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的县级行政监察工作]县级行政监察机关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监察组织,又是县级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大量的具体的行政监察工作,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行政监察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阅读
县监察局贯彻行政监察法情况汇报总结
1998年以来,县监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察机关职责,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拓宽工作领域,大力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为维护
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不断加大教育和惩处力度,有效地促进了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县监察机关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广大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在全县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以政纪条规为主要内容的政风政纪教育,以学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为重点的示范教育,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思想道德素质。同时,坚持从严治政的方针,围绕解决社会各界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工作任务落实、阻碍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查办行政违纪案件工作力度。7年来,共立查各类行政违纪案件237件,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23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31件,结案处理监察对象23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2004年,共查处行政违纪案件37件,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4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5件,结案处分监察对象3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我们努力克服就办案而办案的弊病,注重通过办案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有关工作深入。如2003年,在全县上下众志成城抗击非典的严峻时刻,严肃查处了5起防治非典工作失职渎职案件,为落实县委、县政府防治非典的各项决策提供了纪律保证;围绕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查处了一批乱收费乱罚款案件、公路“三乱”问题和扰乱装卸市场秩序的行为,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严肃查处并追究了一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工作失职渎职的干部,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落实;认真处理加重农民负担案件,保证了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使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的农村政策带来的实惠和好处;严肃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减轻了学生家长经济负担,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及时查处群众信访案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密切了干群关系。在办案中,我们坚持从政治上着眼,立足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注意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起到了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纠正一种偏差、治理一方环境、推动一项工作的作用。
二、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了政风建设,确保了政令畅通
我们依据《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认真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执行纪律,维护政府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积极稳妥地抓好了效能监察。我们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了对全县各级各单位履行职责的效率与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几年来,累计开展各类形式的效能检查390余次,涉及单位220个(次),提出整改建议410余条,督促建章立制240余项,其中2004年,开展效能检查110余次,涉及单位62个,提出整改建议130余条,督促建章立制85项。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使各单位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管理进一步改善,职能进一步转变,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现象明显减少,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二是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执法监察。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对社会保障资金、国债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等,开展了执法监察。7年来,共开展执法监察41项,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5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1亿元。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抓好了落实。围绕防治非典、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中小企业改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清理整顿以及环保执法、统计执法、安全生产等进行了专项 12全文查看监督检查,有效地打通了政策执行中的“梗阻”,确保了上级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深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了减轻农民负担。每年我们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1999年,我们
在全县实行了农民负担联系点和联络员制度,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推动减负工作的深入。这一经验做法被省纪委监察厅、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全省、全市予以推广。实行税费改革以后,连续三次对全县涉农负担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文件36件,废止或修改行政条款97条。2003年以来,在全县普遍推行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了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透明度,促进了农民负担的进一步减轻。
二是坚持不懈地治理教育乱收费。我们督促教育主管部门,逐步建立和实行了教育收费听证、备案、审计、公示、督导、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根据群众反映,不定期对各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有效的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2004年以来,我们加强了对教育“一费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这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行。
三是坚持不懈地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我县在全市率先推行了医药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几年来,累计开展招标活动58次,活动采购药品3700余万元,让利患者300余万元,较好地杜绝了医药购销环节的不正之风。同时,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吃回扣、收受红包等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1名,使药品虚高价格进一步降低。2000年,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全市推广了我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经验。
四是坚持不懈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几年来,我们先后采取了对骨干企业挂牌保护、涉企收费限额和收费公示、清理涉企收费检查达标升级项目、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检查等一系列措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适应加快经济跨越发展的需要,2003年,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开展了“优化环境年”活动,同时牵头成立了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对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通过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促进了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在治理涉企收费罚款方面,按照“清理项目、核定标准、限定总量、统一审批、部门分别征收”的原则,组织力量对45个单位收费项目逐一进行清理、审核,取消62项,将保留的464项汇编成《阳谷县现行行政性事业性营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发放到各有关单位,并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两年来,通过限额收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225.83万元;严肃查处了16起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的案件,在全县引起较大反响。在治理公路“三乱”方面,对上路检查的单位、人员批次、执法规范等作出了严格规定;设立专项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不间断地对各单位上路执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督促各单位规范上路执法人员行为,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规案件。几年来,共查处公路“三乱”案件17件,处分违纪人员17名,责令辞退11名,有效地巩固了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在县电视台开办了“纪检监察优化环境促发展”电视专栏,及时报道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先进典型,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了民主评议行风。按照纠、评、建相结合的思路,我们每年都组织力量对全县各级各单位的行业作风开展民主评议活动。2003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了评议方法,扩大了评议范围,围绕“提高队伍素质、改善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发展”,每年对县直各单位行风建设情况,开展两次“下评上”活动,评议和检验各单位的廉政建设、履行职责、办事公开、依法行政情况。截止目前,已开展评议活动5次,有效地促进了部门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在全县上下营造出了一个政通人和、风清气正、求真务实、团结一致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稳步深入
按照反腐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要求,我们把行政监察的重点放在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上,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逐步减少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2004年,我们以学习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组织专门力量,对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共确定50个单位为行政许可主体,废止规范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43件;加强了对上级已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和质量,并且促使政府机关各部门进一步更新了施政理念和工作方式,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连续几年对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进行清理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取之合法、收缴分离、纳入预算、收支脱钩”的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所有收支实行了财政所“零户统管”,将县直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全部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使“收支两条线”规定得到全面落实。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纠正违反《政府采购法》的问题,使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行为不断规范,不仅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而且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稳步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县委、县政府每次调整干部,监察机关均派人参与考察。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县直有关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以及军转干部就业安置等,监察机关均实行了全程监督。按时参加组织部门召集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并积极建言献策。同时,认真调查处理干部公示和干部离任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通过发挥监督作用,促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
此外,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的全程监督,使这两项制度得到了全面推行。通过加强对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四项公开”逐年深化,提高了各级各单位的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回顾几年来的行政监察工作,我们体会比较深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我们注意把行政监察工作寓于改革和发展进程之中,紧贴经济建设、紧贴改革开放、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确定监察重点,主动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开展监督监察,研究解决在廉政勤政方面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违纪行为,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是必须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工作中,我们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把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作为重点,深入基层和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理顺群众的情绪,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社会形势稳定,使行政监察工作较好地体现了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促进了政府机关“为民、务实、清廉”。
三是必须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综合效能。我们在查处违纪案件、严肃行政纪律的同时,注重通过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深化改革、推动制度创新,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有效地消除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四是必须坚持依法监察,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我们在工作中严格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使监察职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约束和规范政府机关各部门的行政行为,防治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认真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了行政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五是必须坚持以监督促管理,促进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我们充分利用行政监察属于政府序列、贴近政务活动的优势和特点,主动深入到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发挥促进廉政和勤政建设的双重作用。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督促监察对象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与服务的水平。
六是必须坚持把行政监察工作纳入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形成党政监督的整体合力。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行政监察法确定的基本职责,明确一个时期行政监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不断改进措施,加大力度,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在行政监督方面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加强同政府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保证了廉政勤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七是必须坚持加强行政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依法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我们始终把提高行政监察工作能力作为加强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其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使我县的监察干部队伍,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依法执纪、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维护干部权利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等方面,能够较好地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当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的行政监察工作在不少方面还不完全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我们对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监察对象变化了的新情况研究得还不够,对金融、证券、信息网络和一些新的领域还不十分熟悉,履行职责的思路还不够宽,开展工作的有效手段还不够多,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制约了行政监察职能的发挥,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大力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在维护政府廉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高效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2全文查看县监察局贯彻行政监察法情况汇报总结
1998年以来,县监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察机关职责,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拓宽工作领域,大力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为维护
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不断加大教育和惩处力度,有效地促进了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县监察机关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广大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在全县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以政纪条规为主要内容的政风政纪教育,以学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为重点的示范教育,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思想道德素质。同时,坚持从严治政的方针,围绕解决社会各界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工作任务落实、阻碍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查办行政违纪案件工作力度。7年来,共立查各类行政违纪案件237件,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23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31件,结案处理监察对象23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2004年,共查处行政违纪案件37件,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4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5件,结案处分监察对象3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我们努力克服就办案而办案的弊病,注重通过办案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有关工作深入。如2003年,在全县上下众志成城抗击非典的严峻时刻,严肃查处了5起防治非典工作失职渎职案件,为落实县委、县政府防治非典的各项决策提供了纪律保证;围绕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查处了一批乱收费乱罚款案件、公路“三乱”问题和扰乱装卸市场秩序的行为,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严肃查处并追究了一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工作失职渎职的干部,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落实;认真处理加重农民负担案件,保证了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使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的农村政策带来的实惠和好处;严肃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减轻了学生家长经济负担,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及时查处群众信访案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密切了干群关系。在办案中,我们坚持从政治上着眼,立足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注意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起到了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纠正一种偏差、治理一方环境、推动一项工作的作用。
二、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了政风建设,确保了政令畅通
我们依据《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认真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执行纪律,维护政府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积极稳妥地抓好了效能监察。我们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了对全县各级各单位履行职责的效率与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几年来,累计开展各类形式的效能检查390余次,涉及单位220个(次),提出整改建议410余条,督促建章立制240余项,其中2004年,开展效能检查110余次,涉及单位62个,提出整改建议130余条,督促建章立制85项。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使各单位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管理进一步改善,职能进一步转变,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现象明显减少,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二是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执法监察。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对社会保障资金、国债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等,开展了执法监察。7年来,共开展执法监察41项,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5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1亿元。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抓好了落实。围绕防治非典、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中小企业改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清理整顿以及环保执法、统计执法、安全生产等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有效地打通了政策执行中的“梗阻”,确保了上级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深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了减轻农民负担。每年我们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1999年,我们
在全县实行了农民负担联系点和联络员制度,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推动减负工作的深入。这一经验做法被省纪委监察厅、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全省、全市予以推广。实行税费改革以后,连续三次对全县涉农负担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文件36件,废止或修改行政条款97条。2003年以来,在全县普遍推行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了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透明度,促进了农民负担的进一步减轻。
二是坚持不懈地治理教育乱收费。我们督促教育主管部门,逐步建立和实行了教育收费听证、备案、审计、公示、督导、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根据群众反映,不定期对各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有效的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2004年以来,我们加强了对教育“一费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这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行。
三是坚持不懈地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我县在全市率先推行了医药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几年来,累计开展招标活动58次,活动采购药品3700余万元,让利患者300余万元,较好地杜绝了医药购销环节的不正之风。同时,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吃回扣、收受红包等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1名,使药品虚高价格进一步降低。2000年,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全市推广了我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经验。
四是坚持不懈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几年来,我们先后采取了对骨干企业挂牌保护、涉企收费限额和收费公示、清理涉企收费检查达标升级项目、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检查等一系列措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适应加快经济跨越发展的需要,2003年,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开展了“优化环境年”活动,同时牵头成立了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对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通过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促进了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在治理涉企收费罚款方面,按照“清理项目、核定标准、限定总量、统一审批、部门分别征收”的原则,组织力量对45个单位收费项目逐一进行清理、审核,取消62项,将保留的464项汇编成《阳谷县现行行政性事业性营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发放到各有关单位,并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两年来,通过限额收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225.83万元;严肃查处了16起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的案件,在全县引起较大反响。在治理公路“三乱”方面,对上路检查的单位、人员批次、执法规范等作出了严格规定;设立专项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不间断地对各单位上路执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督促各单位规范上路执法人员行为,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规案件。几年来,共查处公路“三乱”案件17件,处分违纪人员17名,责令辞退11名,有效地巩固了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在县电视台开办了“纪检监察优化环境促发展”电视专栏,及时报道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先进典型,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了民主评议行风。按照纠、评、建相结合的思路,我们每年都组织力量对全县各级各单位的行业作风开展民主评议活动。2003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了评议方法,扩大了评议范围,围绕“提高队伍素质、改善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发展”,每年对县直各单位行风建设情况,开展两次“下评上”活动,评议和检验各单位的廉政建设、履行职责、办事公开、依法行政情况。截止目前,已开展评议活动5次,有效地促进了部门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在全县上下营造出了一个政通人和、风清气正、求真务实、团结一致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稳步深入
按照反腐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要求,我们把行政监察的重点放在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上,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逐步减少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2004年,我们以学习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组织专门力量,对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共确定50个单位为行政许可主体,废止规范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43件;加强了对上级已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和质量,并且促使政府机关各部门进一步更新了施政理念和工作方式,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连续几年对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进行清理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取之合法、收缴分离、纳入预算、收支脱钩”的要求,对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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