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办流程一)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增项资质)审批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含增项资质,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类别除外)的受理、审查及审批均由各地市、县建委负责,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类别的,地市、县建委受理并初审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材料上报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由省建筑管理总站分送省有关专业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省建委审批,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出件。
(二)建筑业企业三级升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二级升一级资质(含增项资质升级)的审批
1、各地市、县建委受理并初审;
2、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接件;
3、省建筑管理总站汇总分类,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类别的,分送有关专业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4、省建筑管理总站组织专家评审;
5、省建委审查并公示;
6、省建委审批并公告;
7、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出件。省直属企业新增项资质由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接件,经省建筑管理总站审查后,省建委审批,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出件。
(三)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一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二级升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和特级资质的审批
1、各地市、县建委受理并初审;
2、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接件;
3、省建筑管理总站汇总分类,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类别的,分送有关专业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4、省建筑管理总站组织专家评审;
5、省建委审核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7、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出件。四、办理时限
(一)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增项资质)审批,各地市、县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二)建筑业企业三级升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二级升一级资质(含增项资质升级)的审批,地市、县建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工作,省建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专家评审时间和公示时间除外)。
(三)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升一级资质和部分专业承包二级升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以及晋升特级资质的审批,地市、县建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工作,省建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专家评审时间除外)。
(四)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筑管理总站分送省有关专业部门审查,省有关专业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送回省建筑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