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加强医保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充分利用网上监控及时发现违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行政管理、经办管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舆论监督衔接配合的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工作机制。 第二,进一步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严格落实“总额控制、过程监督、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的原则,实现在预算管理基础上的医疗费用总额控制,重点推进医疗费用单病种结算,严格控制转诊率、自费率,力争在2年内,将医疗保险支出的增长幅度控制在基金收入的增长范围内,在满足人们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防止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 第三,扎实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确保年内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保,在建项目60%以上参保,固定职工按用人单位参保,全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70。03万人。 第四,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总结推广襄阳、宜昌等地补充工伤保险试点经验,扩大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范围。 第五,加快推进信息标准化建设。加强医保信息库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经办服务、推进网上医疗服务监控,更好地提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