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权与国家主权演讲]一、 人权与国家主权的概念 人权,“人权是指一个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和最具普遍性的权利。①它包括生命权和生存权、政治权和公民权、经济...+阅读
/ □沈宝祥
究竟怎样看待人权,这是拨乱反正中遇到的一个很敏感的问题。
1979年初,一些人提出“要人权”的口号,甚至要求美国总统“关怀”中国的人权。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报纸发表了论人权的文章。
1979年3月22日,《北京日报》发表了《“人权”不是无产阶级的口号》的文章。这篇文章说:“人权”是资产阶级的口号。它从来就不是无产阶级的战斗旗帜。不能把“人权”这个早已成为粉饰资产阶级反动专政的破烂武器也搬来作为治理社会主义国家的良药。文章还责问,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提出“要人权”,究竟是向谁要“人权”?这篇文章虽以个人署名,但用楷体字排印,又放在第一版,显得很不一般。当时任中宣部部长的胡耀邦在一个会上说,《北京日报》的《“人权”不是无产阶级的口号》这篇文章很好,他还以此赞扬说,“《北京日报》有了自己的语言”。
5月15日,胡耀邦阅看《情况反映》后给理论动态组写了如下批语:“吴江同志:请你们写一篇。这个问题确实没有讲清楚,而这是资产阶级向我们进攻的一个口号。”吴江将这个任务交给了我。
我对人权问题只有一般的了解,也写过一些“卡片”,拨乱反正以来,因为社会上有人提出人权问题,作过一点思考,但没有作深入研究。接到这项写作任务后,就硬着头皮从头学习研究。我首先系统地学习了马列著作中有关人权的论述,又阅看了孟德斯鸠、卢梭、洛克等人的著作,查阅了我们党的文件和联合国的人权文件,也看了报刊上发表的论人权的文章,边学习,边思考,晚上睡在办公室,搞得很紧张。6月2日开始动笔撰写,6月8日,写出了《略谈人权问题》的初稿。(在这里,请读者谅解,我要讲一点有关个人的情况。这篇文稿从6月2日至8日写出初稿,这正是我最悲痛的时候。6月2日晚,我接到二哥发来的电报:“母亲病重。”当时,经过紧张的准备,文稿正开始撰写,我难以离开,只好默默地强忍着悲痛埋头撰写文稿。当她老人家知道自己将离开人世时,又嘱二哥来电报说,春节已见过面,路远,工作忙,不要再回去了。这个电报使我非常感动。6月8日晚,接到二哥电报,母亲病故。我在自己家里进行了悼念。我母亲生于1895年,是一位极普通的农村妇女,文盲,但明理。她以这样朴实的语言表达了对远方儿子的关怀,也是对拨乱反正事业的支持。我在这里补写一笔,是对她老人家的悼念。)
《略谈人权问题》文稿经吴江审阅后我作了修改,陈维仁于6月12日报送耀邦审阅。耀邦于当天即审阅退回。他写了如下批语:
我对这个问题没有研究,并且看得很粗。我觉得观点是很清楚的。赞成发。请你们再仔细加工。我在某些地方改了一点,仅作参考。
耀邦对文稿作了一些修改,还提出了修改加工和补充内容的意见。
这篇九千字的文章共分四个部分。文章充分肯定了人权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在此基础上,着重阐述了以下几点:
(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权已成为国际法的准则,但同时又是国际政治斗争的一个工具。“因此,我们对人权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采取适当的态度和灵活的策略,不能简单地对待。”
(二)文章列举材料说明,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曾经提出人权口号,无产阶级不是根本不能提人权这个口号,但无产阶级的基本口号是消灭阶级。
(三)文章强调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保证人民权利的充分实现。“我国的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在特定的意义上说也就是人权。”文章也指出,任何权利都要受一定物质条件的制约,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要有一个过程。
(四)对于社会上关于“人权”的议论,要作具体分析。有些人鉴于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法制被践踏,公民权利被严重侵犯的惨痛教训,同时,鉴于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地方还存在压制民主,违背法制,侵犯公民权的情况,因此,迫切地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健全并充分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他们的这些实际要求本身许多是合理的、正当的。
(五)文章提出,极个别的人提出一些蛊惑人心的口号,借“人权”问题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坚决揭露批判。另一方面又强调,对于那种不尊重人民权利的人,对那些任意限制、干涉公民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行为,要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坚决加以纠正,使他们懂得公民权的严肃性。对于那些违法乱纪,侵犯公民权的人,不管地位高低,都要认真追究,严肃处理。对这种人作辩护、掩饰,不管持什么理由,都是错误的。这些话,是有现实针对性的。
在“左”的年代,对于人权(以及人道、人性)采取彻底否定的态度,不断批判。这些问题,成为科学研究的禁区。以上五点说明,这篇文章对人权不是采取简单否定的态度,对现实生活中人们提出的人权要求,给以相当程度的肯定,并批评了不尊重人民权利的现象,而且,文章还表达了,不能把提出人权要求一概说成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在当时,这样讲是不那么容易的。这篇文章对人权禁区已经有所突破。但是,这篇文章虽然提出对人权不能简单地否定,又强调消灭阶级是我们的基本口号,实际上还是不主张在国内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使用人权这个口号。因此,文章对人权禁区的突破又是不够的。
文章公开发表后,引起了强烈反响。境外媒体认为,这篇文章,可视为当前中共对人权问题的总政策。他们认为,文中对人权要作具体分析的一段,是中共当局对人权看法的最大改变。
国内有不少人给《光明日报》写信,就这篇文章谈对人权的各种看法。有的人赞扬这篇文章对人权不是一概否定,而是作了具体分析。也有人对这篇文章很不满意。他们认为,在我国,人权很不受重视,而文章对此揭露很不够,又不主张大讲人权。有的人对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保证人民权利的充分实现提出疑问和责难,有的人认为,对人权问题的重视不重视是关系到能否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大问题。不少人认为,社会主义应当讲人权。这篇文章本身和读者的各种意见,都反映了突破人权禁区过程中的情况和艰难性。重要的是,毕竟前进了一步。
现在在一小部分人中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泛滥,要进一步教育(不提批判),要努力写出一系列有说服力的论文来。
按照耀邦的意见,我们继续关注研究这个问题和其他有关问题,陆续发表了一些文章。
回顾拨乱反正以来的历史,在人权问题上,我们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但思想解放确也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1997年,党的十五大终于在报告中写上了“尊重和保障人权”。
中央党校编写的《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体制改革”一章第一节的一个目,加以论述。这就是说,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问题,已经写进了中央党校的教材。
我相信,在人权问题上,我们的认识一定会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而不断推进。
转载自《学习时报》第217期
突破人权禁区突破人权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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