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每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当危害结果发生时,要确定某人应否对该结果负责任,就必须查明他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与该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为什么上不了学,因为孩子腿被打坏了,为什么打孩子因为孩子不干活,为什么不干活,因为手坏了,为什么手坏了,因为孩子不听话”这是社会学中的因果关系,即:一种社会现象的变化引起了另一种社会现象的变化。
当孩子的手被打坏了、腿被打坏了,构成了法定的伤害行为,那么,它就上升到了法律上的因果关系。