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无忧网演讲发言演讲稿

在全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2月02日 编辑 fanwen51.com

[在市森林资源保护监督员聘请大会上的讲话]今天召开00市森林资源保护监督员聘请大会,目的在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林业生态市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快建设林业生态市的步伐。近几年来,我市...+阅读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木材经营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木材经营加工单

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和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下面,我简要传达全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开展我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和强化森林资源林政监督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全市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全市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于2006年5月16日下午,在市政府东二楼召开,各市县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林业局长、分管林政的副局长、公安森林分局局长、林政股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进行动员,以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的为服务“生态梅州”建设。市委常委黄开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开龙在会上指出,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严管林”的要求,做到“五个严”:一是严格管理,建立和完善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木材经营加工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二是严明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工作纪律,清理整顿工作人员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严厉查办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肩负起保护森林资源的重任,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案件侦查力度,依法坚决从重从快查处。四是严格控制新上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五是严肃查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的违法乱纪行为。

副市长邓建华进行了书面发言,对我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提高一个认识,正确处理四个关系,着力抓好五个重点”的工作意见。

提高一个认识:是认清形势,提高对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业产业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依法保护林地与开发利用林地、发展经济的关系。

着力抓好五个重点:一是抓好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二是强化森林资源利用管理。三是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四是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组织的职能作用。五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林水平。

会上市林业局局长古汉斌就我市当前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对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进行动员,提出了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

二、我县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林业系统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林区秩序比较稳定,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毁林开垦、乱征滥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依法治林、山林纠纷调处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林业站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落实了各级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任期目标责任制。

根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近年来,我县积极实施贯彻执行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领导,明确了对采伐限额等七项量化指标进行考核,使目标责任制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通过责任制的考核,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和支持林业建设,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加快了森林资源的培育工作。

(二)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依法护林意识。

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我县积极组织林业部门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印制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单行本,发至各有关集贸市场、经营野生动物摊档、酒楼、宾馆、饭店及广大群众。还举行了法律咨询活动,宣传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宣传车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三)坚持采伐限额管理,确保资源持续增长。

为年度采伐限额不突破,我们重点抓了采伐源头管理。一是提高采伐透明度。采伐指标下发进行了公示;二是对各类采伐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计划采伐、异地采伐和盗砍滥伐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格内部管理,对采伐指标分配、采伐审批、采伐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四是严肃处理乱砍滥伐的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加强森林限额采伐管理,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去年底全县活立木总蓄积为407万立方米。同时完成了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四)强化运输监督,确保木材依法有序流通。

随着公路交通网络越来越发达,在12全文查看利益驱动下,不法分子非法运输木材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遏制木材非法消耗,确保木材合法流通渠道的畅通,木检站充分发挥“关口”作用,依法检查运输木材的过往车辆,有力地维护了木材流通秩序。不断规范木材流通管理,并抓好木材检查站的制度建设和管理。一是木材运输证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梅州市木材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统一领取使用市林业局统一印制

的《木材运输证》。二是规范了木检站的执法行为,坚决遏制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同时,根据交通环境和木材运输方式的变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部分木检站站址进行了规划调整,新增湍溪木材检查站、普滩木材检查站迁至梅州市大外环热柘五级站段。通过调整,我县的木材流通检查网络更趋合理,有利于发挥木检站的职能作用。同时,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每天24小时巡逻监控,对乱砍滥伐、违章运输木材等活动进行全力打击,稳定了林业秩序。森林分局坚持抓重点、攻难点、治热点,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五)规范调材管理,堵塞木材非法消耗漏洞。

我县现有木材加工企业153间,这些木材加工企业是资源消耗的大户,也是我们管理的主要对象。在木材加工企业管理中,采取完善调材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木材消耗台帐管理;进行不定期突击清查,对帐、证、物不符的进行依法处罚,无证照加工的依法取缔等措施。去年以来,我局结合市局的统一行动,对全县的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两次的全面清查。通过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和突击清查,使大部分个体经营户能依法经营,木材加工管理日趋规范。同时,积极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整合木材加工企业的实施意见,加快木材加工企业的整合,通过撤并等整合措施,使我县的木材加工企业从179家减少至153家(增加2家,撤并了37家)。

(六)加大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力度。

一是根据《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订出台了林地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征占用林地采取集体研究审核报批。二是积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三是成立了林地执法专门的管理队伍。经常下各镇进行检查,对违法用地,发现一宗,制止处理一宗。四是组织林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依法清理、整治了一批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工程,纠正了一批未经林业部门审批随意进行林种结构调整的行为,打击了毁林种果、乱征滥占林地的违法活动,有效地保护了林地。五是及时调处山林纠纷,稳定了林区生产秩序。六是基本完成了山林权证书换发工作。七是完成了《林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近年来,我县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是一些地方对林木限额采伐管理不严格,乱砍滥伐现象仍然存在。林木采伐源头管理不严,监督不力,伐区设计责任不明确,调查设计粗放。一些地方对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具体管理中,致使无证采伐、批少砍多、异地采伐等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对火烧林木和残次林改造的采伐缺乏监管,有的未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就随意采伐,使森林资源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此外,一些地方对木材老板承包采伐林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致使未经批准乱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林地保护管理的执法力度不够。当前我县非法征占用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仍未得到有效制止,个别地方一些建设项目及道路设施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有些基层林业站,对建房、建坟、采石、取土等征占用林地行为,制止不力,有的只登记、收费,并没有办理林地审批手续,甚至以罚代办。

三是违法经营、运输木材现象较为突出。我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小、散、粗”的木材加工企业还普遍存在。目前,全县共有木材经营加工单位153家,年消耗木材25万多立方米;而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县年商品材采伐量2.5万立方米。由此可见,我县的木材供求矛盾已日益突出。在木材流通环节和木材经营加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不容忽视:一是一些地方对木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凭证加工的管理缺乏监督,导致无证收购、运输木材现象禁而不止。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关于组织开展“春雷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从3月1号开始到5月15日止,用了二个半月时间,对全县范围内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检查行动,这也是我县组织开展“春雷行动”以来的第一次较大的行动。这次清查行动,共清查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153间,清查发现有违规经营加工木材的企业112间,占清查总数的78.8%。(其中,实物数量大于台帐数量的有103间,台帐数量大实物数量有9间)。发现无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企业4间;勘验检查木材、木制品、木制半成品共10.2万立方米,(其中,有木材运输证的7.2万立方米,未办证但森工已认定3万立方米)。立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12宗,结案112宗,查处率100%。没收木材471.3立方米,罚款金额4.5万元。受处罚教育130人次。对4间木材加工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主要原因:一是有个别企业主法律观念意识薄弱,没有做到凭证收购木材,造成有乱收乱购现象。如大柘华兴木器厂清理出无证木材140立方,占该厂木材总量的16%。有些镇、村木材加工企业与周围木材加工企业在购销环节中,没有通过森工和管理部门,造成台帐混乱的现象。如仁居大坪仓木器厂,清查结果是台帐登记的木材数量比实物库存数量多出260立方米,占该厂木材总量的21.6%。二是有个别森工站(木司)的木材购销组对台帐管理不到位,个别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购进木材时,没有及时到现场鉴定,造成企业主收购了超数量运输木材和台帐登记不真实的现象。

四是有个别执法单位执法不严,打击力度不够。

造成无证运输木材和严重超数量运输的木材流进木材加工企业的现象时有发生。

以上情况说明,我县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的问题不少,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方面,但主要是主观方面,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决心解决这些问题。

三、精心组织,确保木材加工经营全面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县木材加工业的发展,对提高木材产品附加值,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小、散、粗”的木材加工企业数量过多过滥,企业无证经营和非法收购无证木材等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也很突出。因此,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势在必行。

这次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对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打击违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确保我县生态县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指导思想。

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为指导,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以“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管”为原则,规范我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经营行为。通过清理整顿,取缔和关闭违法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规范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经营行为,合理调整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数量和布局,建立健全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培育优势企业,逐步淘汰劣势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林业产业高效、节能、健康发展,实现林业产业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为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服务。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县成立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凌志达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林业局、工商局、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各一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在县林业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四)清理整顿的范围和内容。

1、范围:凡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不分城乡和行业,不论生产规模和经济形式,均属于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

2、内容:一查有无木材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二查有无违法收购、经营、加工非法来源(无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木材行为;三查有无超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行为;四查有无转包、转租等违规行为;五查有无建立原料来源、购销、加工登记台帐。

(五)清理整顿的措施。

1、依法关闭和取缔非法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整顿和处罚(包括吊销许可证)经营加工非法来源木材的企业;对违规企业限期整改。

2、对一些技术含量低、产品粗糙、安全隐患大的企业以及效益不明显、资源浪费大的小型木材加工经营单位,要坚决实行关、停、并、转,使木材加工企业的设置逐步趋于合理,实现资源的规模效益和合理利用。

3、要根据森林资源承受能力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利用本地林木进行加工的企业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六)步骤和时间。

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自2006年4月至6月,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审查清理阶段。从4月20日起至5月31日,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审查核实,对在审查清理中发现的非法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坚决依法关闭和取缔,对有违章经营行为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坚决予以查处。在市下发通知前,林业执法大队对全县的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一全面清理,下一阶段任务是进一步清查核实。

第二阶段:检查验收阶段。从6月1日起至6月30日,市政府将派出由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贸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验收。

(七)要求。

1、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我们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搞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

2、在清理整顿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保护守法经营者,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今后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意见

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是林业工作中带根本性和全局性的工作,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保护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促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推动全县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我县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应着重抓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积极推行林木采伐科学管理。

要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计划,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对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禁止砍伐。对商品用材林中的阔叶林的采伐要严格控制,禁止采伐中幼林。要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采伐凭证制度。要建立健全林木采伐审批登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台帐制度,对审批采伐的情况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采伐过程中的采伐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滥伐林木行为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理制度,依法强化林地保护管理。

我们要把林地保护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林地总量控制和用途管理制度,依法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一要抓好宣传,提高认识。二要严格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三要健全林地执法检查制度,发现一宗及时制止处理一宗。四要依法清理、整顿乱征乱占林地的工程项目,坚决关闭县城周围、国道两旁、规划区内的石场。对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严厉查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五要把好“开发利用关”,凡生态公益林和25度以上林地一律不得用于非林种结构调整性质的综合开发。六要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三)强化木材流通和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

抓好木材流通和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环节,今后要着重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木材凭证运输制度,要进一步健全木材运输证的领取、保管、发放和统计报告制度,专人负责木材运输证的管理工作。根据省局的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木材放行进入全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全省电脑联网办理木材及木制品放行,严格实行先调材后加工的办理方式。这样,对我县的市场经销材的经营和木材加工企业的调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实行全省木材放行联网管理对规范我县的木材经营、流通管理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林政管理部门和森工经营部门一定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木材加工企业的正常生产和木材流通秩序的稳定。要加强宣传,做好各加工企业主的思想工作,明朗这一做法的政策要求,森工部门严格经营纪律,坚持先调材后加工的原则,及时为加工企业提供好服务,力争在7月1日前完成加工企业的库存材全部进行森工经营,确保加工企业产品能顺利办理放行手续。二是加强木材检查站管理。木材检查站是保护森林资源的最后一道关口,我们要狠抓木检站的制度建设,加强木检站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业务培训,提高木检站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坚持木材凭证加工经营制度,严格控制加工经营的范围和方式。四是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经营行为的检查监督工作。五是完善加工企业木材经营台帐,对其木材来源、进出木材随时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整改。

(四)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的整合工作,规范木材经营行为。

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型木材加工企业142家,企业数量明显偏多,而能生产终端产品的企业却不足10家,发展水平及企业质量亦明显偏低,如果任其发展,不仅不利于我县森林资源的保护,而且对木材加工企业本身也将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整合木材加工企业是必要的、适时的,我们必须提高对整合木材加工企业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合好木材加工企业,提高发展水平,培育优势企业,淘汰劣势企业,取缔无证加工经营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企业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促进木材加工企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今年的任务是完成23家,力争至2007年底,企业数保持在80家以下。同时提高企业素质,力争在二年内培育5~10家能自主研发、生产终端产品和自营出口的木材加工企业。

在木材加工企业整合过程中,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强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未经县政府批准,一律不准核发新证;一个经营者只能核发一证,核发给个人的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只能由其本人经营,不得转让,私自转让的应按无效证照处理;核发给集体单位的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目前仍由个体承包经营的要落实给现承包人,现承包人不愿意继续承包的要收回许可证;目前已持有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只能在核准的地点经营,除原企业坐落在自然保护区和国省道沿线的可以允许搬迁外,其余一般不允许搬迁,无法继续经营的,只能就地消失;一年以上未办理木材调运手续停止经营的锯台,年审时不予年审;一年内查实三次违法收购木材的应给予吊销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处理。同时要加强环境监测,对环境检测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实施关闭。凡不符合消防安全的企业要限期整改,直至关闭。

加强林业重点区域的控制。凡坐落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国省道沿线、水源涵养林区和居民集中居住地的木材加工企业,必须在2007年底以前迁出,到时仍未迁出的,不予年审或实行强制关闭。

(五)加强对林业站的领导,提高林业站工作水平。

林业站在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指导发展林业生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林业站建设,全面提高林业工作站的服务、管理、监督水平,是我们的重要任务。一是稳定机构,保证林业工作站机构、人员和管理体制的稳定;二是加强林业站硬件建设,改善工作条件,进一步发展林业社会化服务;三是加强林业站自身建设,继续做好林业站职工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森林资源管理好,保护好,更好地为林业发展服务。

同志们,森林资源保护和林政管理工作很重要,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千方百计地克服各种困难把工作做好,促使森林资源保护和林政管理工作上新台阶,为创建林业生态县作出应有贡献。

12全文查看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木材经营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木材经营加工单

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和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下面,我简要传达全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开展我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和强化森林资源林政监督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全市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全市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于2006年5月16日下午,在市政府东二楼召开,各市县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林业局长、分管林政的副局长、公安森林分局局长、林政股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进行动员,以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的为服务“生态梅州”建设。市委常委黄开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开龙在会上指出,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严管林”的要求,做到“五个严”:一是严格管理,建立和完善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木材经营加工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二是严明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工作纪律,清理整顿工作人员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严厉查办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肩负起保护森林资源的重任,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案件侦查力度,依法坚决从重从快查处。四是严格控制新上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五是严肃查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的违法乱纪行为。

副市长邓建华进行了书面发言,对我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提高一个认识,正确处理四个关系,着力抓好五个重点”的工作意见。

提高一个认识:是认清形势,提高对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业产业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依法保护林地与开发利用林地、发展经济的关系。

着力抓好五个重点:一是抓好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二是强化森林资源利用管理。三是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四是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组织的职能作用。五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林水平。

会上市林业局局长古汉斌就我市当前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对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进行动员,提出了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

二、我县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林业系统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林区秩序比较稳定,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毁林开垦、乱征滥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依法治林、山林纠纷调处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林业站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落实了各级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任期目标责任制。

根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近年来,我县积极实施贯彻执行保护和

延伸阅读:

在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森林资源是林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森林资源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就不是又好又快发展的林业。现代...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