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环保呼声高扬,违法成本仍低
大连发生原油泄漏事件,吉林省千余只装有化工原料的桶被冲入松花江……近期发生的数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人们在痛心的同时,也对环境污染者的责任追究、司法处理等环节高度关注。
对于环境污染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如下:
(1)长期以来,环境保护中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一些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对行政部门的处理持“不屑”态度。从这起云南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中不难窥见:明明环保部门批复了企业环评报告,提出了污水处理、给排水等具体要求,企业就是不落实;明明环保设施没有竣工验收,企业就是要生产;明明环保部门除了50万元罚款还要求停止生猪养殖和厂区建设,但企业仅交罚款对其他要求置之不理,最终导致千余名村民的饮用水源被污染。究其原因,恐怕是企业利益至上,从而错误地认为被污染的环境自有政府治理,自己不用花钱。
(2)环保公益诉讼一直被认为是防止污染的有效手段,但因法规不健全在实践层面不多见。污染企业唯有为自己污染环境的行为付出高昂代价,他们才能在不加思考的污染中有所忌惮,环境保护和企业才能走出“先污染后治理”、“未批准就生产”的怪圈。
在这起案例中,污染企业头顶市龙头企业、省科普示范园等多个光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激烈程度可见一斑。我们期待,地方政府在应对污染事件时,能真正下定决心,运用包括司法在内的各种手段,给予污染企业更为严厉的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