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 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建设。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 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 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 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们过上更好的生活。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致 力于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群众利益无小事,诸如征地、拆迁、 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都是关涉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 题,决策时要慎之又慎,努力使之科学化、民主化。 必须更加关 心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下大力气解决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公 共医疗和义务教育中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
不断促进公平正义,激发社会活力。公平与正义是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尤其在当前,要更加注重社 会公平,更加强调利益协调,更加关注困难群体,更加重视共同富裕。 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 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 果。从而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让改革得到更加广泛的社会 支持。
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在改革的攻坚 期,发展的关键期,社会的转型期,表达不同利益诉求的群体性 突发事件会增多,因而,提高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化解 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课题,也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 要建立有效的社会利益协商和 表达机制,使普通百姓的诉求有畅通表达的渠道。
要围绕构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 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 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 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 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
只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 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经 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 现在,公共教育体系、 公共卫生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危机处理体系等都还不完善,社会事业的发展相对滞后, 只有实现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政府职能转型,以服务群众为主 题,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水 平,才能为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