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每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当危害结果发生时,要确定某人应否对...+阅读
“因果关系”理论分析 刑法规定的因果关系包括直接因果关系和间接因果关系两种。其中,直接因果关系所表明的内容是危害行为没有介入中间环节而直接产生危害结果;间接因果关系所表明的内容是危害行为通过介入中间环节间接产生危害结果。无论是直接因果关系还是间接的因果关系,均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对刑法上直接因果关系必然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对有的间接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也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比如刑法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60条虐待罪等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间接因果关系都能成为刑法规定的间接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间接的因果关系中既包括多因一果的关系,即数个行为共同作用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还包括中断的因果关系形式,即某种危害行为引起或正在引起某种危害结果,在这一过程中介入异常因素,而发生另一危害结果。
在这里,我们不妨引入西方侵权法理论上的重要概念——“插因”或者“插入力”来加以分析。根据《布莱克法学词典》的解释:“插因是一种独立的原因,横插在原初的不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改变了事件的自然结果,产生了一种否则不能达到和不能预见的结果。这种独立的作用破坏了被告的过失行为和不法结果之间的联系。这种独立作用本身就是一种直接原因,一种有效的插因是一种新的和独立的力量,它打断了原初不法作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本身成为一种直接原因和近因。”...
延伸阅读: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问题91"因果关系是构成侵权的基础要件,因果关系不成立,就不能要求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学说有必然因果关系说和相当因果关系学说,目前,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