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应遵以下原则: 一、职能原则。岗位设置必须要与高校的具体目标、职能、任务直接挂钩,即所谓的因事设岗。任何一所高校,在设置岗位时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就是明确高校的目标、职能,并向与主业直接相关的岗位倾斜。 二、宏观调控原则。高校一般都存在编制管理的问题,岗位的设置一般应限于单位编制规模以内。岗位设置必须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三、岗位系统原则。高校在岗位设置时,不仅要强调向主业岗位倾斜,还要考虑到主业的支持系统岗位,即辅助或协助系统的岗位,否则主业就得不到有效地运转。因此,学校工作岗位的设置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分清主次,又要协调配合,同时还要考虑高、中、初各级岗位能级结构比例是否合理等等。 四、优化结构原则。高校岗位设置要体现出各类岗位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人员配备、目标考核等方面的要求。根据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五、人力资源原则。一般来讲,高校在设置岗位时,依据的基础是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一般岗位设置改革方案都是对现有岗位状况的改革,因此,它无法脱离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但如果岗位设置过于理想化,则是不切实际的。岗位设置大多都是对现有岗位的调整和修订。如果脱离实际,再理想的设置也只能是纸上谈兵。 六、最佳组合原则。对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时,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内,选择最适合的系列和专业。使设置岗位之间,职责、任务配合有序,能够发挥出最佳的整体效益,不交叉设岗和重复设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