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建筑
劳务公司
是属于
专业承包
的建筑公司,主要从事劳务清包的工程。但目前市场上,建筑
劳务公司
的运作模式属于服务类的性质在经营,目前作为总承包的建筑公司,办理安全类手续,特别是申报标化工地,规定需要班组队伍通过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当然也有少量的建筑公司是把
清工
承包给劳务公司操作的),还有建筑项目需要发票来做成本账的。所以,目前市场上的很大一部分比例的建筑劳务公司实质意义上是给总承包的建筑公司提供为满足目前
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而补充资料用的,还有提供发票,当然,劳务公司享受付出回报----收取管理费(一般在1%·~2%)。
劳务合同
属于分包合同,不要单独缴纳营业税(相当于抵扣总包建筑公司缴纳的营业税),仅需补缴
印花税
等一些小费用,
经营成本
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