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给药的方法分为皮下、肌肉、静脉、鞘内注射等数种。皮下注射:皮下注射是将药物注射在皮下结缔组织内的方法,适用于少量药物(1 -2毫升),常在做皮肤试验时使用。皮下注射会出现局部胀痛,吸收也较慢,现在已很少采用。刺激性强的药物和油剂都不宜皮下注射。肌肉注射:肌肉注射也叫肌内注射,是将药液注射于较深一层的肌肉组织内(多 在臀部肌肉内),有时也注射于上臂三角肌的外侧。由于肌肉组织中血管较 多,药物吸收快而完全,疼痛也比皮下注射轻,故注射量可比皮下注射稍多。 油剂、不能溶解的混悬剂及刺激性药物均宜采取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注射可注入较大量的药液,者的抢救和治疗。用于静脉注射的药液必须是澄明溶液,不能有浑浊、异物或致热原,还要绝对无菌。有溶血、凝血作用的药物、混悬剂、油剂等均不可采用静脉注射。药液用量如果更大,舌下给药、直肠灌注只适用于少数在口腔或肠道内到含服硝酸甘油可快速缓解心绞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