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防治的特别规定有哪些]第五十五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阅读
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或传染性,若不加以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将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与技术转让中心(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和深圳市工业废物处理站合作起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技术路线是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处理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控制,重点废物进行特殊管理。2001年12月1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布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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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危险废物哪些环节纳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章都有规定: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条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有哪些规定呢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六条 收集、 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有哪些政策1、 总体原则: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 阶段性目标:2005年,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贮存,有条件的实现安全处置;医院临床废物实现无害化处置;全国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