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申报工伤时,必须要有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要进行劳动关系的认定,只有认定了劳动关系,才可以申报工伤。
【劳动关系 举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关系 举证 参考】下列证据可以作为证明或者间接证明劳动关系:
(一)带有用人单位名称的《工会会员证》;
(二)带有用人单位名称的《特种职业许可证》;
(三)带有用人单位名称的《机动车驾驶员证》;
(四)带有用人单位名称的其他证件;
(五)代表用人单位签订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经济合同、发货票等;
(六)用人单位内部带有职工签字的文件、图纸、工票、票据等;
(七)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其他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