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及对策]我国“十五”规划提出,中国需要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今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农村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完善的现代农业基础设...+阅读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不仅实行了轻徭薄赋的税收政策,而且农村“两工”也被逐步取消。一方面,“两工”取消后,急需该建的基础设施无法新建,另一方面,过去利用主渠道“两工”兴建的农村基础设施严重毁坏后又无力修复和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了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想干但又无法干的一块心病,困扰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急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采取过硬措施,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此,特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扶持倾斜力度国家在实行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同时,要加大支农政策的扶持力度。在支农项目的审批上,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在对农村乡村公路、人畜饮水、农田水利、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政策、项目倾斜。对农业项目兴建、扩建、维护要有针对性、有重点、有计划地审批项目。在资金安排上,要向粮食主产区、向贫困山区倾斜,切实加大对山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采取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筹措建设资金是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当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融资渠道,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可以将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村级集体资金、筹资筹劳等多方资金捆捆集中使用于基础建设项目,逐步解决农村基础设施问题。一是充分利用国家的各项支农政策,积极向上争取一部分资金。二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在广泛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筹措一部分资金。三是县、镇地方财政,通过压减其他支出,挤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申请补贴,争取一部分资金。五是以村为单位向银行贷款,采取财政贴息的办法,筹措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必须在项目建设所在地进行公告、公示,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对重点项目,投资额度比较大的项目,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每次检查都要形成文字材料,作为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对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的农业项目,项目竣工结算时,由项目所在地的群众在项目建设所支出的原始发票、银行贷款凭据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实行村与村自愿联合,用活“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为解决一村想办而办不了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可采取政府组织号召,村与村之间自愿联合,以村、组、户为单位,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农民自愿、量力而行、群众受益、年初预算、年终决算、上限控制”的原则,在人平“一事一议”年不突破15元的前提下,根据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由三五个村或一两个村相互联合,融合资金和民工建勤,对村级基础设施实施逐村轮流新建、维修,分片、分阶段组织实施,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进行,这样既解决了一个村单独不能解决的问题,又提高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效益,还能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相互配合、协调,团结共建的精神和作用。
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市场化管理对已建成的农村基础设施的产权进行卖断,所变卖的资金,由村委会集中起来就地专门用于农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滚动发展。解决有人建无人管、坏了无人修的问题,变卖后的农村基础设施,由产权人使用、管护、补偿、受益。
对容易管护和维修的农业基础设施实施有偿承包,由承包人定期对管护的农业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村委会按照目标责任管理合同书的规定定期支付其劳动报酬。为了便于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对易造成农村道路方面的基础设施损坏的特种农业机械可适当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用于补偿其损坏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维修。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纪律责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关键,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摆在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齐心协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人抓、有人管。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村两委的积极性和作用,要广泛发动群众、号召群众,自己的路自己修,自己的环境自力更生改善。要制定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规划和长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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