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是如何承担的]产品因为缺陷造成损害的话,被侵权人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责任。侵权人要求生产者承担赔偿,而生产者也进行赔偿后。如果产品的缺陷是因为销售者或者运输、仓储者的原因...+阅读
房屋质量赔偿的规定
房屋质量赔偿的规定:
1、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经专业机构核验,确系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消费者无法居住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此种情况和上述情况相似,由于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情况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因此,消费者可以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消费者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一般质量问题: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很多消费者在入住房屋后,会发现厨房漏水、墙壁裂缝等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此时,只要在保修期内,消费者都可以要求出卖人即开发商承担修复的责任。如果保修期已过,业主可以在物业公司的协助下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但维修对象仅限于住宅的共用部分或者共用设施。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也作出基本相同的规定。根据前述规定,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房屋未经验收即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二是,房屋验收时发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三是,房屋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经核验发现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
前两种情况,房屋根本不允许交付使用。第三种情况,首先应通过检验确定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在确定此前提下,买受人可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建筑法》第60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此,《最高院解释》第十二条中的“主体结构”应包括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供热、供冷系统等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即为建筑物的设计年限,也就是建筑物正常使用的最低年限。可见,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一项工程的基石,如果建筑工程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即使其他工程质量再好,也无法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
因此,《最高院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质量问题退房赔偿
先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的条款: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解读或提示:本条规定,房屋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解读或提示:本条规定房屋若出现不能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解读或提示:本条是对房屋存在一般质量问题时的保修规定。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解读或提示:本条规定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情况下,确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你的情况,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有关的赔偿标准就按合同办,如果没有约定,除了你的购房款以外,还应该赔偿你已付房款的利息,但赔偿是按原价不是按现价的,而且利息是按照已付款(不是整个房款)的活期同期利率赔偿,所以赔偿会很低的。
如果你那朋友确实是需要房子,可以先调查一下周边的房价情况,如果确实如开发商所说,房价上涨了,可以要开发商换房而不是退房。以自己在开发商多年的经验,当开发商都比较爽快地答应退你房子的时候,这个时候往往退房对你来说是划不来了的,可以选择换房。当然,这只是我个人建议。...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该如何赔偿
你翻翻当初购房合同,按合同要求条款对照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按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如果开发商或相关责任人不履行,拖而不决,你要记录每次与其交涉情况,要求其按次数索赔差费,误工费,正在装修因停工产生的连带费用,要注意,你要每次以书面的材料与其交换意见并注意收集好,如果有物业,每次要求物业填写质量反馈单什么的,复印一份.如果没有,你自己写出两份,递交时要求收到人签字.如果三两天得不到解决或满意处理办法和行动,你可以找到当地房管局书面投诉.不过,快速解决是最好的办法,索赔不是那么容易,耗不起啊!这种情况你最好找他们的最大领导投诉!限期解决,否则只有到房管局投诉,现在的社会,能做房产的都与房管部门有关系,最好把裂缝的真正原因弄清楚,找个懂行的人去看看,如真是危及到人身安全的问题,可以考虑到索赔后再换房或退了再另购!这是一个大的决定,三思后行!要打官司也不怕,是房屋质量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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