良现象发生,一些人因“潜心”于复习,或者碰了“点子”等而进入领导岗位,实则“高分低能”,难以胜任领导工作。甚至个别人成为“考试专业户”,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二是在公开选拔条件中,一些职位的报考条件过分苛刻,如要求“全日制”学历、文秘专业而非中文专业等,导致了一些本来十分优秀的人才因此而被拒之“门”外,影响了干部选任工作,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竞争择优的干部选任机制,形成一个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科学机制,这是我们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运用市场机制选贤任能,就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机制,彻底拆除干部选任的“门槛”,以才授职,把优秀干部配置到最能发挥作用的职位,使之发挥最大的领导潜能。在具体操作上,要在合理设置“公选”职位、提高命题内容的科学性、合理确定报名资格条件、完善考察方案和程序等方面认真加以研究,以增强考试的适用性,选准合格、合适的人才;在对应试者严格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要尽量放宽非原则性条件,对工龄、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采用量化积分的办法进行处理,做到既不放松《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相应职位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又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要积极引入先进的人才测评理论和技术,努力创新考试手段,进一步规范考试方法,采取适当降低书本识比重,提高专业技能、工作资历、工作实绩、应变能力等分值的办法,尽可能防止因试题片面、单一而导致的应试者“取巧过关”的现象,克服简单地把文凭和考试成绩等同于领导才能以致“以分取人”、“唯考是举”的不良12全文查看倾向;可引入“群众评价”机制,扩大选人用人民主,把公选对象置于群众中进行民主测评,克服“重考试、轻能力”、“重成绩、轻实绩”的现象;要采取不同层次领导职位统一考试和同一地方不同部门同一职级“联考”的办法,在公共理论科目相同的情况下,择优选择应试者进入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以扩大参照面和选用视野;要打破人才的身份、地域等界限,以开放的

人才观广揽人才,择优录用,真正形成“不拘一格”、“人才辈出”的局面。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新时期干部任用工作的一种创新方式,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党的干部路线的贯彻执行和整个干部队伍的稳定。因此,只有党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部门认真安排部署,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才能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干部选任工作讲台阶而不抠台阶,论资历但不唯资历,鼓励干部奋发有为、多作贡献;疏通了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性、公正性、竞争性和择性。各级党政要克服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要以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为目标,深化教育改革,大力开发人力资源。要改变人才培训由政府或单位单方投资的行政行为,推行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共同投资的机制。干部要视学习为一种工作方式、一种终身事业,为了工作而主动学习和培训是干部理所应当的自觉行动。要建立一支素质优秀、数量充沛的后备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要坚决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用市场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的后备干部人才队伍。要确立人才资源开发观念,努力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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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选贤任能的有效方式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一点体会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用好的制度选好人、用好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干部任用条例》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方式,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在

干部选任机制上引入了市场化的竞争择优体系,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有利于促进领导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必然会发挥其基础性作用,实现对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党政领导干部这一优秀的人才群体,作为一种人力资源,也应该遵循市场规律,“流向”最需要、最适合、最能产生领导效益的职位。长时间来,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还没有真正实现人尽其才,其领导潜能没有得到充分释放,导致了人力资源的大量浪费。《干部任用条例》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明确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种方式,为运用市场机制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提供了更大的创新空间,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了良好环境。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的“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拉到赛场溜一溜”,“马”的能力如何即见了分效。这有利于组织部门更好地发现和使用干部,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批干部凭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适的领导岗位,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封闭式、神秘化的操作方式为“在多数人中选人”和“由多数人选人”的“阳光”作业方式,把整个干部选任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打破了“熬官者”的梦,阻断了“跑官者”的路,封闭了“买官者”的门扩大了选人用人民主,有利于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临时考察任用干部为建立完善后备干部库,使一批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暂时未进入公选和竞争岗位的比较优秀的干部进入了组织部门的视野,建立了后备人才档案,储备了后备人才资源。这不仅有利于尽早培养后备干部,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更有利于增强广大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激励干部努力学习、参与竞争,从而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形成“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局面。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一种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方式,必须坚持和完善。近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方面,认真实践,探索了一条干部选任工作的新的有效的路子,总结和推广了一些好的作法和经验。但是,由于这种择才方式必须通过量化指标进行取舍,因此在其具体操作上,还存在一些与干部选任工作的新形势、与“创造一个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条件”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如职位设置的适用性、命题内容的科学性、资格认定的合理性、考察结果的有效性等等,都需要不断加以完善。这些“不适应”性,一是容易导致“以分取人”、“唯考是举”的不良现象发生,一些人因“潜心”于复习,或者碰了“点子”等而进入领导岗位,实则“高分低能”,难以胜任领导工作。甚至个别人成为“考试专业户”,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二是在公开选拔条件中,一些职位的报考条件过分苛刻,如要求“全日制”学历、文秘专业而非中文专业等,导致了一些本来十分优秀的人才因此而被拒之“门”外,影响了干部选任工作,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竞争择优的干部选任机制,形成一个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科学机制,这是我们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运用市场机制选贤任能,就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机制,彻底拆除干部选任的“门槛”,以才授职,把优秀干部配置到最能发挥作用的职位,使之发挥最大的领导潜能。在具体操作上,要在合理设置“公选”职位、提高命题内容的科学性、合理确定报名资格条件、完善考察方案和程序等方面认真加以研究,以增强考试的适用性,选准合格、合适的人才;在对应试者严格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要尽量放宽非原则性条件,对工龄、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采用量化积分的办法进行处理,做到既不放松《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相应职位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又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要积极引入先进的人才测评理论和技术,努力创新考试手段,进一步规范考试方法,采取适当降低书本识比重,提高专业技能、工作资历、工作实绩、应变能力等分值的办法,尽可能防止因试题片面、单一而导致的应试者“取巧过关”的现象,克服简单地把文凭和考试成绩等同于领导才能以致“以分取人”、“唯考是举”的不良[]倾向;可引入“群众评价”机制,扩大选人用人民主,把公选对象置于群众中进行民主测评,克服“重考试、轻能力”、“重成绩、轻实绩”的现象;要采取不同层次领导职位统一考试和同一地方不同部门同一职级“联考”的办法,在公共理论科目相同的情况下,择优选择应试者进入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以扩大参照面和选用视野;要打破人才的身份、地域等界限,以开放的

人才观广揽人才,择优录用,真正形成“不拘一格”、“人才辈出”的局面。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新时期干部任用工作的一种创新方式,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党的干部路线的贯彻执行和整个干部队伍的稳定。因此,只有党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部门认真安排部署,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才能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干部选任工作讲台阶而不抠台阶,论资历但不唯资历,鼓励干部奋发有为、多作贡献;疏通了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性、公正性、竞争性和择性。各级党政要克服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要以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为目标,深化教育改革,大力开发人力资源。要改变人才培训由政府或单位单方投资的行政行为,推行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共同投资的机制。干部要视学习为一种工作方式、一种终身事业,为了工作而主动学习和培训是干部理所应当的自觉行动。要建立一支素质优秀、数量充沛的后备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要坚决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用市场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的后备干部人才队伍。要确立人才资源开发观念,努力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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