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障碍概念 人的心理活动是由各个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组成的,包括人的感知、记忆、思维、情感、意志,以及人格特征等。心理活动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当心理活动的某一部分出现障碍或异常时,就可能引起整体的异常。无论整体或某一部分的异常,都是属于心理障碍的范畴。
在临床上,有几个和心理障碍相类似的术语,如“变态心理”、“精神疾病”、“精神障碍”等,它们常被同时使用。所谓心理障碍,就是指个体无法有效地按社会规范或适宜的方式去适应环境要求,从而表现出心理活动的异常状态。心理障碍是对许多不同种类心理和行为异常的统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一概念作进一步的理解:1)心理障碍可以表现为个体没有能力适应现实环境的要求。这可能是由于机体品质性损害或功能性损害,或两者共同造成的,如脑品质性损伤、老年性痴呆、神经症、认知功能缺陷等。有时正常人在药物、催眠等特殊情况下,适应环境的能力下降,也可能发生某些心理异常。
2)障碍可以理解为失常或失调。当一个人的心理或行为偏离社会公认的规范或适宜的程度时,即可被看作心理行为异常。
3)心理障碍可指个体适应环境能力缺失,社会适应功能低下。社会适应功能大致包含三个方面内容:A生活、学习和工作能力;B人际交往能力;C按社会文化规范和法律规则等进行自控的能力。
4)对心理障碍的理解不能脱离社会价值标准,而价值判断标准和评价尺度又取决于当时人们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并随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地变化。同一行为方式在不同文化背景中的评价会截然不同。例如,一个妇女袒胸露背在大街上走,在某些国家认为是一种正常的穿着打扮,而在阿拉伯伊斯兰国家则会认为是一种异常行为;在一些西方和可拉伯国家,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都是合法的,而在我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同性恋是被社会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